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我省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2016-12-16 02:21:17 来源:广东政协网

8、提案第20120177号

案    由:加强我省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提 出 人:民盟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据统计,目前广东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072万,预计到2015年全省老年人口将达到128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3.64%,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184万人。《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广东地区》调查报告显示:广东城市老年人中独居户占9.4%,夫妻户占35.8%,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的占54.8%。广东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快速发展的特征更加明显。目前,我省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还处于起步阶段,基本是以政府为特殊对象购买或提供公益性服务为主,覆盖面不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场地、设备、器材、交通工具不健全,服务内容单一,离普惠型养老社会化服务的要求有较大差距。目前制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问题主要有:

1、社区养老资金匮乏。我省养老服务还没有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经费尚未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对民办养老机构补助和居家养老的投入很少。一直以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靠政府投入,老人购买服务的极少。这种由政府投入的单一模式根本不能满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由于资金不足,社区无力扩大服务场地、增加服务设施、聘用更多的服务人员。

2、对社区养老的重视不足,资源整合不够。基层社区包括街道、居委会仍是作为市、区政府的帮手,主要负责落实上级各项政策、法规,社区养老只是社区不很重要的工作之一,不受重视,难有成效。目前我省社区居家养老仍处在起步和试点示范阶段,各街道、社区的养老服务大多各自为政,存在覆盖面窄、养老服务设施不配套、缺乏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等问题,尚未建立起居家养老服务长效机制。

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程度低。尽管有的社区服务已经出现一些品牌,也进行一些市场化探索,可是总体看,大部分社区服务还未做到产业化、市场化。部分地区和部门认识不到位,扶持养老产业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未能发挥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和激励作用。这都严重制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4、社区居家养老缺乏专业化人员,志愿者队伍也亟待壮大,社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热情还需要提高。

办    法:

1、整合协调社区各种资源,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以政府为主导,加大财政投入,在用地、人员编制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充分的支持,在城镇社区普遍建立以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障、紧急救助等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并以此平台为依托充分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形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合力。

该平台可由省、市和社区共同分担基本建设费用,通过政府替困难老人购买服务和向有经济来源的老人适当收费的方式,为社区内老年人提供日常服务:一是改善社区养老基础设施环境。在社区设立老人日托中心、社区养老院等福利机构,为社区内家庭提供托老服务,开设老人食堂、老人送餐服务、家政服务中心等,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二是依托社区卫生中心和社区医院,建设老年人健康服务站,建立和完善老人健康档案,为老人提供突发病的及时救治和常见病、慢性病的基本医疗和日常保健服务;三是设立心理咨询机构主要针对老年人易出现的心理问题给予辅导,帮助其度过心理危机;四是有条件的社区还可以聘请律师或是联系法律服务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创新体制机制,走社会化、专业化养老道路,实现社区居家养老事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扶持民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鼓励企业、个人开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同时建立督促落实机制,保障各项扶持优惠政策落实,为居家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一是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如同学校、医院纳入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土地使用以及“三旧”改造等总体规划,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建设用地、养老服务用房及场所;

二是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投入,提高民营养老机构床位补贴标准,并随着CPI的变化而逐年提高。同时可由政府出资购买护理、心理咨询等专业服务项目,支持民营养老企业发展;

三是在税费政策上给予民营养老机构与公办养老机构一样的减免优惠政策,如排污费等,取消对作为公益事业的养老机构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加强社区养老志愿服务的顶层制度设计,大力推广养老劳务储蓄工时制度。政府要在人员编制和资金投入上保证社区养老专业服务队伍建设,还要大力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设立社区老人互助组织,组织健康的老年人去帮助生活上需要照顾的老年人,以此作为专业化养老队伍的有益补充。

建议民政部门加大养老志愿服务的统筹力度,推进养老劳务储蓄银行建设,建立社区养老劳务储蓄制度的长效机制,并出台相配套的政策法规以保证养老志愿服务的可持续性。一是大力推进养老劳务储蓄工时制度,扩大覆盖面,由省民政厅牵头研究制定社区劳务储蓄跨街道、跨区域转移接续办法,扩大养老志愿服务的统筹范围,逐步实现养老储蓄工时省内无障碍对接,可在全省各地兑换使用;二是扩大养老劳务储蓄工时兑换使用范围,从志愿者本人扩展到其家属和指定受益人都可使用;三是丰富现有的养老劳务储蓄工时兑换产品的内容,除可兑换志愿服务工时外,志愿者服务时间达到一定时数后还可在就业、培训或申请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时给予一定的优惠或奖励,从而提高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

4、加强宣传,政策引导,鼓励家庭养老。建立“尊老敬老”宣传制度。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体的作用,加强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营造全社会尊重、理解、关心和帮助老年人的社会环境。

实行对积极赡养父母的子女的鼓励政策。将老年人下岗失业的亲属作为老年人的家庭护理员,发给基本的生活保障费用,让其通过照顾老年人获得经济收入。对于与父母同住的子女,可在申请政府保障房和购买住房时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加分优先、购房贴息退税等),并建立相应的检查监督机制,以在政策层面鼓励居家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