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生态保护的建议

2016-12-16 02:21:15 来源:广东政协网

22、提案第20120383号

案    由: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生态保护的建议

提 出 人:陈婉珍(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当前,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日渐强化的环境约束。着眼于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十二五”规划网要强调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就是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根本出发点,根据生态功能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等多种因素进行核算,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调整各区域相关各方的利益关系。当前,我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二是建立区域间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三是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

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一、应进一步明确生态补偿科学定义

在调研中发现,对生态补偿的科学定义,包括生态补偿的内涵、补偿方式、补偿物件等科学概念方面都有待于深化。如目前实施的生态补偿机制主要是政府买单,从市场经济学的角度,政府因是生态补偿机制的宣导者和推动者,是生态补偿机制的利益相关者之一,而不是承包者。生态补偿机制应该有环境保护服务购买者之间建立的一种长效机制。如果把环境、国土、水利、林业、农业、建设等部门的一些资金,包括公共财政转移资金通通纳入生态补偿资金,往往会导致目标不明确,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此外,接受生态补偿的地区往往是落后的贫穷地区,生态补偿应与扶贫工作紧密结合,但不能把生态补偿与扶贫划等号,不能依靠生态补偿来解决贫困问题。

二、生态补偿标准需要更深入的探究

不同领域、不同地区生态补偿的标准都会有较大差异。应研究根据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或者是生态破坏损失评估建立起理论生态补偿标准;也应研究结合考虑市场、社会和群众承受能力所确定的补偿标准;还应研究补偿“接受方”和补偿“支付方”之间的协商谈判原则即商定补偿标准问题邓。因此,深入研究各种试点领域和地区的生态补偿标准问题是十分重要又紧迫的任务。

三、进一步推动生态补偿政策规范化

参考浙皖两省的生态补偿,如浙江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收取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州市《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若干意见》、《安徽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障金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等都是地方政府政策性规范档。由于全国情况千差万别,因此,广东省因进一步推动生态补偿政策规范化,以指导生态补偿机制的开展。

四、抓紧开展重点领域试点

建议广东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国家财政对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理论研究和开展试点的专项财政支持。抓紧流域、矿山、自然保护区、石油开发等重点领域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并下达《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的指导意见》。

五、制定生态补偿导则

根据调研表明,我省各个地方对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热情很高,迫切要求有关部门在理论、技术、政策上给予指导,因此,很有必要尽快制定生态补偿机制及政策实施导则,指导生态补偿试点示范和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

六、抓紧国家政策要点的研究

由于生态补偿关于重要的国家环境经济政策,是指导性的,各地难以实行统一的标准和模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全国生态补偿政策顺利和有效的实施,建议在开展生态补偿试点示范的基础上,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国家政策要点并落实执行。

七、强化部门间的协调和合作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国家及我省等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相互配合和支持。建议主动与发改委、财政部、国土、水利部等有关部委的协调,争取在政策理论研究、开展试点、经验推广、立法等方面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援。

八、大力开展国际合作

尽管国情与其他国家不一样,但国际上生态补偿的理论、机制和原则是值得借鉴的。为了广泛学习国际经验,建议加强与联合国环境规划局、联合国开发署、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的合作,为建立和完善我省生态补偿机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援。

办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