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提案第20120337号
案 由:关于加强广东乡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的若干建议
提 出 人:曾涛(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近几年,或因工作关系,或因政协、民主党派工作的调研、视察、考察等活动,广东全省大部分地方甚至很多乡镇乡村我都走马观花地走过,省外也走了一些地方。日本、韩国也去学习考察过,也一直在思考,在比较,在学习借鉴。固然,广东的社会经济发展和总量规模、财税金融力量,到目前为止,仍然走在全国各省市的前列,但有一个挥之不去的硬结始终萦绕心头,这就是,广东多年来对小城镇建设、乡村建设的忽视、泰然和没有真正地摆上台面,当然也有一些动作,但成效改变甚微。只要你下去认真看看,粤东、粤西、粤北的乡村和小城镇面貌,没有几个地方是像样的,有规划的,有秩序的,有特点的,有文化含量可经受历史和时代检验而沉淀留存的。广大农村不仅大量占用耕地良田,毫无章法的乱建、抢建、而且建造的标准、质量、装饰无从监督、五花八门,特别是建筑安全系数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令人心惊肉跳。像广州、深圳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广州的小城镇、城中村情形比欠发达地区好不了多少,深圳的小城镇(现在叫街道办事处),原来是有一定水准的,但现在也一样落后了。可能,中山的情形稍好一些。再就是粤西的湛江,倒是可看到一些乡村建设的典型案例。不要说日韩的乡村和小城镇建设,不要说江浙、山东,就是湖南、江西、福建等在这方面也做得比我们要好。特别是贫困的贵州省,我到了全国重点扶贫地区毕节和黔西县,其乡村改造升级的热情和水平,其乡村建设以点带面层层推进,中央、省、市、县和农户共同联手推进,其工作的细致、深入、改变旧貌的坚定信念和认识认知的有效统一无不令人感动。因此,我认为,我们应该急起直追,知耻后勇,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真正把乡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作为广东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幸福广东攻坚克难的主战场之一。
为此,建议:
第一、省委、省政府重视,各级党委、政府点燃热情,把事情摆上台面,发动群众、取得共识是关键。要沉下心来,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社会经济形势发展和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落实配置主要领导力量和工作专责制度。某种程度上,县域和乡镇基层政权的工作着力点要适当进行战略转移。
第二、对乡镇、对乡村要认真考虑引入严格科学规划,强化监督管理之元素。可以主干道、重点乡镇节点为坐标,分任务、分阶段推进;可考虑以县为单元,结合当地历史、自然、地理、人文、生活等因素,征集多个样板供乡民选择;亦可新旧划断,新的严格执行标准定制,旧的逐步改造。必须考虑把城市全面建筑管理监督引到乡村和小城镇建设中,标准要参照城市标准,不能降低,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广东是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洪涝频发的重灾区,不能不设防。我们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生命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防患于未然。
第三、学习、借鉴、吸收、消化、提升。乡村和小城镇建设,学习日韩或欧美国家是首选,省外或省内某些地方也有值得学习借鉴的地方,要认真地发现、分析、总结、归纳和推广。比如广东自己的东西,如客家民居,潮汕民居、五邑民居、广州西关民居。有的存活了上百年甚至数百年,历经岁月磨砺和外力冲击依然屹立不倒,其中就有许多科学合理的地方。再如客家民居,蕴含许多历史文化、地理形胜、集约凝聚、自然与人交融,人与人方便交融等因素,而且形式多样,传统的,创新的,中式、西式、中西结合方式都有,我们尽可以去萃取、去挖掘。
第四、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动员政府、社会和乡民、乡贤的有效力量,募集相应的资金、资本(或设立“改造专项基金”)、投入到这场战役中。可考虑以省委、省政府当前力抓的“帮扶工程”和“双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乡村建设、小城镇建设与乡村道路的改造,空心村、无人村、少人村的改造,环境卫生保护改造,乡村亮化工程,美化净化绿化工程以及乡村文明村镇建设、发展乡村经济等等结合起来。从广度和深度,从形式到内容全面提升我省乡村、小城镇的档次、质量和水平,让广大城乡美景相得益彰、竞放异彩!
办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