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城镇化进程中的问题与对策

2016-12-16 02:21:16 来源:广东政协网

67、提案第20120281号

案    由:广东城镇化进程中的问题与对策

提 出 人: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城市”是指具有一定规模非农业人口的聚集区。“城镇化”是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城市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对城镇化的测度,国际通行的办法是用城镇化水平即居住在城市的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来表示;并通过城市化率即城镇人口的增长率来反映城镇化速率。根据广东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普查登记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广东省内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为69027813人,占66.1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5275319人,占33.8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1507812人,乡村人口减少3624681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1.18个百分点。

在城镇人口迅速增长、城市建设不断繁荣发展的同时,我省城镇化进程仍面临诸多重大挑战,一方面是人口高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制约;另一方面是珠江三角洲将会进入城镇化中后期,吸引人才逐渐呈现出知识化和专业化趋势,继续扩大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有限。而且我省很多城市人口密度大并濒临江河,对自然环境依赖很重,一旦发生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通常很难估计。因此,在全球发展低碳经济来控制气候变暖的大环境下,我省作为全国低碳试点省份,传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模式正面临着空前压力。为此,我们建议:我省在“十二五”期间应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城带乡”的原则,遵循城镇化发展客观规律,以地区产业为依托,将农业逐步产业化,使农村劳动力人口集聚起来,将农民转变成市民,以当地特色文化为重点,逐步打造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广东城镇。以求基本解决长期困扰社会经济发展农村、农业、农民的“三农”问题。具体建议如下:

一、在我省经济社会总体战略目标指导下,以城带乡,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

农村城镇化的发展,应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大战略,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城镇化,将避免大量农村人口盲目向大中城市流动,促进大、中、小城市和乡镇的协调发展。要把发展的重点放到县城和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注意发展城市间的经济联系,发挥大、中、小城市对农村城镇发展的带动作用。当前尤其要根据重点城镇区位和自然资源条件,推动其建设与发展农业产业化相结合,与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发展旅游业相结合,与缓解大城市中心区人口压力相结合,承担起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重任,更多地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和农村人口的落户定居,以实现“人口的城镇化”,而不是“土地的城镇化”,促使我省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经济一体化转变。

城市和农村是城镇化的两个端点,城镇化是农业人口向城镇集中、城镇数量增加、城镇体系不断完善的过程,也是城镇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进步,城镇功能、城镇环境和城镇管理不断充实提高的过程。增加农民收入和减少农村人口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因此.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减少农民和农村人口,增加农民人均社会资源占有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推进农村城镇化是实现农民富裕的根本性措施。正确处理城乡关系、工业农业的关系,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是城镇化发展的核心问题和最终目标。

二、加强宏观调控,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政府必须进行引导,采取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由政府制定城镇化总体规划,城镇合理布局,以及城镇规模、产业发展、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使城镇化水平与农业发展、工业化和服务业发展相适应。既要避免“城市病”的蔓延,又要克服“农村病”的发生。所谓“农村病”主要指以前城镇化中发生过的“村村点火、户户冒烟”,而且农业剩余劳动“离土不离乡”、“进厂不离村”、“务工不弃农”等就业方式,这不是完整意义的劳动力和农村人口转移。也要防止农村人口盲目无序地进入城镇,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相适应,特别是限于城镇经济发展水平,不能提供相应的就业空间,就可能导致严重的“城市病”的蔓延。因此,要坚持以城镇现代化与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走发展农业产业化和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引导乡镇企业合理聚集,提高乡镇工业运行质量。坚持城乡协调,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转移的路子,鼓励农村人口进入农村城镇定居。农村城镇的健康发展,不仅有利于避免“城市病”,而且能够克服“农村病”的发生。

三、要加强制度创新,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

当今我省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富有经营活力,可就地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二是县域及小城镇的工业、服务业发展能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渠道;三是县域经济不发达或其他省市更具吸引力,外出打工成为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形式。要创造条件,放开农村城镇户口制度,逐步消除劳动力转移的制度障碍。要从我省客观实际出发,抓紧从体制上解决目前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离乡不离土、进城未转移的现象。其出路在于,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建立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以实现真正意义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农村城镇化的重要任务,这将意味着农村城镇化将接替工业化成为我省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和核心战略。

四、以社会经济发展为动力,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

农村城镇化要结合本地情况,一方面,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发展农业,增加农产品产量,提高农业商品化比重和农业综合劳动生产率,以增加农民收入,这就会产生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构成农村发展的“推力”,促使部分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另谋出路;另一方面,在城镇经济中发展工业、服务业,增加能容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岗位,让更多的农民通过进城就有工作机会直接分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成果。再加上城镇拥有较好的基础服务设施,优越的生活环境,较高的工资收入和生活水平,成为城镇发展的“拉力”,将部分农村人口拉向城镇居住。这样,农村发展的“推力”和城镇发展的“拉力”共同完成农村城镇化的进程。城市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人们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中心。城镇化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科技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人类进步必然要经过的过程,只有经过农村城镇化的洗礼之后,才能迈向更为辉煌的现代化时代。

五、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保障农民向农村城镇的非农转移

我国现有的土地制度,一方面为农民提供了一种社会保障或就业保障,另一方面也制约了农民向非农的转移和农业经营规模化的实现。要鼓励离乡进城农民将原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把土地转让金的部分或全部交与社会保障机构,以“土地”换“保障”。这既有利于稳定农民向非农转移,又有利于推进农业规模经营。要分类引导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城镇化。对临时进城务工人员,实行亦工亦农、城乡双向流动的政策,在劳动报酬、劳动时间、法定假日和安全保护等方面依法保其合法权益;对在城镇已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进城务工人员,要创造条件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依法享有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承担应尽的义务;对因城镇建设承包地被征用、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村人口,要及时转为城镇居民,城镇政府要负责提供就业援助、技能培训、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

六、加强农村宣传教育,改变农民传统观念和生活方式

城市化的关键是人的城市化。农村变城市, 农民成为市民, 重要的是人的改变。要切实落实农村的初等义务教育和大力发展城镇的职业教育。农民向城市的转移、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不仅意味着人口的空间移动,还意味着人们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工作方式的转变。为提高转移人口对新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的适应性,就必须对他们进行教育和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形式上是数量多,症结却是农民文化素质差。通过发展教育,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增强农民的就业能力,扩大他们的择业面,是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顺利转移的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因此,农村的城镇化还要与科技、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进城人口能够找到相应的职业,还要求他们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掌握较熟练的技能,提高进城人口的素质。

总之,农村城镇化不仅仅是建立在经济发展基础上,也不单纯是城乡人口统计意义上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数的比重大小。城镇化是一个包括经济结构优化和繁荣、基础设施完善、土地节约利用、人居环境良好、人口素质提高以及文化底蕴、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相应变化。

综上所述,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在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上,打破城乡分割,统筹城乡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农村教育,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业反哺农业,城镇支持农村,让广大农民分享产业化、城镇化的成果,促进农业剩动力和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

办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