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老年公寓暨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议

2016-12-16 02:21:16 来源:广东政协网

29、提案第20120320号

案    由:关于发展老年公寓暨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议

提 出 人:何广兴(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理由:经过多年的发展,城市人口大幅增加的同时老年人口也逐渐增多,与此对应的是老年公寓(护老公寓、敬老院)暨养老服务机构(老年护理院、老年医院)的建设情况没有能够跟上老年人口的增加,有一定规模社会养老机构很少,无法满足不选择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的需求,很多老人不得不与子女分开、回到内地老家的老年公寓居住。如果不能重视这个问题,在将来我省许多城市可能面临发展慢、起步晚、投资小、规模小、档次低、服务不规范、缺乏管理经验等诸多问题

办    法:

办法:

第一,建议有关人口主管机关加强人口普查,不仅要调查常住户籍人口中的老年人,也要调查长期居住或者子女户籍在本地的老年人口,做好统计工作,参照国内先进地区的老年人口和老年服务机构的比例,做好老年服务机构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的发展规划。

第二,建议国土规划主管机关针对老年服务机构的用地需求做好规划。在规划选址上,既要考虑交通方便和大多数老年人不喜欢远离城市、远离居住习惯地方等因素,也要考虑周边环境因素,选址在空气清新、相对安静幽雅的地方建设老年公寓。对符合条件的老年服务机构减免地价款。

第三,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资金投入,包括增加政府的财政和福利金投入,鼓励企业和公益慈善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投资主体实现多元化,新建民办老年人服务机构、对现有民政办的老年服务机构进行升级改造。对社会力量兴办的老年服务机构,政府给予一定补助,鼓励公益慈善机构等各种形式的社会爱心捐赠资助。

  第四,提高和改善养老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设施和水平,使得养老机构有相应的医疗服务机构配套,拥有专业医师、护士、护理保健师,为老人提供医、护、养全方位服务。建设合二为一的老年福利院和老年医院,对部分老年公寓按照医院模式进行管理。

第五,制定管理办法,推进规范化建设。制定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意见,从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硬件设施,特别是管理服务上护理、医疗、餐饮、生活、康复娱乐、安全等方面进行规范,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资格认定,核定收费标准,加强行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