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及入户问题的建议

2016-12-16 02:21:16 来源:广东政协网

32、提案第20120317号

案    由:关于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及入户问题的建议

提 出 人:李定安(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双转移”战略部署,全省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及入户工作。据了解,各级政府都想方设法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目标责任制考评实现高分,政策措施到位、培训计划务实、工作成效显著。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有关部门表示感到压力非常大:一是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任务指标下达时间较晚,造成时间仓促。劳动人事部门即使加班加点,也难在短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二是上级培训转移就业专项经费迟迟未能落实,而地方财政预支也困难,严重影响工作开展;三是农村劳动力积分制入户指标任务与现实有差距。当前农民对农村劳动力积分入户问题还存在不少顾虑,担心入户城镇后生活无保障,更怕失去原有的农村股份分红和土地,农民入户城镇积极性不高。

因此,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为了使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及入户工作有序推进,建议:

一、成立专门机构,专责研究解决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存在问题,制定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政策、方案措施,加强对各地政府部门的指导监督及沟通协调等工作。

二、以产业转移为导向,坚持长远规划,进一步健全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体系,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和责任制考核制度。通过合理的计划和部署,充分调动积极性,分层次、分形式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促进全省农村劳动力技能提升,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完善农民工服务窗口的建设,针对农民工转移就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方面开展综合服务,为农民工搭建优质的服务平台。

四、积极稳妥地实行户籍制度改革,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如愿进城落户。当前推行农民工积分制入户措施,符合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与现实要求,但在任务重、时间短的困难下,要“指标性”地完成目标任务,有“拔苗助长”的可能。农村劳动力转移入户工作,应强化联动机制,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计生等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政府同时要着力解决农民工生活和工作存在的问题,包括子女入学和社会保障等。

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一方面,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入户城镇;另一方面,农民工对有关政策了解不多或不够全面,这要通过报纸、电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加强农村劳动力政策宣传,让农民工掌握政策信息,“积分入户”那就水到渠成。

办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