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快行政体制改革步伐优化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务环境

2016-12-16 02:21:13 来源:广东政协网

大会发言材料(13)

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的书面发言

——进一步加快行政体制改革步伐

优化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务环境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必将为非公有制经济享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扫清障碍,非公有制经济将在更公平的市场环境、更具活力的市场氛围中发展。一直以来,广东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断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积极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民营经济获得了蓬勃发展,2013年第3季度,我省民营经济单位数为548.47万个,其中私营企业144.40万个,个体工商户389.17万个;安排就业岗位2955.33万个;缴纳税金5257.13亿元;进出口总额2877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666.31亿元,对于发展经济、活跃市场、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促进改革、完善机制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与广东作为第一经济大省的地位相比,我省民营经济还存在不够大、不够强、大型骨干企业偏少、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业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

  良好的政务环境是促进民营经济高速、健康发展的必备条件。就我省民营经济面临的政务环境来看,还有不少亟待优化和改善的方面。一是在“权利平等”方面,非公有制经济未能得到一视同仁。在政府行政管理上,不同所有制企业被差别对待,主要表现在财政补贴、行业监管、征用补偿、资金融通等方面,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待遇不一致。当非公有制企业遇到征地拆迁时间过长、用地指标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缓慢、购地成本高、税收负担重等难题时,地方政府政策指导、行政服务的举措不够,企业面对这些解决不了的难题时,很容易被拖垮。二是在“机会平等”方面,“玻璃门”现象仍然较为严重。由于在市场准入方面存在管理规则不清、规定过于抽象,政府过多干预市场、存在寻租空间等问题,民营经济发展中还是存在各种“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特别是在国有资本垄断的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市政公用事业等行业,准入政策规定笼统、模糊,没有具体指引,行政许可的审批标准没有量化,或者政府随意改变政策,一些进入民营企业往往呆不下又被逼退出来。三是在“规则平等”方面,非公有制经济面临的营商环境优势减弱。改革开放以来很长一段时间,我省特别是珠三角的发展环境好,在全国都很有影响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迎来高速发展期。但近年来,这种环境优势正在弱化,表现为行政效率下降,针对民营企业的审批程序多,检查管理、收费多,服务意识淡化,办事流程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的现象仍有发生,加上土地、资源、环境等方面制约趋紧,一些民营企业开始向省外转移。

  只有发展环境好了,民营经济的创造性和生机活力才能充分迸发出来。政府应积极作为,大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务环境。建议如下: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造宽松营商环境。改进行政审批。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契机,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项目。不用计划经济的思路去管理市场,按照经济规律,让市场主体拿回自主权,防止政企不分,严禁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改善行业审批管理。要透明化管理,任何涉及行业准入、人员任职资格和具体管理事项的审批条件,应该信息化公开;要标准化管理,减少自由裁量权,属性而非量化的标准应该少用或不用;开展行政提速,探索实施审批一支笔、一个窗口的做法,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加快推进网上办事,努力推动我省成为全国行政审批项目最少、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行政过程最公开透明的地区。

  (二)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激发创业活力。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完善重大项目投资工作机制。重大项目确立要尊重市场规律、尊重企业自主投资意愿,以企业申报、政府协调为原则,建立地方重大项目投资管理目录。完善公共资源开发、地方重大项目投资的公共信息发布平台,保证民间资本及时、全面了解信息,平等参与公共资源开发、地方重大项目建设。改革投资管理服务体系。制定“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外的行业一概对各种所有制企业平等开放。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进入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严禁以行政命令方式要求已进入相关领域的非公有制企业退出经营或接受国有企业管理。加快制订广东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

  (三)建立公平开放市场规则,确保平等市场主体地位。反对任何歧视性管理行为,确保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市场主体地位,维护市场竞争机制,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在项目开发、金融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等方面落实同等待遇。同等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对合法私有财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保护,确保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让民营企业无论规模大小,都能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真正享受“国民待遇”。

  (四)减轻企业负担,释放发展潜力。清理整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清理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中介服务收费、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不得设立前置条件、增加收费项目和标准,逐步建立根据企业大小、经营业绩等分类梯度收费负担机制,争取2020前全省取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强民营企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实效性。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国地税合署办公试点,逐步在全省全面铺开。坚决不收“过头税”,加大税收优惠力度,提高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提高年应纳税所得额的减扣标准。规范执法检查,通过减轻民营企业税费、执法等负担,促进民营经济释放潜力、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