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建议

2016-12-16 02:21:14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案第20130086号

案    由: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建议

提 出 人:民革广东省委会(共1名)

  内    容: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投入的不断增大,以及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大量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开始在农村基层聚集。农村集体经济规模不断扩大,权力寻租空间扩容,小小村官正面临着巨大诱惑,有关农村基层腐败的新闻一再刺激着人们敏感的神经。据省纪委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07年以来,我省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9988件、处理10419人,反映出的农村基层腐败问题令人触目惊心。其中,党的十七大以来,广东查处的农村基层腐败案件中有78%涉及到“三资”问题,因农村“三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据省信访局资料,2011年1至10月份,受理群众反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分配问题的来信来访批(件)次占农村信访的67.3%;省农业厅2010年受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分配问题的上访占总量的92%。农村集体经济中的“三资”监管,关系着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当前基层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为此,进一步优化提升管理水平,让农村集体“三资”在阳光下运行,维护好、实现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当务之急。

我省近年来在实践探索中走出了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农村“三资”管理新路子。但在充分肯定我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成绩的同时,也应当正视目前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一是当前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进展存在不平衡现象,且普遍重资金,轻资产、资源;二是虽然各地都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但仍有瞒报漏登、台帐不全等现象,导致产权不清、资产流失等问题;三是对建设项目疏于管理,招投标程序、合同签订等环节不够规范;四是村务公开走过场,个别村只强调财务公开,村级监督组织不能独立有效行使监督权;五是部分村干部滥用权力,民主决策难落实,“三资”处置缺乏规范的制度和程序;六是“村财镇代管”模式及现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存在缺陷;七是由于产业档次低、规划建设水平低、经营管理水平低,农村“三资”增值难度大,集体经济效益得不到有效发挥。

办    法:

一、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理顺监管部门。整合行政管理资源,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尽快实现归口管理,确定由一个部门主管。同时,健全组织架构和管理网络,区、镇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三资”管理的组织部署;各村设“三资”管理工作站,负责基础性工作。在坚持民主自愿和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和创新管理模式,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作为农村建立财富积累机制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的拓展和延伸,规范集体资金的使用、资产资源的处置和大型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行为。

二是完善法制规章。从法律法规层面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人及管理主体,抓紧出台《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和修订完善《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三是健全制度体系。首先,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此外,还要规范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完善选举制度,严格把好村干部的入口关,明确村干部权力来源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规范决策制度,对村集体或股份社重大事项的决策,建议采取村民会议表决,并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提前到重大事项形成起步阶段。同时,决策过程引进公证机构进行全程公证,既能确保决策的公开、透明,又能保障决策的权威性。

二、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机制

一是强化民主监督。落实村务全方位公开制度,依托乡镇纪检监察部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推进“三资”管理和村委会运作,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托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民主理财小组,聘请“三资”监督员和信息员,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员和大学生村官的作用,确保监督的权威性和群众的可信性。

二是强化审核监督。把审计的重点从集体财务向“三资”管理拓展。由“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按规定对财务票据及招投标、采购事项的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实行村级财务年审制,对村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进行公示。

三是强化纪检监督,建立监管平台。纪检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对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和村级集中采购进行全程监督,实现村集体组织财务会计电算化全覆盖,加强对农村财务的监督检查,保障“三资”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积极推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交易双平?,在实现全省联网的同时,强化内部即时监控,引入外部公众监督,实现动态全程监管,有效预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四是规范管理流程,强化责任追究。出台农村集体“三资”处置规范意见,对各个环节都严格确定程序,明确步骤,统一标准,规范财务代理、资产和资源交易等流程,积极引入专业中介机构对农村财务核算、重大村务公证等村委会运作事项实施有偿服务。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考核体系,引入群众评议机制,进行绩效考核,对违规违纪行为实施问责惩处。

三、积极探索农村“三资”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

?是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争取尽快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明确集体资产的权属,科学评估确认资产价值,实行动态监管,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工夫。

二是挖掘资源,盘活资产。在做好资源利用评估的基础上,按照“适地适项、有序有效”的原则,制定开发规划,确定开发方向。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探索股份、联营、租赁等多种形式,全面推行集体资产、资源出让出租公开招标和拍卖制度,开发利用好每一项资源,实现资产效益的最大化。

三是高效经营,防范风险。遵循村级“三资”管理的规律和特点,不断提高经济管理水平和扩大经营成果,建议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资金、资产、资源“三合一”的综合性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探索农村集体股份产权的交易和流转,提高农村集体产权的效益。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村级债务管理,依法清理合同、规范合同,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把村级债务增减列入乡村目标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责任倒查机制。

四、稳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一是理顺管理体系,明晰运营主体。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珠江三角洲地区农村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粤办发〔2011〕21号)文件精神,理顺农村基层管理体系,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的运营主体,进一步厘清农村各类组织的职能和关系,实行居民自治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两分开,推动行政事务、自治事务和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事务三分离,促进社区公共服务集中一体化。

二是改革征地制度,规范土地利用。要合理调整土地收益分配关系,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