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解决外经贸转型升级及横琴携手开发建议提案

2016-12-16 02:21:15 来源:广东政协网

31、提案第20120392号

案    由:关于广东省解决外经贸转型升级及横琴携手开发建议提案

提 出 人:梁北根、马有仁(共2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十二五规划开局已逾一年了。在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球,而对严峻外部形势,广东以危机为契机,转身向内,主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迎战金融危机中实现结构优化,增速平稳,超常规转型。

   但在加速产业转型升级阶段中会遇到很多阻力,企业必须承担如:土地资源选定,人力资源能力素质提升,税收及银行融资等问题。须地方政府扶持及给予特殊之优惠政策。

  

办    法:

 建议:

   土地方面:应以新开发区为宜,配套有完善陆路交通网络,同时具备有方便运输之码头配套设备,交通运输方便即可降低产品生产成本。

   人材方面:应在各学校、学院、工商学院、职能技能培训基地,多办一些多文化多功能高科技之培育高端人材之培训中心,配备人材,以迎合各大企业进入招聘,发掘所需之人材。

   税收方面:现时中国营商,税种很多,大税种有:国税,地税,增值税,利得税及其他税种等等。所以建议有些有免则免,可降则降之前提下,着重考虑一下。举例:如就业工人现时之最低工资约在1300元左右,建议:如需提升时,则放缓半年处理,届时再研究是否合适提升。又如社保方面也是一样,这样就可加促加快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之速度。

   银行融资贷款方面:现时各中小企业进出口业务受着外围影响,同时面对通胀带来各方面成本之增加,举例:有些贸易服装业务之企业,由原来09年之所收入利润在15-20% 之间,今天之收入扣除成本约在3%以下,甚至变成无利润。如果那些零收入之企业再向民间之担保贷款公司高息借贷,更没法生存,结果必定倒闭关门。所以银行借贷方面应有一个宽松政策,由政府带动支持,特别对一些突出高端企业给予奖励。

 

省珠澳携手合作开发横琴新区

   因国内与澳门两地在各方面之工商业环境运作有很多不同之处,最大分别是在税收及法律两大层面上。税收方面,澳门一直都是低税制地区,因其税收主要来源是博彩业,而国内之税收则种类繁多,且是国家财政收入之主要来源,故税率亦相对较高。所以建议税收及法律都需成立独立服务平台,特别是对外资(包括港澳台)投资合作服务咨询中心,印制小册子,设专线电话,内容明确外资意欲在那一区投资开业,列明经营行业范围及品种,该企业一经成立后,该接受哪种缴税制度,及受那地方之法律保障等等都需明确表示,以便中小企业投资前有较清楚之指引,以免日后之争议。

   以上各点建议,如有未尽之处,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