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会参与式劳资协商为中心构建我省转型升级背景下的和谐劳资关系

2016-12-16 02:21:13 来源:广东政协网

大会发言材料(3)

民建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以工会参与式劳资协商为中心

构建我省转型升级背景下的和谐劳资关系

当前,我省处于转型升级时期,劳资纠纷呈现易发、多发、日益激烈的态势,使我们深切认识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刻不容缓。完善企业内部的劳资协商机制,有效预防、及早处理劳动争议,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其中,我们尤其关注的是作为劳动者组织的企业工会,是如何参与到这种劳资协商中,工会在其中究其发挥了什么作用以及如何通过制度来保障工会在劳资协商机制中确实发挥实效。

  一、工会参与劳资协商的基本情况

  通过访问8家省内企业,其中有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也有中小型企业,对它们进行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折射我省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现状。

  (一)一些企业主动建立了工会组织。一些“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都认识到,有了健全的工会组织,才会在企业与职工之间搭起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才能在发生劳动争议后构筑一个调解、交流的缓冲带,因此主动建立了工会组织。如赐昱鞋业(深圳)有限公司从公司2000年成立伊始就组建了工会,LG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于2005年成立了工会等。

  (二)企业搭建工会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多重途径。企业民主管理是劳动关系协调的重要内容。通过实行厂务公开、民主议事、职工申诉等措施和途径,可以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一些企业主动搭建工会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多重途径,如LG公司构建了多层面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制度化的职工代表大会、建立工会合议制度、建立员工意见收集制度等。

  (三)企业主动与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在企业主导下,一些企业与工会开展以工资福利为主要(甚至是唯一的)协商内容的集体协商,制定集体合同,建立企业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保证了在通货膨胀时代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水平不至于降低。

  (四)企业构建工会协助处理劳动争议的机制。部分企业在企业内部构建多层面全覆盖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特别是加强企业内部的调解委员会的建设,赋予工会在调解委员会中的重要地位,强调工会在企业允许的范围内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能,建立职工多渠道反映问题的机制。

  二、工会参与企业劳资协商存在问题

  (一)对工会参与企业劳资协商的角色定位缺乏统一认识。在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中,工会组织担当着多重角色:第一,大部分时候站在企业一方。第二,有时担当居中协调的中间人角色。第三,有时站在劳动者一边,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说,工会组织角色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阻碍了其在企业中的组建和发展。

  (二)工会自身的发展和运行尚存较大困难。

  1.工会的组建、发展和运作尚存难度。由于工会的组建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取决于企业,企业如有自觉组建的意志则容易组建,反之则难以组建。工会如何发展和运作也完全由企业自行决定。工会实质上是作为企业的附属而存在。

  2.上级部门对工会的培育工作重视不够。实践中,由于上级部门并无培育和扶持企业工会发展的法定职责,因而其职责仅限于组建和监督管理,缺乏培育和扶持工会发展的手段,造成一些基层工会成立后自生自灭,难以持续发展。

  (三)缺乏工会参与劳资协商的长效机制。

  1.工会参与劳资协商的内容、途径、方法等缺乏刚性界定。由于工会是依托企业而组建,许多企业工会无专职工作人员,无固定活动场所,无稳定的经费来源。工会参与劳资协商的内容、途径、方法等缺乏刚性界定。

  2.工会参与劳资协商缺乏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上级部门不能将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完全寄托于企业自主自觉的行动上,而应通过一定的政策、制度引导企业接受工会,采取一系列的制度性保障措施,使企业让工会参与劳资协商的“自觉”行为转化为一种“必须”行为。但我国在这方面的制度建设还比较欠缺,政策支持力度也不够。

  三、对工会参与企业劳资协商的对策建议

  (一)明确工会在劳资协商中的角色和职能定位。

  1.鼓励企业实施劳资协商。近年来,我省一些个别劳动争议经常演变成集体性停工怠工甚至暴力抗争事件,威胁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相反,在那些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中,企业严格遵守劳动法律,主动支持工会建设,并对工会参与劳动关系协调给予充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得到较好保障,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因此,这种“工会参与式劳资协商”模式值得鼓励和大力推广。

  2.在“劳资协商”模式下明确定位工会的角色和职能。目前我国企业工会的独立性不强,与企业进行对抗式的谈判的能力还非常薄弱,工会如果能够参与到“劳资协商”模式中,工会可以通过作为企业管理的协助者的角色而发挥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

  (二)创新工会的发展和运行机制。

  1.加强工会的内部建设。要强化企业工会的自治性,增强工会的独立性,实现工会自主发展、自主运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引导工会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其中,进一步推动企业工会的直选就是内部建设的重中之重。

  2.加强工会的队伍建设。加大工会培训力度,积极动员和利用人才,推动工会人才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完善保障和激励机制,调动工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构建工会参与劳资协商的长效机制。为了让企业切实践行劳资协商模式,由企业的“自觉”行为转变成企业的“必须”行为,形成工会参与劳资协商的长效机制,有必要构建一系列的制度、政策支持体系。

  1.制度保障。(1)通过立法确立工会在劳资协商中的法律地位。明确工会在企业中地位、作用、职责和任务,规范工会活动的时间、内容和形式,使工会在企业管理中的参与活动有法可依。(2)通过立法构建工会参与劳资协商的制度。对于工会参与劳资协商的重要途径,如职代会、员工委员会等,企业与工会针对员工的招聘任用、福利待遇、劳动保障方面的共决机制等都应当通过立法使其固定下来,并在企业中强制推行。

  2.政策支持。(1)激励机制。针对企业作为营利性组织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质特征,应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给予企业多重激励。(2)压力机制。建立必要的压力机制,加大企业违反劳动法的成本。建立企业劳动关系信息公开制度,对企业劳动关系和谐指数定期予以评价和打分,并实时向社会公布,使劳动者在求职择业时可以将其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