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做好养老工作的建议

2016-12-16 02:21:16 来源:广东政协网

41、提案第20120308号

案    由:关于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做好养老工作的建议

提 出 人:陈曦(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最近,广东省委汪洋书记提出了要建设幸福广东的规划,但随着老龄化步伐加快,“421”式的家庭结构越来越多,如果老人老有所养的社会问题不解决,那社会和谐幸福是句空话。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社会。我国目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1.78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占世界老年人口的1/5,相当于整个欧洲老年人口的总和。据预计,2050年我国将有1/3的人是老年人,而80岁以上的人将达到1亿左右。麻烦的是,我国属于“未富先老”。养老方面的城乡二元制,使得农村养老的压力很大。1996年开始施行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显然,在“421”的家庭模式下,贫困家庭养老“心有余而力不足”。养老主要包括吃穿住,医疗保健,基本公共服务,精神文化需求等,这就需要大量财力和人力。

为此建议:

1、修订实施了15年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即由国家、社会和家庭共同挑起养老的担子,引入社会力量,强化政府的养老责任,并将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 <http://finance.people.com.cn/>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经济发展和老年人口规模,增加对老龄事业、老年福利的投入;改善老年人生活和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加强生活保障,把发展和支持老龄产业、慈善事业等内容列入政府职责。还应出台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配套的实施细则,明确对养老产业土地、税收、信贷等的支持政策。

2、要充分利用市场的机制和力量,推行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和政府购买服务等运营管理模式。同时把居家养老和社区服务结合起来,把社区服务引入家庭,实现服务对象社会化,服务内容多样化,服务项目专业化 ,适当开办一些可供不同收入水平的家庭和老人选择的养老场所。以满足退休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不同需求。在农村尽量建不出村的养老院。国家可以考虑出台“家庭养老支农政策”,补贴家有老人的农户。

3、重新定位老龄工作机构职能,理顺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从法律上明确规定各级老龄部门为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政府职能部门,村镇街道居委设立老年办或老年专干。

4、建立老年人信息库,包括每个老人姓名、年龄、婚姻状况、详细住址、联系方、身体病历、经济来源、文化程度、兴趣爱好、和与其有联系的亲属,亲戚等。

5、为保证养老资金来源投入,可增设养老税或养老附加费,各级财政都有养老科目专项支出,设立养老慈善基金,发动社会上积极参与,逐步改变慈善观念,把过去的修桥筑路办学校做慈善转为老人慈善事业上。

6、设立老年人健康护理、精神安慰教育专业和学校,培育大批训练有素能满足老人市场需求的人才。

7、实行养老责任制,行政,事业单位可实行与养老机构实行对囗扶助,企业也要强调励行社会责任与养构机构对囗帮助和领养老人,

8、要宣传倡导全社会尊老爱老帮老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社会风气,共青团,学校等单位可组织年青人和学生、志愿者与老人进行对口联系开展联谊等活动。

办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