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政协设立社会组织界别的建议

2016-12-16 02:21:15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案第20130006号

案    由:关于在政协设立社会组织界别的建议

提 出 人:民建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案由:中共十八大提出“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战略方针,这说明党中央十分重视社会组织的改革和发展。十八大还提出“五位一体”的改革方针,其中社会建设位列其中。可见,包括社会组织改革在内的社会建设工作已经成为新一届党中央的核心工作之一。社会建设离不开民主政治,政治协商制度是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民主政治和政治协商制度,需要集聚全社会的力量、尤其要充分发挥社会新阶层的力量。社会组织是构成社会新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组织领导人一般都属于社会精英阶层,他们有文化、有思想、有见解、有实践,理性、深邃,决策管理能力强,他们关心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与变革,对社会充满危机感、责任感,具有振兴民族、提振社会秩序,提振公众信心的高度热情,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这些人都是直面社会的实战型专家,对社会有着深刻认识和了解。他们已经成为社会的一股新生力量,属于社会新阶层族群,这个族群正在以崭新的面貌迅速壮大。他们具有很强的参政议政意愿和水平,因此,在政协中设立社会组织界别,将社会组织中有思想、有见识、有创新精神和有政治思想水平的优秀领导人纳入政协、参与政治协商,将为创新社会建设,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也是我国民主政治的创新与发展,其政治意义极其深远。

但是,时至今日,我省政治协商会议中还没有设置社会组织这个十分重要的界别;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在政协中增加社会组织界别,不但是我省创新民主政治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理由:随着2006年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和省人大《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以下称“条例”)出台,我省社会组织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态势,以行业协会为代表的各种形式的社会组织不断增加和壮大。据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统计,截止到2012年7月底,我省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共33176个,其中社会团体14976个,基金会29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7913个,从业人员42万多人。省级社会组织1788个,其中社会团体1128个,基金会20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96个。 自2007年“条例”实施以来,平均每年增加10%以上。有11%的社会组织承接了政府转移的职能,9%的社会组织有政府购买的服务。2011年全省性社会团体共承担政府委托、转移的职能394项,获得政府补助12489万元。数量上不断增长的社会组织,不仅成为就业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平台,而且在一些重要的社会事业和公共事务(如扶贫开发、公益慈善、教育培训、医药卫生、环境保护、社区发展、社工服务、救灾救济、残障保护、贸易摩擦、市场中介、科学研究、科技服务、国际交流)等领域,已经成为重要的参与者和生力军。社会组织因其所具有的非营利性、公益性和互益性等特点,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公信力和话语权,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社会组织的发展及其作用的彰显,如何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及其代表人士在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作用的问题被提上了党的工作日程。中共中央2006年颁发的《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强调“要最大限度地团结包括新社会组织在内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凝聚新力量”。

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组织的显著特点,每一个界别都是一个团结面、一条民主渠道。从政协历史发展看,政协界别设置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统一战线构成变化与时俱进中不断加以调整。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政协界别调整提出了新的要求。2006年中央5号文件指出,要“研究并合理设置界别,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中办发[2011]16号文件再次强调,要“突出界别特色,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结构发展变化,研究并进一步合理设置界别,更充分地体现和反映社会各界的愿望诉求,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

2008年10月,深圳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在党代会、人大增加社会组织的代表比例,在政协增加社会组织的功能界别,努力发挥社会组织在协调利益关系、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

去年下半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第15条中明确出,“鼓励市区等基层政协设立社会组织界别”。近期广东省和一些地市的政协在改革创新的实践中,都在积极推进有关设立社会组织界别的调整工作。

我们认为,我省已经拥有33000多个社会组织,从业人员40多万人,预计未来每年将以15%的增幅递增,到2020年我省各类社会组织总数将不少于70000个,从业人员可能达到100万人。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如何汇聚力量?我们认为,在政协中增加社会组织界别,?是汇聚力量的具体举措。我们应当未雨绸缪,积极促进社会组织代表人士在政协中发挥强大的参政议政作用。

办    法:

为此,我们建议:

第一,在十届广东省政协现有32个界别之外,增设"社会组织界"。社会组织界应当主要由来自全省性和各市、区,各领域、各类别的社会组织代表人士组成。要重点将那些具有较强公益性和公信力、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行业协会、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社会服务组织,如科技服务组织、民办培训学校等,尤其要特别注意把社会组织中思想活跃,对社会组织理论研究、应用研究、运作实践和决策管理认识深刻的优秀领导人以及相关专家学者吸纳到政协中来,壮大政协力量,丰富政协的组织要素。

第二,做好社会组织代表人士的培养工作。中共统战部门和省政协要注意开阔视野,通过各民主党派和民间组织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广泛物色社会组织代表人士,重点加强教育培养,适时将政治上成熟、思想上过硬、参政议政热情高能力强、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代表人士推荐为各级政协委员。

第三,建立推荐社会组织代表人士进入政协的科学渠道。由统战部门会同各民主党派与民政社会组织管理部门建立常态联席会议的方式,通过座谈或共同评议等手段推荐社会组织优秀人才参选政协社会组织界别委员,最能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也是最有效的办法。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在政协中设立社会组织界别,既是我省民主建设的一项创新,也是我省民主政治的一次进步,符合十八大关于"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