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省支持在汕头建设粤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的建议

2016-12-16 02:21:16 来源:广东政协网

99、提案第20120241号

案    由:关于请省支持在汕头建设粤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的建议

提 出 人:许瑞明、吴桂谦、陈汝鑫(共3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农业厅,省发改委

内    容:

内容:

农产品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方面,是民生民安的重要内容,但是,粤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体系比较落后,突出表现在:一是粤东大部分市级检测中心技术人员数量不足,设备比较落后,检测水平比较有限,部分区县还没有真正建设检测站,区县现有的农产品检测站检测水平更是局限,只能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面对诸如石油烃类、多环芳烃等痕量污染物,以及新型污染物等的确证能力严重不足。二是粤东地区财政普遍比较紧张,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导致检测体系落后,难以有效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监测义务,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的需要。面对农产品生产群体庞大、生产和经营非常分散、农产品品种繁多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建设粤东区域性农产品质检中心迫在眉睫。

汕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成立于2005年,先后投入资金500多万元,建设了15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配备12名工作人员和6台(套)大型仪器,已通过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的资质认定,检测项目180项,年开展果蔬30多项农药残留定量检测达2000批次、禽畜产品近10项兽药残留定量检测200批次,针对特色农产品开展重金属等专项监测达300批次,初步具备开展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故的检测能力。另外,据初步统计,汕头市每年蔬菜播种面积达64万亩,生产蔬菜产品达150万吨,外地蔬菜经过我市各类批发市场进行流转达186万吨,总量336万吨。这些蔬菜除本地消费之外,有大部分流转到周边城市。汕头市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市场年果蔬交易量达150万吨,是粤东地区乃至粤、闽、赣三省农副产品的主要集散地,并辐射全国各地。汕头已经具备了区域性农产品检测的条件和能力。

办法:

第一、明确在汕头建设粤东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根据省委、省政府把汕头建设成为粤东中心城市的精神,在汕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的基础上,建设粤东农检中心,明确该中心主要功能定位:一是承担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的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二是承担面向粤东地区开展农产品生产环境监测业务,三是开展粤东地区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任务,四是为粤东地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提供质量检验检测,五是为粤东地区的基层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支撑。

第二、帮助解决建设粤东农检中心的有关问题。将粤东农检中心列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尽快开展粤东农检中心的建设规划,省国土部门要全力协助解决粤东农检中心的建设用地问题,省级有关部门尽力帮助粤东农检中心,配齐农产品检测大型先进设备及仪器,以及实验室环境条件的改进,实现农业生产环境、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的全方位有效覆盖,提高区域性农产品质量监控水平。按照购置的设备仪器和检测任务,配置引进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向粤东各市投入相应的建设资金,增加对粤东地区各市、县农检机构的投入。

第三、整合资源,建设完善的农检体系。有效整合粤东各市资源,建设具备农药、兽药残留定量检测的检测机构,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辖区内所有的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支持区县乡镇各级、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建设具备定性检测能力的机构,对生产和销售的农产品进行实时质量监测,保障上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办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