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全面实施环境下帮助中小企业应对转型升级问题的建议

2016-12-16 02:21:17 来源:广东政协网

28、提案第20120148号

案    由:社会保险法全面实施环境下帮助中小企业应对转型升级问题的建议

提 出 人:民革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我省中小企业有近451.04万户,其中个体户有346.27万,就业人员达2300多万人。但是,我省中小企业普遍规模小、技术含量低、以简单劳动为主,员工大多为低技术工人、低熟练度工人和农民工等。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以各种形式逃避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造成企业与员工矛盾多,员工社会保障权益受到损害,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2011年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对企业为员工缴费参加社会保险有明确规定,中小企业在《社会保险法》全面实施的环境下,面临更大的成本、法律风险。如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帮助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我省中小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方面存在问题

1、小企业参保率普遍偏低,社保历史欠帐多。

在中小企业中,民营企业占到相当大的比重,它们大多规模小、资金薄弱,使得企业尽可能将有限资金投向生产经营,而不是员工的保障。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不是把缴纳社会保险当成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而是把它看作额外负担,因此总是在千方百计地减少或逃避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从而导致中小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率低,调查中有40%员工反映企业为降低用工成本不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调查显示,全省中小企业参保覆盖率不到一半,其中珠三角地区的企业参保率高过经济欠发达地区,国有企业劳动关系较为规范,参保率高于其他性质的企业。特别,据50岁以上的员工反映,越接近退休年龄、企业越不愿意为他们缴纳社保费,中小企业社保欠帐多,员工对“老有所养、病有所依”忧心重重。

2、用工不规范、劳资纠纷多。

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只愿意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发生劳动关系解除、工伤、失业、疾病等情况,员工难以从企业获得救助,互相推卸责任,容易激化劳资矛盾。由于小企业自身经营具有局限性,我省中小企业偏重加工贸易,容易受国际市场影响,规模不大,经营不稳定,有订单就生产,无订单就放假,经常处于开业、歇业、关闭、注销的变化之中。用工随意性大,人员变动快,容易存在私招乱聘现象,往往不按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这种用工上的短期行为给业主逃避缴纳社保经费提供了便利。

3、经营普遍面临困难,企业积累不足,难以为员工承担社会保险支出。

今年以来不少中小企业遭遇招工难、订单少、成本高、利润低、融资难问题,企业持续经营难度大。受外部环境影响、市场竞争中已经举步维艰的小企业确实因资金不足对承担职工社保费用有心无力。同时,中小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偏低。调查显示工资收入为1300-1800的人数最多,占总体的37.6%。很多员工想参加社保,但由于工资待遇低、个人缴费负担重而选择放弃。

二、从促进再就业、确保职工社会保障权益的角度帮助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相关建议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的内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故此,以法律为准绳,加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事关社会经济发展稳定的大局,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1、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支持对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切实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政策、资金支持。

要让中小企业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就要帮助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盈利能力。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为中小企业诊断、信息咨询、市场营销、投资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才引进、人员培训,对外合作,展览展销和法律咨询等“全方位”的社会服务;为企业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开展合作牵线搭桥;组织贸易洽谈会、交流展示会等,为中小企业创造展示形象、开拓国内市场和学习经验的机会。要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加快企业结构调整步伐,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产学研、自立开发、购买技术等方式不断创新,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小企业要想转型升级,必须拥有稳定的人员队伍和科技人才。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社会保险扶持政策,如:高技能人才社保补贴制度、高层次人才实施年金制度,帮助中小企业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中小企业中,增强中小企业科研实力和技术创新实力,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人力支持。

2、完善社会保险政策,鼓励中小企业社会保险“广覆盖”。

目前的社保政策,无论是最低缴费基数还是缴费比例,小企业与大中型企业是一致的、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一致。很多中小企业的员工实际工资水平并未达到社平工资标准,企业还要按照社平标准缴交一定比例的社保费,企业和职工个负担偏重,这也导致一些经营困难企业逃避缴社保、员工放弃社保的原因之一。完善社会保险政策,在缴费基数方面,允许中小企业在高于最低工资基础上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费。改革缴费方式,允许中小企业根据经济承受能力,采取按月、按季、按年申报缴费等方式,允许私营企业为职工一次性补缴参保以前年度的养老保险费。适当降低门槛,灵活缴费,充分调动私营企业主和职工双方的积极性,低水平、广覆盖,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目标。

3、对困难中小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确保员工社会保障权益。

政府要参照以往出台的关于针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允许困难企业在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国有企业改制“4050”社保补贴政策、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就业的中小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制定困难中小型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扶持政策。对困难企业给员工尤其是“4050”、本地户籍、年龄偏大的员工参保企业缴费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实行先缴后补。通过专项资金扶持,一方面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帮助企业转型升级,渡过难关,另一方面可以确保员工社保缴费不中断,解决参保难问题。

4、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使社会保障成为企业自觉的社会责任。

政府相关部门要对中小企业参保缴费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建立与企业联系机制,主动帮助研究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发挥知名企业参保的典型示范作用,促进其他企业主动参保缴费。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参保相关信息,让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共同了解企业参保情况,促使企业在社会舆论与诚信机制的双重制约下,主动参保缴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同时,在社会保障上建立一套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做得较好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做得不好的给予批评和处罚。并且,政府和社会组织在对企业评价时,应增加“社会保障”指标,不履行参加社保等社会责任的企业所有者,不能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领导职务等,把对企业的金融支持、税费优惠等扶持政策与其社会保障的状况挂起钩来,纠正和惩处企业逃避社会责任的行为。

办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