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被征地农民幸福感,推进肇庆大发展新跨越的建议

2016-12-16 02:21:14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案第20130082号

案    由:关于提升被征地农民幸福感,推进肇庆大发展新跨越的建议

提 出 人:民革广东省委会(共1名)

  内    容:

土地是农民生活的最基本保障,是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又是地方发展最为宝贵的稀缺资源。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肇庆市大量农民土地被征用,被征地农民相对增多,各地不同程度存在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得不到保障等问题。目前,肇庆城区规模持续扩大,发展中心东扩南移,鼎湖已成为土地征收的重点区域。2011年至今,鼎湖区总计上报征用土地面积1051.09亩,新增建设用地1038.393亩,占用耕地370.7955亩;上述项目涉及被征地农民3152人。与其他发达地区相比,肇庆市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一是被征地农民经济收入不稳定,现在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多采用的是一次性货币安置,部分被征地农民缺乏投资理念和理财能力,获得的土地补偿款很快便“坐吃山空”;二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到位,由于目前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未纳入城镇管理体系,被征地农民与城市居民在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等方面待遇差异较大,大部分被征地农民既有别于普通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处于社会保障的“真空”地带;三是被征地农民就业情况不理想,由于被征地农民的文化程度不高,缺乏非农劳动技能,不少人消极等待政府和社会援助,不愿参加政府无偿提供的就业培训的现象时有发生。

办    法:

1、注重提高效益,在创新经济补偿方式上下功夫。一是建立健全征地补偿长效机制,充分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确立动态的补偿标准;二是加快已征未用土地开发利用,政府应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快已征未用土地的开发利用;三是积极推进返还用地经营开发,采取“以地换厂”或“属地建厂”等方法做好返还用地的开发;四是积极探索市场运作机制,如通过土地资源的资产化、股份化,以土地出让入股等形式享有土地增值收益份额,实行土地入股分红。

2、注重完善制度,在健全被征地农民保障体系上下功夫。一是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加大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吸引、带动和激励被征地农民积极参加社会保险;二是让被征地农民中的困难户、特困户直接进入城镇居民低保体系,建立以住院大病统筹为主的被征地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三是建立征地安置补助基金,政府在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征地安置补助基金,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支付被征地农民老年津贴、养老保险的政府出资部分等;四是大力推行住房“低保”制度,针对被拆迁户的住房面积小、收入少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保障制度。

3、注重优化服务,在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上下功夫。一是引导被征地农民树立新观念,各级政府要增强被征地农民自谋生路的意识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自觉性;二是健全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全市的公共就业信息网络体系,组织开展“送岗位下乡”活动,举办“被征地农民专场招聘会”;三是加大就业培训力度,政府应加大投入,创新拓展培训机制,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提高农民工的各项技能;四是鼓励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对于被征地农民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要给予有关税费减免的优惠;五是引导企业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政府应尽可能与投资方协商签订优先录用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意向书,对于吸纳被征地农民较多的企业,在企业星级评定、有关税费的减免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六是创造更多公益岗位,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公益场所等的市政、园林绿化维护、保洁、后勤、物业等岗位优先安排被征地农民,解决他们的生活来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