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民办养老”机构合理生存环境的建议

2016-12-16 02:21:16 来源:广东政协网

87、提案第20120259号

案    由:关于构建“民办养老”机构合理生存环境的建议

提 出 人:张伟平(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民政厅,省法制办

内    容:

2011年9月颁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显示,2011年到2015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平均每年增加860万;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3%增加到16%,到2030年全国老年人口规模将会翻一番。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加快建立健全养老社会服务体系,让老龄人安享老年生活。当代中国正面临严重的人口老龄化挑战,当中国社会以典型的未富先老方式进入高龄化和老龄化的时期,相关政策、配套服务是否完善,如何使得老有所养,如何让老年人的老年生活得有质量、有尊严,活得方便安全,活得有幸福感,是摆在我们所有人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目前民政系统的养老机构数量少质量也比较差,民办养老机构还没有建立起来,现在的情况是很多老人排队进养老院,但在排队中间就走了未养先亡,还没等养的就走了,未养先亡。

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和发展迫在眉睫,而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所需要的金融支持、土地支持、配套政策都不够完善。虽然政府现行的体制对养老事业高度重视,“十二五”规划里面有专门的规划,而在实际操作中,民办养老机构属于民政部门管理,而民政部门能给的一些优惠政策,税收减免,只能纳入非福利性组织,也就是说要从事养老事业基本上是属于公益性、非盈利的,政府面临非福利性的养老机构,否定它的福利特点,排斥市场化运营模式。因为这样的一个缺失,政府没进行正面的梳理,使“民办养老”机构只能在夹缝中生存,现在许多民营养老机构生存艰难,有的不得不关闭。

    随着我国消费结构转向老龄产业,大家都看到养老事业是一个朝阳行业,但是为什么这个朝阳行业的发展却步履维艰呢?据调查北京上规模的养老机构有十几家,上海才四、五家。

办    法:

构建“民办养老”机构合理生存环境,需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解决民办养老事业场地的问题。目前民营养老机构多数情况是以租赁场地来兴建养老院,受租赁期限及资金的约束,民办养老机构普遍存在设施设备不全或者陈旧,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要大力发展民办养老,必须兴建大型的养老院,而兴建养老院它不同于传统的地产项目,养老院建成以后不能当房子卖,但是要建设一个相当规模的养老院,需要投入大笔资金,项目建成后,何时回收资本,如何盈利?这是欲进入养老市场者首先考虑的问题。政府需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扶持政策,对养老项目涉及的用地应简化征地手续,减免各个环节中的税费。

二、优惠政策问题。政府制定的扶持养老企业的政策难以落实,

一些优惠扶持往往滞后享受,政府是否应改进流程,让企业真正受惠。

三、法律环境问题。政府公益养老服务机构与民办养老机构在市

场定位方面存在交叉,形成不公平竞争,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营性质划分与政策扶持仍不清晰,盈利冲动与公益性质的关系尚未平衡。

为了加快养老事业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政府应创造公平的法律环境,让养老事业蓬勃发展,让老年人的生活真正过得有质量、有尊严、有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