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提案第20120150号
案 由:关于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建设幸福广东的建议
提 出 人:民革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受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的影响,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大量男性农民工涌入城市,农村和边远山区出现了留守妇女群体。根据中国农业大学一项研究,目前全国有8700万农村留守人口,其中有4700万留守妇女。留守妇女问题,是影响经济强省、文化强省建设,影响农村精神文明和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
2011年,民革广东省委会对广东农村留守妇女生存现状问题进行深入全面调研,调研结果显示,目前广东全省约有近400万农村留守妇女,占全省农业劳动力的25%左右,主要分布在经济不发达的粤东、粤北、粤西地区。农村留守妇女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她们既是乡风文明的塑造者,又是家庭和谐、乡邻亲善的核心;除了承担家庭责任的重担,还肩负着传承传统伦理道德的责任。因此她们的生存状况、精神风貌,直接影响到农村社会的风貌;她们的思想意识、道德观念以及对邻里家庭关系的处理,直接影响着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效。此外,广大留守妇女群体对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也有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
一、广东农村留守妇女现状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留守妇女要料理家务并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尤其是农忙季节,劳动强度大,令她们身心疲惫,健康受到损害。同时,由于劳动技能差,不懂机械操作技术,她们从事有科技含量的种植业较为困难。留守妇女基本上处于31-50年龄段,由于丈夫长期离家,精神生活贫乏。69.8%的留守妇女经常感到烦躁,50.6%的留守妇女经常产生焦虑,39.0%的妇女心理压抑。一些治安差的地方,她们还可能会遭遇人身安全问题以及性骚扰。
(二)按现有医保政策,农村人口的医保门诊不能报销,住院报销50%;广东农村部分留守妇女从来没有接受过妇科检查。农村家庭部分有两个甚至两个以上孩子。丈夫外出后,子女教育问题落在妻子身上。留守妇女文化程度普遍是初中和高中毕业,自身的文化局限和生活中的超负荷劳累,使她们对子女的教育感到无能为力。
(三)调研中发现留守妇女大部分希望丈夫回乡,就地就业或创业。但就地创业必须要有资金、技术以及市场资讯等的支持。他们渴望在家乡获得就业机会,从繁重的农活里解脱出来,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享有经济收入。
留守妇女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是丈夫外出打工赚的钱,占家庭收入来源的87.2%以上。没有自己独立的经济收入,给她们带来婚姻中的不安全感,近30%的妇女普遍担心丈夫有外遇。一旦婚姻发生变故,她们将一无所有。
解决农村留守妇女问题,最根本最彻底的办法当然是消灭“留守”。但区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步伐的不一致,“留守妇女”仍然是现在和今后相当一个时期内重要的社会问题,需要引起全社会关注,特别需要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卫生、医疗、妇联等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营造出关爱农村留守妇女的社会氛围,建设和谐幸福广东。
二、对策和建议:
(一)各级地方政府对所属留守妇女给予更多更直接的关怀与扶助。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各种知识技能的培训,包括实用农业生产、法律、医学健康知识培训等等,逐步提高留守妇女自身素质和致富本领。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的生产互助活动,农忙时节采取生产互助、换工、义工等形式,帮助留守妇女家庭搞好农业生产。
各级政府要为农村留守妇女建立档案,对生活有困难者伸出援助之手,着力解决她们在住房、赡养老人、子女上学方面的实际问题。妇联、医疗、教育等机构应承担起关心、辅导留守妇女心理健康的职责,定期下乡普查,在就业、健康检查、家庭教育、心理辅导、权益维护、关爱帮扶等诸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工作。
近两年,省妇联在全省开展“妇女之家”活动,由基层妇联组织建成的“妇女之家”包括妇女学校、妇女维权服务站、图书馆、关爱妇女互助帮扶小组等多个服务站。实践证明,“妇女之家”为不少留守妇女提供了很好的综合维权、帮扶救助、创业就业、婚姻家庭等服务,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建议政府加大对“妇女之家”活动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其积极作用。
(二)建议政府加大医疗改革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除在参保面上进一步扩大外,在医疗条件、报销比例上有所改变和调整,解决农村医疗门诊报销问题,而不仅仅只是解决住院的部分问题,让农民能够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三)各地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吸引和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吸引农民工就近就业创业。
1、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政府降低创业门槛,为他们提供减免税收、小额贷款、市场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帮助。
2、政府牵头、发动社会力量投入,建立镇、村扶贫基金,为村民发展种植养殖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小额信贷支持,有效缓解他们创业贷款难的问题。
比如,民革中央对口扶贫贵州省纳雍县实施此措施几年来,每年基金发放率保持在90%左右,不仅为村民发展生产、自主创业提供了资金支持,同时也提高了村民的诚信意识。2006年7月,该县的核桃寨村被国务院扶贫办列为“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金”试点村,予拨专款,中央财政又追加安排综合养殖项目资金,截止目前该村的基金规模已达到33万,对农民增收致富、自主创业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为全县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办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