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案第20120170号
案 由:建立中小企业创新培育中心 ,大力发展创新服务业
提 出 人:官方明(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我省经济转型升级,需要大力培植创新服务业作为支撑。创新服务业可以持续地普遍地支持企业创新,特别是自身能力不足的广大中小企业创新。而且能够为大企业的生产和创新提供配套,全面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议在广州知识城规划一创新服务业园区,其中建立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培育中心,作为我省创新服务业的龙头机构。
一、培育中心的属性分两步走:第一步选择改革原省属的科研机构转制为公益服务的非营利机构,但要采取企业机制,公共服务领域的业务可申请政府的项目资助,收入不足部分由市场性服务收入弥补。在市场做大、机构做强的时候走第二步:改制为营利性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营利性服务机构是独立的市场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发展创新服务业是要通过社会能够解决的问题交由社会解决;通过市场能够解决的问题交由市场解决,而且要以社会化、市场化的政策为基础。比如面向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的商业化、技术转移和扩散、科技创业和风险投资、生产性的专业技术服务等,完全可以交由创新服务业去解决。
二、培育中心紧密配合我省实施“百强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重点帮助实施若干促进中小企业创业成长、转型升级的专项计划。建议先期针对中小企业创新成长、企业育成孵化、传统产业发展、制造服务的发展、服务业的发展、中小企业创新研发等方面研究若干专项计划。申请科研专项经费,依据产业发展规划,拟定计划扶持的企业类型、扶持阶段、申请对象、申请资格及其他具体细项。通过实施若干重点项目推动中小企业创业成长、升级发展,引领我省传统产业升级转型。
三、培育中心紧密配合我省 政府主导下的“产学研合作”。产学研合作的问题,应该由政府主导逐步向市场主导转型,政府通过培育中心转而支持市场主导的结合,由企业制订计划、企业立项、企业出资,产学研一体化研发,政府配套资助,由厂商需求推动,采取自负盈亏的运作模式。一方面运用培育中心联系利用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的品牌和设备、人才、场地等各类资源,向被辅导厂商收取服务费及租金;另一方面从中小企业获取一定支持和补助。
四、强化对中小企业的综合服务和辅导功能。通过服务中心专业化运作提升我省的服务网络功能,有效整合及运用中介组织等相关团体等单位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面的经营管理辅导。建立各产业网际网络资料库,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与提升应用信息能力,协助中小企业联结产业供应链进入目标市场。同时加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推动中小企业利用参与国际商务活动机会,建构全球化市场行销网络。帮助中小企业分析经营环境,维护中小企业适法权益,营造优质发展环境。帮助小企业提升经营体质,促进中小企业商机获取,强化经营辅导功能。建立创业创新支援机制,建构创业育成平台。设置中小企业培训业务,鼓励企业员工终身学习。加强对地方特色产业及社区小企业辅导,协助中小企业建立学习型组织,提升经营管理能力。
五、结合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及商业银行等创业投资资源,构建中小企业融资通道。为中小企业提供有关财会融资问题、营运计划等咨询服务,提供中小企业各项融资诊断,整合财务融通机制,提升融资问题响应速度,协助银行、风险投资基金了解中小企业特性,协助资金融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总而言之,就是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式的创新培育中心,依托创新服务业建立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把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在创新服务业上,通过创新服务企业提供政府的公共服务。
办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