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空巢老人和农村留守儿童监管机制的建议

2016-12-16 02:21:16 来源:广东政协网

39、提案第20120310号

案    由:关于国家空巢老人和农村留守儿童监管机制的建议

提 出 人:陈国隆(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理 由: 人口老龄化浪潮正在向中国社会袭来,但我们的基层社区管理机制中并没有建立起对空巢老人的监管机制,特别是在大型的小区,陌生人社会取代中国传统的熟人社会,大量的空巢老人面临着各种随时袭来的生存风险,建立对这个群体的监管机制是我国未来社会管理的重要一环。此外,在中国农村,大量留守儿童的存在也造就中国农村社会的一个高风险群体,对这个群体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也是中国农村社区管理的极其重要的一环。

办    法:

第一,在未来2年,把建立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监管机制作为各级政府的一把手工程来推动。目前不少地方政府热衷于搞面子工程、大型的基础设施工程等“硬工程”,而对于直接关涉社会道德建设和弱势群体人权保护的“软工程”则视而不见,一方面不愿意搞,另一方面不知道怎么搞。所以要在短期内建立国家的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监管机制,必须把这个社会基础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第二,未来2年,省级财政建立专项资金,推动这项工程的建设。解决社会问题一方面是政府的责任心问题,另外更是资金问题。这项工程的完成主要依靠基层政府来完成,但基层政府近年来举债发展的道路在国家经济转型的的背景下,未来日子不好过,所以省级财政必须拿出专项资金来支持基层政府的这项社会基础工程,特别是对老少边穷地区的基层政府的支持是非常的必要,否则在这些特殊地区,这项工程是无法推进的。

第三,鼓励设立民间组织,参与到这项工程的建设中来,调动社会力量。长期以来的有政府无社会治理模式,造成中国基层社会的治理离开政府寸步难行,在今天这样一个开放社会,民间力量参与一些重大社会基础工程的建设是保证工作高效展开和高质量完成的重要一环。所以在建立本建议这项社会基础工程,鼓励动员民间力量参与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鼓励建立相关的民间组织,使民间力量长期持久参与这项社会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