3、提案第20120122号
案 由:高校校医院应纳入社区医疗服务体系
提 出 人:李虹(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卫生厅,省教育厅
内 容:
内容:
长期以来,高校医院由高校统管,依附高校而存在,履行师生医疗卫生保健等职能,完成其固有的医疗保健任务。在很多学校,校医院属于边缘部门,在硬件、软件、经费、人才等诸多方面都处于尴尬境地。校医院的人事和经费,都由高校统一支配,医院没有引进人才的主动权。作为事业单位的附属机构,校医院缺乏竞争、旱涝保收。与此同时,诊疗项目的有限,也使得校医院卸掉了卷入医疗纠纷的风险。最近从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何伟峰猝死事情上看到学校医务室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除规模大较大的校医院外,规模小的和偏远院校校医院普遍存在设备简陋,医务人员水平不高的现象,对大病、重病的发现和处理能力较弱,往往容易导致误诊和漏诊,甚至出现医疗事故。高校医院对学生的医疗保障能力受到质疑。
办 法:
建议:
1.目前广州除华工、暨大、华师、华农四所高校的校医院纳入社区医疗体系外,其余大部分高校的校医院还没有纳入广东省社区医疗管理当中。应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应按照卫生行业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我省高校医疗机构逐步纳入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纳入各城区卫生机构的设置、调整与规划中。将现有的高校医院转化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所(室)作为社区卫生服务站。行政上由学校管理,业务上由属地实行统一的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并在政策上、资金上予以相应资助,可实行购买式服务。同时,限定各高校不再投巨资设立校医院。
2.高校医疗机构本身作为城市的一个社区,应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地域优势和政府的优惠政策,为学生提供“六位一体”的规范服务,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能不发生变化,这是目前最佳的应对措施。
3.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人才培养是加快高校医疗机构建设、提高整体医疗水平的关键,学校应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重点培养一些中青年技术骨干,采取脱产学习与在职培训相结合,大部分在职医师应获得全科执业医师资格。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尤其是加强院前急救技术的培训,结合业务发展需要,更新、提高医务人员的医学知识和医疗技术水平。
4.强化制度管理。上级医疗机构要对高校医疗机构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对校医院或校医室进行医疗安全检查和医疗技术考核,避免出现医疗业务无人监管的现象发生,杜绝医疗隐患。高校医疗机构应与上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上级医院要建立绿色通道方便学生就诊、转诊。检查偏远的大学医疗机构的急救设施配备情况并加以完善,做好就近转送选点医院的工作。
5.整合医疗资源,降低医疗成本。大学城各院校均有医疗机构,医疗面广,规模不小。目前出现高校在大学城办医院成本高,投入大,负担重,连年亏本。大学城的医疗资源没有很好地合理整合,没有达到保障学生健康又降低成本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