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提案第20120160号
案 由:关于对境外电视节目插播广告等问题进行规范管理的建议
提 出 人:邱青(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目前,我省对境外电视节目播放的管理存在着管理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插播广告太多、太乱、随意性大,一些境外电视节目被支解或覆盖,整个电视节目体系不完整。
二是在省内电视台都很少播出的一些低俗广告及长时段广告都可以在境外电视节目中反复插播,一些群众置疑其广告内容的真实性,更反感为什么境外电视节目就可播放这一类的广告,认为管理太松懈、不规范。
三是对境外新闻节目涉及到的个别敏感话题又管得太严。即使是一些国内媒体都可以公开讨论的话题,境外电视新闻一遇到这些话题的支言片语也被立即覆盖,这一现象常常让观众感到扫兴与无奈。
办 法:
鉴于上述现象,并考虑境外节目如何更好地服务广东人民,让广东人民更好地了解世界。本人建议:
一、保持境外电视节目的基本完整。规定插播的广告只能覆盖原来境外电视广告,而不能影响其正式的电视节目的播放。
二、严格按照国内、省内电视台管理广告的办法与规定来管理境外电视节目插播广告的内容和相关的审核要件,基本上使管理插播广告的力度与省内主要电视台相同。
三、凡涉及到敏感话题和内容的节目,确实需要长时段覆盖的,不能是广告,应该是相匹配的类似节目。例如境外英文节目需覆盖的,应该同样是英语的其他类似节目。
四、用于覆盖的电视节目与图像也应该多样化且按一定时间周期(例如一个月)进行更新。
五、对于境外电视新闻节目中出现的敏感字句且国内媒体都可以讨论的,应该放行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