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面向科技型小微企业之多元化融资机制的建议

2016-12-16 02:21:15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案第20130002号

案    由:关于建立面向科技型小微企业之多元化融资机制的建议

提 出 人:民建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理由: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表现尤为突出,主要因为:一方面科技型小微企业往往处于创业初期,经营规模小,产品不成熟,市场份额小,经营风险高,难以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另一方面,科技型小微企业财务制度尚不健全,信息透明度较低,与银行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增加了银行发放授信贷款的管理成本和政策风险。加之信用意识的缺乏,个别企业甚至出现恶意逃债现象,因而难以获得主流金融体系的融资。从调研情况看,我省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现状如下:

   1.自有资金是发展资金的主要来源。货币政策紧缩时期,科技型小微企业主要依靠自有资金进行新项目投资。受访企业中,68.3%的新项目投资中自有资金占比在31%-35%区间,17.1%的新项目投资中自有资金占比在30%以下,约5%自有资金占51%-70%,还有约10%自有资金占比超过70%;

   2.货币紧缩时期融资渠道受阻。货币政策正常时期,科技型小微企业最多的融资渠道是靠商业信用(即占用供应商、客户资金),占比46.1%;其次是银行贷款,占比38.8%。而在货币政策紧缩时期,科技型小微企业首选融资渠道是担保贷款,占总体比例为69.5%,还有18.29%的企业选择自由借贷(以民间借贷、地下钱庄为主,风险较大),银行贷款的比例锐减至4.88%,商业信用也仅为7.32%。

   3.近一半的企业难以提供贷款有效担保物。由于科技型小微企业主要依赖研发人员推动新技术、新产业的发展来获取利润,相对于传统的制造型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有形资产规模较小、金额较低,有效抵押、质押的资产较少,无法满足各类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对于融资安全性的基本要求。调研发现,45.12%的企业很难提供担保,29.27%企业是通过其他公司或个人担保,有12.2%是通过担保机构担保,厂房抵押的企业有8.54%,而存货质押和设备抵押的仅占4.88%。

   4.民间借贷较多。调研结果显示,有超过60%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以缓解融资困境。

   

办    法:

建议:

   1.积极鼓励信贷资金投向科技型小微企业

   商业银行要将科技型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和不同业务模式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督促商业银行进行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放贷流程设计。适当情况下,可以提出信贷指标约束,如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2.着力培育政策性担保机构

   应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遵循市场原则的基础上,研究面向科技型小微企业服务的担保机构,建立适合小微企业贷款特点的担保业务模式,进一步优化审贷流程,提高担保贷款的审批、发放效率。

   3.鼓励发展小额贷款公司

   建议尽快落实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鼓励民间资本阳光化、合法进入信贷领域,先让小额贷款公司为合理的小微企业融资行为提供帮助,待其规范发展之后,可以探讨组建社区银行和村镇银行。

   4.倡导成立科技型小微企业联盟互助基金

   建议以大企业作为后盾,探讨和研究成立科技型小微企业联盟的互助基金。通过完善的内部管理,依靠科技型小微企业自身力量,互帮互助,探索解决融资难问题的新途径,为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融资渠道。

   5.鼓励和引导VC/PE投资科技型小微企业

   实践已经证明,风险投资机制可以有效促进高新科技成果走向市场,实现产业化,提高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因此,应鼓励和促进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VC/PE)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进行投资,特别是具备核心竞争力和高成长性的项目。随着三板市场的推出和制度的完善,允许和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产业投资基金和个人参与对技术创业企业的投资和并购,让VC/PE找到合适的撤离渠道,从而建立风险投资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