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法规范管理我省文化艺术品市场的建议

2016-12-16 02:21:14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案第20130061号

案    由:关于立法规范管理我省文化艺术品市场的建议

提 出 人:民进广东省委会(共1名)

  内    容:

  随着我省经济和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民众的精神与物质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提高和改善,文化艺术品的消费逐渐成为一种时尚。尤其在近年来的网络电商与金融投资理财迅猛发展的时期,文化艺术品投资高温不减,形成了一个颇具活力文化产业。近十多年来,我省文化艺术品市场发展迅速,有实行经纪代理制度的画廊、艺术品拍卖企业、经营性艺术品网站,形成了艺术村、画家村、艺术街、创意园区等等形形色色艺术聚集区和交易市场,交易额不断增长。但是,艺术品市场存在着诸多不规范的交易行为和市场运营,如私下交易盛行、经营行为不规范、市场发展不均衡、法规不健全、管理不到位、行业组织建设滞后、侵权假冒文化商品泛滥、劣质艺术品充斥市场等问题。以上问题严重制约了艺术品市场的培育和健康发展。为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艺术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壮大,保护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确有必要采取立法的形式,加强艺术品市场的监管,使其走上有序化和规范化的正道。

  一、当前我省文化艺术品市场的现状

  我省的艺术品市场是随着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虽然起步不晚,但还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健全的市场机制和制度规范。国内的艺术市场主要集中在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都市和东南沿海地区,以北京为中心。目前国内的艺术市场规模首推北京,其次是上海,广州紧随其后。以广州为例,全国首届艺术博览会“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于1993年在广州举办,由此拉开了中国文化艺术品市场的帷幕。广州从1996年开始独立举办“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至今已举办了17届。广州每年的艺术拍卖活动四季不断,此起彼伏,成交量逐年上升。广州也先后建设了“文德路画廊一条街”、“信义会馆创意园区”、“红砖厂艺术区”、“TIT创意园区”、“小洲村艺术区”“沙面艺术区”等艺术街区,还有许多分布在市区的大小画廊不下数十家,以及艺术家小群体的艺术工作室,形成了一定规模的艺术市场。

  艺术品市场的规模的不断扩大预示着其监督管理规范化的重要。当前艺术品市场普遍存在着竞争无序、盲目与狂热、标准缺失、缺乏导向、缺少监管机制、缺乏法律依据等等,情况令人担忧。目前国内尚无关于艺术品市场的法规和监管机制。面对未来的新发展,这一问题将愈加突出。对于地处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来讲,文化艺术品市场发展正在加快。因此,广东要看到自身的优势和条件,在文化艺术品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方面率先垂范,制定相关法规和条例,在推动新一轮的文化产业和艺术品市场的发展方面继续发挥引领作用。

  (一)当前文化艺术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就我省的实际情况而言,艺术产业是新生的产业,缺乏可借鉴的市场管理的规则和经验。不容乐观的是,许多行业都出现过“一旦形成市场,便以牟利为导向”的急功近利的现象,导致出现市场秩序的混乱局面甚至是畸形发展,艺术市场也不例外,存在着投机和牟取暴利的现象。当前艺术市场的无序运作突出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投机意识严重,借艺术之名追逐利益者众,缺乏培育市场的意识,某些艺术品会在“击鼓传花”式的流通过程中给消费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二是艺术品的实际价值缺乏可依据的评定机制,存在艺术品的实际价值与市场价值不对等问题。伪艺术与劣质艺术品更容易获得利益,从而导致伪劣品的流行,妨碍了真正艺术品的交易。

  三是赝品流行,真伪难辨。即使辨别出来,背后利益群体的干预也会影响鉴定过程和结果,导致艺术品良莠难辨,市场声誉受损。艺术团体缺乏统一监管,行业与经营者的自律不足,宣传机构对艺术品的推介过分夸大、失实,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严重。

  四是高新科技促使艺术复制品流行。高精度复制品在降低艺术品消费成本、在对稀罕艺术品的间接拥有方面虽然有一定意义,然而,一旦出现侵权情况,缺乏有效应对机制加以处理。

  五是出版宣传混乱,伪出版严重。许多机构或个人通过出版宣传,将非艺术品及低劣艺术品推向市场,导致市场恶性循环。艺术社团泛滥,缺乏监管。存在各种名目的“职衔”,如“某某艺术协会总监”、“某某画院院长”“某某艺术家协会主席”等等,由此导致以“职务标签”、“头衔”决定艺术水平的畸形形象。

  (二)政府在艺术品市场管理上存在的不足

  一是认识的不足。艺术品市场不同于其他的商品市场,它是一个影响着文化构成的特殊的市场,艺术品是人们文化生活的一部分,对艺术品市场的文化纯净度、文化品味以及艺术品内涵的界定影响着人们的审美评价和意识形态。现在普遍存在的艺术泛滥,对艺术的片面理解,审美标准的混乱等,都与人们对艺术的认识不足和错误引导有关。

  二是立法的滞后。2004年修改过的《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是最晚近的相关法规,然而,它仅是一个关于艺术品门类和经营的规章,即只针对美术品,不能包含当前种类众多的文化艺术品。虽然行业的自律可以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但是缺乏刚性的法律管控,而仅靠行业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当前社会普遍存在道德规范滑坡、部分经营者良知的缺失、追逐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等,如仅依靠行业自身的自律不仅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而且结果常常适得其反。因此,尽快制定和颁布文化艺术品市场管理的法规是十分必要的。

  三是监管机制不力。艺术品市场需要特殊的监管机制,艺术品的促销宣传、销售方式、价格管理、交易税收、品质保证、售后服务等等需要监管,但是当前的机构难以对此进行有效管理,这就给本来就不规范的市场留下了更多的空子。

  二、规范艺术品市场的重要性

  (一)艺术品对国民文化意识潜移默化的影响、熏陶和导向作用不可忽视。艺术品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和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特殊商品,以其特有的方式影响人、塑造人。随着民众文化生活质量的改善,艺术品消费与艺术享受成为一项不可缺少的生活方式。民众的艺术审美首先来源于对现实生活中文化艺术品的耳濡目染和潜意识中的引导。所以,艺术品的界定对于艺术品内涵的准确把握,艺术品市场的规范管理,弘扬优秀健康的艺术品,摈弃伪艺术品和低劣艺术品,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立法规范管理艺术品市场是激发艺术家的创造力,抵制伪劣艺术品侵害的迫切需要。艺术品市场的规范既是对知识产权意识的重视,也是对艺术品品质的重视。艺术品的最高价值在于创造,文化艺术创造力源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当前的“山寨产品”从某种角度讲就是公开的造假。艺术品市场的造假风气由来已久,究其原因是有利可图。艺术品的流传时间可以是无限的,一件赝品一经进入市场,就会成为一个无法降解的污染品,它会损害文化艺术的洁净度。

  (三)立法规范艺术品市场管理可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有利于文化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艺术品市场的运作其实就是金融资本的运作。艺术品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就是金融资本的运作行为。目前我省投资收藏的队伍不断扩大,年市场成交额不断攀升。如何保证巨大的资本不至于成为泡沫,确保艺术品的价值可靠性至关重要。简单化地把劣质文化产品推向市场,将其艺术包装,就会导致低俗伪劣品充斥市场,形成生产与消费之间的恶性循环,最终产生泡沫资本。所以健康长久的艺术品产业和市场的培育与发展,必须以执行法规条例加以保障。

办    法:

  三、对于如何加强我省艺术品市场规范的建议

  (一)科学、客观定位文化艺术品的内涵与品质,制定和颁布法规条例以规范交易的方式和渠道。对什么是艺术品作相对具体的内涵和表征的定位。在必要的情况下由公证机构的介入,以加强对艺术品交易过程的承认和监督。避免或减少艺术品价值泡沫的出现,使其具有更多的流通生命力。

  (二)制定法规条例,对经过确认的赝品制造者、销售者,对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者做必要的处罚。扬善惩恶,正当合法。文化艺术品市场的健康有序不能仅仅依靠良知驱动和自我约束,更要靠法律和法规的效力。

  (三)设立和规范鉴定机构,用法规条例杜绝鉴定机构与相关利益群体和个人的相互利用。鉴定机构的设立必须授权,其权威性必须与法律效力挂钩。避免重复设立鉴定机构导致各家标准不一。出现鉴定难题,由权威专家组做出最后仲裁。

  (四)各级政府文化部门要提供艺术宣传的公共服务。利用和配合电商平台,宣传发布真实有效的艺术品市场信息,提供电商咨询服务。公共媒体应做公共艺术的推广工作,引导健康的艺术品消费,为艺术品培育健康的投资和消费群体。当前艺术传播的公共服务还相当薄弱,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艺术传播不能仅仅迎合一部分人的审美趣味,更重要的是引导公众辨识优秀的艺术,以此提高公众的审美水平。

  (五)要逐步建立多元、公共、公平的艺术品市场,要让公众自主选择艺术品,避免跟风。“早已成名的艺术家群体”的作品和“大众艺术家”“民间艺术家” “艺术传承人”“草根艺术家”的作品应享有等同的机会进入艺术品流通领域。只有让各种优质艺术品、各层次的艺术品进入流通领域竞争,艺术品市场才会健康持久地发展。

  (六)建立艺术品经纪人制度, 加快培养足量艺术品代理和营销人才。艺术品代理和营销人才是目前最缺乏的人才。艺术品市场管理是一种特殊的管理,它以引导人们认识优秀艺术品为目的,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艺术品营销者同样也是优秀的艺术引导者。其自身必须具有较高的艺术素养、职业道德标准与专业素质。政府需要创造条件,投入更多的资金,适量培养文化艺术品市场的专门人才以满足文化艺术品市场不断增长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