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提案第20120273号
案 由:加强科技园区孵化器建设,发挥科技创新重要载体的作用
提 出 人:魏昕(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十二五期间,广东省将坚持把经济结构调整作为主攻方向,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广东。科技园区是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是发展高新技术,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源头。
近年来,特别是十一五期间,我省科技园区得到长足发展,形成了2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一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软件园和国家级产业化基地,民营科技园的建设发展在全国独具特色。这些科技园区孵化器在政府和政策的引导下,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组织体系和网络服务体系,吸引聚集了大批科技创新和高端创业人才企业,培育和孵化了一批企业和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转型升级,成为了我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战略新兴产业,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力量。
我省科技园区的建设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我省十二五规划的全面实施的新形势与全球经济发展新趋势的需求相比,与“创新、创业、产业化”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如有的科技园区孵化器的创业项目科技含量不高,企业成长速度不快;孵化器整体服务能力和专业化程度不高,大多仅限于场地出租、物业管理、项目申报、培训辅导等常规性服务,不能很好地满足企业专业化服务的要求;园区运行管理机制和投资体系不够完善;科技园区的建设发展未能紧密地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相结合;我省在科技园区的规划、政策引导等方面与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等省市相比有待加强。
为了进一步加快科技园区孵化器的建设,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培养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孵化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建议:
1、各级政府出台政策,加快科技园区孵化器的建设。建立省市区(县)联动机制,加大对国家级科技园区建设的政策和条件支持。对科技园区实行更大的减免税收政策,加大建设资金和孵化基金的投入,加快发展科技园区孵化器。
2、引导科技园区建设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打造高技术产业集群,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创新引领发展。政府通过政策和项目资金,引导科技园区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专业镇建立分园,实现产业聚集、人才聚集和创新机构聚集。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高起点建设一批孵化器和加速器,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增值服务,充分发挥载体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集聚作用。
3、启动省级大学科技园的认定。目前我省仅有中山大学科技园、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园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而其他高校的科技园处于自谋发展的局面。为了将教育科技经济有效结合起来,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发挥作用,我省应借鉴浙江等省市的经验做法,规划引导我省大学科技园的发展,启动省级大学科技园的认定和建设,培育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提高我省大学科技园的建设质量和水平。
4、加大对科技园区共享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重点建设工业设计、开发测试、检验检测、试验试制、共享数据库等投资大、技术要求高的共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在孵企业提供研发条件支撑,降低企业技术攻关和产品开发成本,增强孵化器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和科技园区集聚能力。通过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形成有利于创新要素加快流动、创新资源优化配置、创新成果加速转化的环境,推动科技成果有序流动和孵化企业的发展壮大。
5、引导和鼓励科技园区建立深度孵化服务模式,从政策和物业服务的综合型向增值专业型转化。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和功能,通过创新的有偿服务模式和方法,充分整合社会机构的力量,按照市场机制,引入专业化服务,提高科技园区孵化器服务水平和质量。
6、加大国际合作力度,建设国际化、专业化科技园区。一是吸引国际创新创业人才和创新技术成果进驻园区,二是引进国际专业化服务队伍与园区合作服务。
7、引导建立企业加速器服务体系和运作模式,促进孵化企业成长、成熟和成功,使之保持创新活力,成为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带动相关产业经济和技术发展,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和动力源泉。
办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