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提案第20120198号
案 由: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我省游艇产业健康发展
提 出 人:梁建伟(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当前,国际海洋资源竞争日趋激烈,国家对海洋权益维护日益重视,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目标深入推进,内河航运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游艇产业及游艇经济是海洋经济中最具魅力和影响力的产业之一,被称作21世纪“漂浮在黄金水道上的重大商机”,据测算,游艇每1美元的产值能够拉动10美元相关产业链的发展。目前欧美发达国家平均每171人拥有一艘私人游艇,挪威、新西兰等国家人均拥有游艇的比例高达8比1,美国为14比1,中国香港目前已有游艇2000至3000艘,每年私人游艇产业带来的产值达40亿港元。
据统计,在人均GDP达3000美元时,游艇经济即进入富裕人群的生活中,珠三角城市群人均GDP已超过5000美元,具备购买游艇的富裕阶层人士超过10万人,按照这样的条件,广东省有望成为全国游艇经济发展的重要省份,事实上,目前广东游艇业的发展并不顺利,在全世界甚至是全国范围内看,我省游艇业发展只处于起步阶段。再接下来一段时期内,我省有必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我省游艇业健康发展。
一、加大我省游艇政策支持力度的必要性
(一)广东具有游艇业蓬勃发展的优势。
1.广东省在游艇制造业中已走在全国前列,其中珠海工业园区是国内最早也是最大的游艇工业园区,现有游艇制造及生产配套企业21家,分别来自美国、澳大利亚、德国、意大利、加拿大和中国香港、台湾及内地。中船集团在广州南沙投资43亿元打造中国南方最大的造船基地,造艇技术成熟,发展游艇制造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基础。
2.广东省拥有中国最长的海岸线和丰富的内河航线,自然人文景观丰富,风貌和游艇经济发展匹配度高,像珠海、广州等游艇制造基地,都有可能成为游艇消费业兴盛的城市。
3.广东紧邻港澳地区,发展游艇产业和游艇经济区位优势极其明显。2009年以来,国家和广东省关于推进广州南沙新区、深圳前海地区、珠海横琴岛等区域规划为加强与港澳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休闲旅游与健康服务等领域战略合作的批复不断深化,粤港澳合作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
(二)限制我省游艇业发展的相关因素较为突出。
1.法规体系不完善。国家在涉及游艇检验、登记、船员考试发证、防污染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目前正处于一个发展的过程,而广东省层面未出台省级法规和规章充分支持我省游艇产业的发展。
2.政策力度不够。国家层面,我省除珠海市得到游艇登记方面的政策支持外,其他方面未获得如海南省的政策优势。另外,我省对游艇发展方面的政策支持不足,涉及游艇航行的交通规划、航行保障以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投入均与游艇业发达地区存在较大的差距,反观海南、厦门、深圳、南沙、大连、青岛等地在推进游艇消费产业的发展上,非常重视政策引导,多从规划先行,循序渐进,取得非常明显的成效。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国家和我省游艇管理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各项刺激政策的不断出台,游艇业在我省将会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但是,我省游艇发展之路,不能再走“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发展之路,而必须是健康发展之路。
二、促进我省游艇产业发展的相关建议
(一)统筹产业规划,促进我省游艇产业布局优化。
加强游艇产业规划布局,发挥比较优势,做好游艇制造产业布局;加大对游艇制造业的金融、税收等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引导和服务;建立我省游艇码头、泊位布局规划,与旅游等产业统筹考虑,有效利用岸线资源,防止重复建设以及不合理规划。
(二)建立和完善游艇俱乐部管理制度。
游艇俱乐部对游艇的安全管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游艇产业发展初期,应抓住源头管理,强化对游艇俱乐部的管理。
规范游艇俱乐部的准入制度,对于游艇俱乐部营业工商注册应同时具有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和搜救力量;游艇俱乐部需开展对境外游艇提供服务的,还应通过口岸开放的验收。
对于符合要求的游艇俱乐部要大力扶持,如给予港口建设与港区建设的优先审批、税收减免、贷款融资简便、加油站点或泊位优先准入等优惠政策。
(三)建立符合实际发展需要的游艇保险政策。
考虑到游艇海上航行的安全风险系数较高,通过保险分摊风险是较好的途径。参考香港等地游艇保险的做法,通过地方立法推进游艇保险制度建立,出台相关游艇保险政策,特别是第三者责任险的政策,以完善游艇安全出行的保障制度。
(四)加大游艇产业安全投入力度。
游艇的高消费性质,决定着其产业发展中必须重视安全投入。
一是要统筹考虑全省游艇活动区域,对全省海域内游艇活动水域进行研究和评估,统一划定海上游艇活动水域;组织地方各级政府参考广州市政府2001年划定珠江东航道为旅游交通管制区推动珠江日夜游发展的成功事例,统一划定内河游艇活动水域,争取将一些旅游休闲风景区划入游艇活动水域。
二是积极推进游艇动态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包括在游艇活动水域内安装CCTV视频监控系统、扩展AIS应用,为口岸部门提供统一经济的信息服务,也促进口岸部门更好的为广东游艇产业和游艇经济的发展服务。
三是根据广东省游艇产业规划布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各相关地方政府统筹规划配置水上安全搜救力量,加强安全演练,相关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五)将广东游艇产业与游艇经济发展纳入粤港澳合作重要内容。
由于广东毗邻港澳,港澳的私人游艇产业发达,粤港澳游艇旅游的发展是必然趋势。建议省政府在粤港澳合作框架下,推动粤港澳游艇登记、检验、操作人员资格等方面的“三地”互认制度,实现“固定区域、固定期限、固定次数”内的粤港澳游艇“双向自由行”并争取国家口岸办及国家各口岸管理部门,在安全及管控有效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国内游艇和港澳及外国籍游艇进出口岸手续,制定和试行有利于游艇业发展的一揽子游艇口岸管理政策。
(六)建立和完善游艇产业服务。
积极推动、扶持社会组织参与广东游艇产业及游艇经济服务工作,注重引进游艇产业和游艇经济方面技术人才,对从事游艇产业工作的专业人员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在国内率先建立省级游艇产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的标准或规
办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