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挥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主导作用的建议

2016-12-16 02:21:16 来源:广东政协网

21、提案第20120328号

案    由:关于发挥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主导作用的建议

提 出 人:王志红(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理 由:

推行改革开放政策的30多年以来广东省作为我国的第一经济大省一直保持着高速发展,为国家经济繁荣和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以上成绩的取得,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是广东一直以来具有“孔雀东南飞”的人才优势。但随着改革开放在全国的逐步推开,中央先后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崛起”战略,特别是长三角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的相继形成和崛起,我省人才优势逐渐弱化甚至消失。

当前,广东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最紧迫的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最紧缺的是高层次的各类人才。汪洋书记表示,再创广东新辉煌,必须把人才优势确立为“第一优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东要加快人才强省建设,大力培养和造就适应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优化、效能显著的各类人才队伍。

与此同时,近年来广东出现了企业招工难,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奇怪现象。部分原因是一些大学生不愿从基层做起、做事眼高手低,缺乏吃苦耐劳精神,人际沟通能力差等原因导致企业不太愿意接收应届大学生。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学校培养的大学毕业生达不到企业的使用要求。企业需要的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能够迅速为企业创造价值的人才,需要的是直接使用的实用型人才;大学在理论研究方面人才的培养上有较大的优势,但在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上存在师资力量薄弱、教学内容滞后、理论与实践脱节、课程设置陈旧、实验设备老化不利于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等严重问题,很多大学毕业生,学了四年,到企业后什么都不能做,需要较长的培训才能胜任工作。

办    法:

建议政府在高等教育中大力推行校企合作模式。通过该模式,既能发挥学校和企业的各自优势,又能共同培养社会与市场需要的人才,最终有利于地方经济的繁荣发展,是学校、企业和政府三方共赢的模式。加强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教学与生产的结合,校企双方互相支持、互相渗透、双向介入、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利益共享,是实现学校教育及企业管理现代化、促进生产力发展、加快企业自有人才的学历教育,使教育与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校企合作的深入、广泛的开展非常符合我省人才建设战略和产业转型升级战略的推行。

目前国内外比较普遍的校企合作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投资合作式

学校与企业签订投资合作培养技能人才的协议,将学校的专业设备投入合作企业,或者用学校的资金购买企业所需要的生产设备,用于企业生产和学生实训教学,设备所有权归学校所有,企业免费为学校培养学生,合作企业按照一定的比例提取技能人才培养基金,返给学校用于学校的再发展。这种合作模式,一是用活了学校的资金和设备,使其发挥了最大的效益,降低了学校的培养成本;二是保证了学生专业技能学习与企业生产设备的更新换代保持同步,使学生能够及时地接触并学习到最先进的生产技术;三是企业即能优先选用所培训的技能人才,又获得了经济效益,投资合作的模式实现了校企双方的互利双赢。

(2)引企入校式

学校与企业签订开发新专业的合作办学协议,采取引企入校的方式,建设新专业的教学基地,积极利用学校的先进技术和深厚的人才底蕴,充分发挥学校的办学实力和社会知名度,双方共同研发了新的工艺专业。在合作中由于发挥校企双方各自的优势,使得这一专业课程设置合理,实训设施先进,学习手段科学。引企入校的模式补充了学校专业教师的不足,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同时也使学生的专业技能学习与社会岗位的需求实现了无缝对接,使学生迈出校门即可上岗,为培养该专业的高技能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进修提高式

即学校成为企业职工的培训基地。学校根据企业的发展和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制定培养计划,实现学校培训目标与企业岗位需求同步,实现学校教学内容与企业生产任务同步,实现学校与企业的共荣互助。进修提高的合作模式不仅实践了技工学校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办学宗旨,和为提高劳动者素质做出了贡献,也使得学校收到了专业教师的人才库,学生就业的中介部,新技术收集的信息来源等多重效果。

(4)定向双元式

学校根据企业在发展中的用工需求,与企业达成协议,变企业招工为学校招生,学校和企业双方共同制定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实训安排,毕业考核和毕业生的接收等学生学习和实习全过程。学生毕业后在生产过程中,将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继续采取学分制或半工半读的方式,培养这些员工,使他们的专业和技术能够适应科技的进步和岗位新技术的需求,增强了企业员工的稳定性,提高了企业员工的求知欲,促进了企业和职工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但由于缺乏校企深度合作的企业文化、激励机制和制度环境支持,我省目前的校企合作整体效果堪忧,学校与企业在合作形式、深度与绩效上与校企合作本身的根本目标和与德、英、美等国成熟模式的差距非常明显。一方面,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对话(对接)机制和平台缺乏不利于校企合作的广泛开展。另外,已形成的校企合作大都是学校为求生存、求发展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主动向企业寻求教育合作伙伴,而较少有真正建立在优势互补、体现“双赢”的合作形式。特别是从企业层面分析,多数企业由于对校企合作缺乏战略的思考和实践的经验,在校企合作中处于消极与被动状态,使校企合作最终成为企业对学校的“公益支持”或功利性(如为达到宣传效果等)的投资(大多仅局限于一些名牌高校),大多陷入有“合”无“作”的状态(流于形式)。基于现有国情,建议政府在校企合作中发挥主导作用,为校企双方牵线搭桥,组织学校和企业开展合作,为校企合作提供平台;同时制定校企合作的激励机制(如保证企业等投资主体对高等教育的有效投入,给予办学的企业以税费的减免或直接给予经济资助等。)并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的法律制度引导和激发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极大热情,为我省高校校企合作的深入、广泛开展,高等教育的强势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最终实现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