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网上药店监管的建议

2016-12-16 02:21:13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案第20130097号

案    由:关于加强网上药店监管的建议

提 出 人:农工党广东省委会(共1名)

  内    容:

近年来,随着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和药品零售业竞争的日益激烈,通过网络进行药品销售发展迅速。由于建网上药店的投入比较小,而效益则比较高,加之近几年“网购”己呈风靡之势,促进了“网上药店”的发展。网上药店的兴起,弥补了实体药店的不足,拓宽了药品销售途径和方式,方便了群众购药,但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

大部分网上药店不正规

按照规定,合法的网上药店销售非处方药必须具有药监部门审批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并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明该证书及编号,同时还要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而实际上现有很多网上药店并未取得相应的合法资质。据悉,全国在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已有数千家,其中提供经营性服务的药物网站就有上千家,实际上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可以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的正规“网上药店”仅20多家。

药品质量难以保证

有的“网上药店”为了吸引顾客,增加点击率,大做虚假宣传,夸大所推销药品的疗效,欺骗消费者谋取暴利。部分药品的来源难以保证,一些网上药店为追求高毛利,销售一些无批号或假冒伪劣药品,质量不合格,不仅不能治病、延误病情,严重的还会危及生命。

配送行为不规范

一些网上药店通常采取邮寄、快递等方法配送药品,在配送过程中可能存在“调包”现象。另外由于药品的特殊性,不符合要求的配送条件和不合规定的送达期限,可能使药品发生化学变化,影响药品质量。

交易方式存在风险

网上药店大多采取网上交易而非现场消费方式,有别于传统的“钱货两清”,部分非法网上药店利用电子资金划拨的不足之处,采取诱骗消费者确认收货、实现电子资金划转,甚至盗窃用户网银账户密码、窃取网上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人财两空”,蒙受损失。另外投诉渠道亦不畅通,消费者在上当受骗后难以索赔。

办    法:

网上药店的治理,政府主管部门应负起责任,建立以药品安全监管部门为主,通信管理部门、经营管理部门联动的网上药店监管机制。

一、加强各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互联网药品交易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如药品配送涉及邮政、运输等部门;网络经营手续登记注册涉及工商部门;信息产业部门则负责电子交易的政策指导、行业监管和协调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监督交易安全和涉嫌犯罪行为查处,等等。因此,应当加强有关部门协作,建立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及时交换信息,整合监管力量,对网上药店实行有效监督。

二、严把市场准入关,保证互联网药品信息及交易药品的真实、合法

加强过程控制,应以网上药店的交易过程和配送过程为重点,规范网上药店的经营流程。对违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药品的网站要予以依法整治,除予以曝光外,还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可由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关闭;对违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并通过网上药店销售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列入“黑名单”,对情节严重的可采取停止营业或封存涉案产品等强制性措施。

三、普及网上购药、用药安全知识,拓宽投诉、维权渠道

宣传互联网监管相关政策法规,及时曝光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劣药品的网站,提高群众安全用药意识。注重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完善的网上交易诚信机制

向涉药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网站工作人员的宣传和指导,增强自律和防范意识,提高其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确保网上药品及信息真实可靠。利用网上交易平台加大诚信经营宣传力度,推行“先行赔付”等行之有效的制度规定,建立完善的网上交易诚信机制,从网上药店角度出发倡导网上诚信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