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非公有制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建议

2016-12-16 02:21:15 来源:广东政协网

9、提案第20120367号

案    由:构建非公有制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建议

提 出 人:杨木壮、张建琦、李续娥、魏昕(共4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近年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10年底,我国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超过3400万户,注册资金超过1.3万亿元;从业人员总数超过1.8亿,较2005年底增加6000万人,年均增加1200万人,年均增速超过9%,五年增长55%以上,成为我国吸纳扩大社会就业的主渠道。由此可见,非公有制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其劳动关系状况对整个社会和谐具有重大影响。如果劳动关系处理不好,往往容易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甚至引发社会动荡。近年来因劳动关系矛盾加剧,引发的多起恶性和群体性事件,应成为殷鉴不远、不可不察的前车之辙。

当前劳动关系矛盾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既有社会历史原因和劳动关系双方原因,也有政府监管方面的原因。目前我国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力量普遍不足,执法刚性不足,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力,许多地方仅能对投诉举报的案件进行查处,没有建立有效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范机制;对已经查处的案件惩处力度不够,达不到震慑效果。此外,目前劳动保障监察办案实行的“一调一裁两审”制度,如果走完全部程序,需要一年以上,劳动争议处理效率低,不能得到及时解决,直接影响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有的还引发了一些群体纠纷、集体上访事件。因此,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建设的迫切要求,应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办    法:

1.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制度有利于规范企业的劳动用工关系,为劳动者权益保护提供法律保障。一是要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二是要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劳动合同文本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立企业劳动合同台帐,对不规范的要及时清理和调整。在强化劳动合同方面,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履约监督保障机制、履约责任制和合同审核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行政监察和劳动保障监察。并将履行集体合同监管职责的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

2.建立健全工会组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积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注重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会干部素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已有工会组织的非公企业,应健全职代会制度,提高职工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工会的民主性、自主性和谈判能力,减少外部干预,避免出现受企业变相控制的状况;对于未建立工会的非公企业,要加快其组建工会的步伐,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去,提高工会组织在企业的覆盖率。

3.创设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切实落实合理诉求

社会和谐首先是各种利益矛盾的协调与和谐,只有各利益群体诉求得到充分表达才能实现统筹协调。因此,要增加与畅通职工利益表达的渠道,如在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中应增加职工利益代表者的比例,在立法与制定政策时要重视听取职工代表的呼声,上级工会要重视通过调查研究充分反映职工的利益诉求;党和政府部门要架设各种渠道了解与听取职工的意见与反映。此外,还要制定完善的相应机制,以保证职工诉求问题的解决。如完善职工困难保障机制、职工法律援助机制、职工利益协调机制、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职工权益保障机制等。

4.完善“三方”协调机制

完善由政府部门牵头的“三方”(政府、工会、企业)协调机制,坚持由政府劳动管理部门、雇主组织和工会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共同处理所有涉及劳动关系的问题,共同制定涉及劳动关系的政策、制度和法令,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定期分析研究当地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中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解决共性问题的方法。

5.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

逐步建立和完善对民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立的激励机制,定期开展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关爱员工优秀非公企业家”和“关心企业优秀员工”等表彰活动,鼓励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用工、依法实施社会保障和劳动保护,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地区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