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农村金融发展方式,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2016-12-16 02:21:16 来源:广东政协网

63、提案第20120285号

案    由:转变农村金融发展方式,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提 出 人: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我国大部分农民经营的是小块土地,从世界各国的经验看(日本、荷兰,以色列等),“小块地”成功经营的条件是资本集约,近年来在江苏、浙江和山东等地的“小块地”经营典型都是资本密集的。事实表明,无论国内国外,“小块地”经营必须高投入。所以,向农村供给金融资源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

然而,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形势不容乐观,根据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农村金融服务研究小组的《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 ,2010年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2.3万亿 ,仅占全国各项贷款年底余额(73.3万亿)的3.1%。而在2007年这项贷款仅有1.5万亿。但从事农林牧渔的劳动力占全国劳动力的一半。自1997年开始,各种金融机构持续撤离农村,截止2009年6月,全国2945个乡镇没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另有708个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服务。当前的农村金融体系不仅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抑制作用,使得农业与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极不相配,加剧了中国经济的失衡。

目前农村金融政策冲突主要原因如下:

一、我国农业经营模式与主要发达国家不同,金融市场化条件不足。

我国农业人口众多,农民只能在小块土地上获得有限的收入,风险极高,很不利于金融的市场化经营。世界各国成功的农业经营模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大规模土地集约耕种模式;一种是小地块+合作化模式。而我们即没有条件采取前一种模式,也没有推行后一种模式,缺乏金融市场化的基础条件。

二、我国的土地制度与发达国家不同,农民缺少实物担保。

发达国家的土地是私有的,土地上,甚至土地下面的东西(矿藏)都归农民所有。而我国的农民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土地不能成为贷款的抵押品。但我国农民除了土地,几乎一无所有。这样的农户,对于要求保本收益的市场化金融业,也没有任何吸引力。

三、我国农村的政治制度与西方国家不同,农民金融交易成本高。

我国农村的主要管理模式仍然是政府和党的组织起主导作用。这种行(官僚)政体制最大的特点就是任何一种交易的成本都很高,寻租已经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习俗 ,农村借贷的实际利率要高过20%,这就是农村民间的借贷利率要超过30%的原因。

四、我国与西方政府管理农业的方式不同,资金趋向工业。

我国地方政府对农村的发展采取主动的推进或引导,主动选择发展模式。目前对发展指标见效最快的选择只能是发展工业,这必然导致所有可能的资源优先用于工业。金融是农村工业最短缺的资源。

五、我国金融发展和治理顺序与西方国家不同,稳定中发展需要高昂成本。

我国金融发展理念,首先考虑的是政治和经济的稳定,顾虑金融危机的后果而不发牌照,先稳定后发展,在稳定中发展。西方国家先是不顾后果的发展,等出了严重问题后,再着手制定规则(虽然他们并没有预先设定这个顺序),先乱后治。 

综合以上,中国农民获得金融资源的条件特别差,既不能集约使用土地,也没有形成广泛的合作组织。不但没有土地所有权,还套上了行受贿风气的社会枷锁。这些 “自然”条件严重阻碍了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加之地区政府急于脱贫致富,趋向于将有限的资源集中于工业;而中央政府的稳定中发展政策隐含着无法承受的金融推进成本。总而言之,条件极差却急于发展,成本极高却优先稳定。

与20世纪金融短缺的形势不同,当前的中国金融资本迅速膨胀,累积了巨额的金融资本, 2010年全国各项贷款余额比2006年翻了一倍还多。然而,与此同时,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却发展有限。在巨额社会金融资本面前, 农村金融的发展应该改变思路。 对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快发展合作化组织,提高农民的信用基础。

我们农民的经营模式是小块地劳动密集型,从世界各国的经验看小块土地上的成功经营也必须是资本密集的。而要获得资本只能合作,因为合作制不仅是一种理想的生产经营形式,也是一种理想的集体担保信用形式,也是一种能够对农民进行信用培训的有效组织。事实上,城市的信用条件也是一样的,有单位和没有单位的人,信用条件显然不同。在单位里,不仅存在着个人的生活状况和道德品质的信息,而且还有收入的记录和控制可能,存在着单位提供收入担保的可能。完全分散的农民缺少这些基本的信用条件,而如果参加了某种合作社,那就是有了“单位”。而参加多个专业合作社,信息就更丰富了,信用条件当然就更好了。

二、多管齐下,降低农民贷款的风险程度。

合作组织能提高农民的信用,当然也能降低农民的信贷风险,但是这种合作社刚刚开展的初期立竿见影难度较大。

因此在当前的条件下,政府还应从其他两个方面支持农民:第一,由财政拨款成立合作支持基金和信贷担保基金,向金融机构提供风险担保。第二,组织和引导各种慈善基金面向农村和农业,或提供利息担保和直接提供部分利息的支持,或者直接提供资金互助社建设的援助。目前许多慈善团体和个人希望面对农户直接捐赠(有些人想得到“感激”的回报),但这种捐赠普及面有限,如果只对贷款的利息提供捐赠或部分捐赠,将使有限的资金得到更大范围(数十倍)的利用;提供担保的效果也超过直接的捐赠(国家财政补贴的使用原理也是如此,扶贫资金用于风险担保和利息补贴远远优于直接捐赠)。所以,应该从意识形态引导入手,开动宣传机器,对全社会进行全面引导,将爱心惠及更多的贫困农民。让主管意识形态的国家职能机构多做些对农民有利的事,符合党和政府的社会总目标。

当然,如果能推行保险机构下乡,也是一种好的支持。

三、全面规划,“兴修金利”,综合治理。

近几年,高等教育普及率迅速提高,与此同时,各种志愿者运动迅速普及。特别是2008年奥运会以来,在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里志愿者运动广泛推行,为合作社人才培养提供很好的社会基础。政府可以开办一个合作社人才培训学校,在鼓励制度上脱离政府的官吏职务奖赏模式 (采取社会志愿服务价值体系鼓励),产生大批合作化人才。只要通过有效的规划和管理,合作化运动会很快开展起来的,如果有了足够多的合作组织,不仅会使农业的面貌改观,也会使金融的资源得到运用,而金融资源的运用会使合作的效果更好,又会进一步促进合作化,从而进一步改善农村的经济。要提高领导层对社会价值体系的认识水平,动员更多的志愿力量和更多的慈善捐赠,以加快农村金融的发展。

要明确融资先行的意义。目前政府对农业的支持是多方面的,但是,不同部门对农业的支持各自遁着不同的线路:有的力图提高技术,有的力图支持粮食生产,有的全力支持农业机械化,有的注重农村金融机构的建设。应该看到,种植业必须依赖水利,而农业必须依靠金融。所以,农村金融政策是重中之重,一定要全盘规划,在所有的农业政策中,应优先考虑和发展的是能够使金融“灌溉”到农业中的政策。

办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