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提案第20120180号
案 由:实施规划水资源论证,加强水资源宏观调控
提 出 人:民盟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是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的重大问题。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文件要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并要求确立水资源管理的三条控制红线。《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我省实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和目标。
近年来,广东省率先开展了东江水资源分配和鉴江水资源分配工作,水资源统一调度成效显著,使新丰江水库汛期蓄水状况逐年好转,保障了东江流域供水和生态的环境安全。我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我省水资源的现状与国家整体目标要求比较还存在诸多不容乐观的问题:首先,广东省人均水资源小于2000立方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不足世界人均水资源量的1/4,接近国际用水紧张的警戒线;其次,水资源量时空分布不均、水质性缺水、水资源利用浪费等问题一直困扰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长期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导致广东省经济增长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较大,在水资源、水环境领域尤为突出,高消耗、高污染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模式早已形成我省用水方式粗放而浪费严重、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部分河段水质恶化且难以缓解的困局。
随着《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我省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用水矛盾更加突出。东西两翼河流短浅,水资源调蓄能力低。随着石化、核电、钢铁等分别落户揭阳市的惠来和湛江市的东海岛,更加加剧了该地区的水资源供需矛盾。GDP占全省83%的珠江三角洲,其水资源量只占全省的31%,水资源分布与产业布局矛盾突出。
我省农田实灌亩均用水量在800m³左右,大于全国平均水平,亦大于气候条件接近的南方4区,与此同时,全省大、中型灌区平均渠系水利用系数较低,农业用水效率较低,是造成我省部分地市万元GDP用水量居高的主要原因之一。此外,2009年的广东省人均综合用水量483m³,大于全国人均综合用水量,而位于珠三角地区的广州、中山两市均高达731m³,节水型社会建设任重道远。
2003年以来,全省频繁遭遇连季干旱的特大旱情,河口地区城市广州、珠海、中山、东莞、江门供水备受咸潮严重影响之苦;废污水排放总量接近全国的1/5,水质劣于III类的河长达总评价河长的25%,监测评价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合格率仅为51%,在全国排名倒数第二,珠江口近6000 km²水域重金属、无机氮、石油类几乎100%超标。2010全省监测评价的217个河流水功能区中,达标仅124个,达标率57.1%,全省河流水功能区评价河长7357km,达标河长为4605km,达标率为66.7%;2010全省监测评价的69个水库湖泊水功能区中(包括饮用水源区49个,保护区4个,保留区13个、农业用水区1个,景观娱乐用水区2个)达标仅7个,分别为饮用水源区5个和保留区域2个,未达标62个,水环境承载力的制约凸显。
严峻的形势使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不科学、不合理现象得到广泛关注,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加以治理。但水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使其与经济社会紧密结合、高度依存,经济社会发展的任何负面效应几乎均可在水资源系统演化中得到反馈,先污染后治理、先开发后保护的被动治理模式在复杂的水资源问题面前软弱无力,甚至形成恶性循环,我省的水资源承载力已经濒临难以为继的边缘!
按照水利部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三条红线”任务艰巨。到2015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480亿立方米以内;全省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现状降低30%,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64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45立方米以下;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8以上;水功能区达标率提高到70%以上,跨地级以上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8%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经济发展使用水的刚性增长和总量控制的矛盾更加突出,而我省长期的粗放式用水模式未得到根本改变,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刚性约束极具挑战。
办 法:
1、以水定发展,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与我省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产业园区规划编制阶段,建议我省率先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从宏观上论证水资源承载能力对规划的支撑与约束条件,提出完善规划的意见以及保障合理用水的对策与措施,提高规划的科学性。
2、构建我省科学的规划水资源论证管理体系。制定广东省规划水资源论证的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在制定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产业园区规划的过程中,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论证规划实施水资源保障可行性,评估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的协调性、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的协调性以及与限制纳污红线的协调性,评价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水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之间的关系。
在相关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对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中,建议将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实施与“三条红线”一并作为地方政府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内容。
3、加强水资源管理。加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确保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要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
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因地制宜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和设备,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努力减少水资源消耗,加大防治水污染工作力度。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运用价格等经济杠杆,引导节约用水,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鼓励发展低耗水的高新技术产业。加强城乡生活用水管理,加快更新改造供水管网,研制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计量仪表。充分利用雨洪资源,扩大利用再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