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省鲜活肉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2016-12-16 02:21:17 来源:广东政协网

4、提案第20120173号

案    由:关于加强我省鲜活肉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提 出 人:民盟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草案)》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可是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从整体上看,我省是鲜活肉食品产销大省,也是鲜活肉食品消费大省,2010年肉类产量441.2万吨,其中主要品种生猪年出栏3732万头,家禽年出栏11.4亿只;猪肉年消费量约450万吨,每年需从外省调入生猪2300多万头。同时我省也是港澳鲜活肉食品的主要供应省份,每年供应活猪约55万头,活鸡约300万只,鲜蛋约1亿枚。外省输入的供穗供港猪鸡量多频繁、市场上病死畜禽肉和注水肉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杜绝、“瘦肉精”、食肉中毒事件时有发生,鲜活肉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不容乐观。如何建立一种行之有效的鲜活肉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已经成为当前政府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现有鲜活肉食品产业基础相对薄弱

养殖模式和流通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监管的难度和成效。我省鲜活肉食品生产模式仍存在小、散、乱的情况。全省仅生猪养殖场 (户)就达到123万个,小散户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多,抽查和处罚难度大,违禁药物的抽查比率不能达到预定的目标。

2、监管机制不健全,缺乏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

鲜活肉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省鲜活肉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体制。由于监管环节分段界限模糊、多头管理、职能交叉,导致遇事推诿扯皮,管理缺位和重复执法并存。此外,不同部门对同一内容公布的信息不一样。在肉食品安全事件早期,有关监管部门不能迅速各就各位,按照各自的职责有效开展工作,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扯皮,执法时避重就轻或避繁就简。

3、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检测体系亟待加强

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且监管力度由省、市、县到基层逐级弱化。从检测技术人员队伍等软件建设到检测设备等硬件建设仍十分落后,检测能力无法满足鲜活肉食品安全监管需求。

4、法律法规不健全,标准体系不完善

目前,与生猪养殖和屠宰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农业法》、《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但这些法律法规尚未健全,如生猪养殖中饲喂的物质缺乏专门的法规、规范和标准,或同一内容有多个技术标准、互不协调等。

5、宣传教育不足,处罚力度弱

我省的养殖户大部分是散养或小规模养户,有些农村地区对健康养殖、肉食品安全及卫生状况等认识有误区,有些农民甚至不知道使用“瘦肉精”是违法的,私宰滥宰现象仍有存在,也加大了监管的难度。此外对贩卖“瘦肉精”等的处罚力度小、违法成本很低,导致违法使用泛滥。

办    法:

1、加强源头管理,推进鲜活肉食品生产的产业化和标准化

加强鲜活肉食品安全监管,提升我省的规模化和标准化养殖水平是根本出路。要切实加强政府主管部门对鲜活肉食品生产的指导,强化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建立一批鲜活肉食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加快建立畜牧生产标准化体系,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发挥农业院校、科研院所、产业协会等的作用,提高养殖科技水平,构建畜牧业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从源头上确保鲜活肉食品质量安全,避免发生重大的“毒肉”事件。

2、改革鲜活肉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确保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监管

首先,尽快完善并推广顺德、深圳的管理模式:成立市场安全监管局或食品安全监管局,综合协调管理鲜活肉食品及其它食品安全,收集肉食品安全信息,开展风险评估及提出预防措施,制订政策和标准及法规等工作,对肉食品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区域进行统一监管。

其次,监管关口前移,重点监管生产和流通领域。规范鲜活肉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选择行为,提升鲜活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观念,提高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技能。在流通领域,应重点加强对外省调入鲜活肉食品流通渠道的监管,由相关部门与调入生猪产地签订严格按标准化生产、销售协议书,把好生猪进入关,严防“有毒鲜活肉食品”流入我省。

再次,进一步加强资源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机制。建立统一、科学、权威的肉食品检测体系。建立顺畅的鲜活肉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评估、通报和预警体系,对肉食品安全问题力争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加快构建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加快肉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立法建设,加快肉食品安全立法,构建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安全标准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解决安全监管法规、标准不完善、不配套等问题。及时清理和修订过时的法律法规,如尽快健全成熟的屠宰管理的法律制度、建立规范屠宰加工行业的系统的科学的标准体系,使之成为确保鲜活肉食品质量的法律和技术保障。

4、加强检测体系建设,实行全面监管

政府加大投入,确保资金重点投入到疫病和违禁药物检测的设备设施、人才培训的建设中,重点强化县级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人员配置,三年内建成功能齐全、职责分明、覆盖全省的鲜活肉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确保我省违禁药物抽检比率要高于全国水平,并在常态化检测和不定期检测中规范生产、流通运输、屠宰、储藏、销售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杜绝流通环节中生鲜肉的二次污染,取缔不符合条件的场所。

5、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奖励举报,加大处罚力度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国家有关肉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宣传食品质量标准,宣传使用违禁药品和滥用添加剂的危害,特别要加强对鲜活肉食品经营者的教育。建立并实施鲜活肉食品质量安全举报、高额奖励的制度,让群众积极打击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于违法者要使其付出高昂的(刑事)代价或永远不得从事该行业。鲜活肉食品等食品安全事关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对监管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在工作业绩考核中实施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