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我省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的建议

2016-12-16 02:21:12 来源:广东政协网

大会发言材料(43)

民盟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关于提高我省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的建议

    根据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的要求,面对不断变化的国际形势,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提高我省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不仅能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助推我省经济国际化的发展,而且有利于促进我省高等教育转变教育理念,推进教育创新,提高教学质量,进而推动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一、我省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面临的问题

  (一)我省本科以上中外合作机构和项目总量远低于其它发达省市,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审批复杂。近年来,我省积极引进包括港澳在内的世界知名高校来粤合作办学,但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相比,我省合作办学机构、合作办学项目数量还是不足。目前,我省获教育部批准本科以上中外合作的办学机构4个(含筹办)、办学项目19个,我省审批并获得教育部备案编号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共31个,合计54个。而到2012年底,江苏省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485个,其中本科以上的有83个;浙江省本科以上项目有52个,北京市有90个,上海市有76个。

  审批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时,对经我省或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否属于“实质性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要进行再次认定,采取“一校一事项一年一审批”的定价管理模式,审批周期长、次数频、时效短,不利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正常有效开展。

  (二)跨境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与认证机制不完善。按照2010年教育部提出的教育国际化量化指标,我省是国内在高校中进行教育国际化评价的先行试点,但是到目前为止,我省还没有相关跨境高等教育评价的政府文件出台,对中外合作项目的准入、办学过程及结果未能进行科学有效的控制、监督和促进。

  (三)对外国专家学者的管理不到位,对我省高校教师境外培训的控制过严。长期以来,我省对外国专家学者管理和服务机制不健全、法制保障乏力,存在无法可依、有法难依、违法难究的问题,外国专家学者“国民化”待遇理念缺失,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省经济国际化的竞争力。此外,根据现行的出境政策规定,我省高校教师因公出境培训纳入党政人员出境培训管理范畴,培训团组有严格的数量限制,难以完成我省强师工程计划到2016年派出1000名教师(即从2011年起每年至少派出200名教师)到国外培训的工作目标,难以满足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远远落后其他省市。如江苏省每年以因公途径(经江苏省外办审批)派出1000名高校教师到海外培训。

  (四)缺乏稳定的、可持续的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平台。高校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具有多种形式,包括师生互换、学者互访、合作办学、合作研究、国际学术会议、教育资源互补及援助等项目,高校在项目决策与运作上,需要大量的可靠的项目信息。但目前,我省缺乏稳定的、可持续性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平台,导致有效信息无法获取,对外交流渠道无法得到有效拓宽,高校从事国际化活动决策与运作过程繁杂,成本过高,效果不理想。

  二、提高我省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的若干建议

  (一)加快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及审批程序,积极申请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审批试点,争取引进境外知名高校省内独立办学。加快完善我省高等教育国际化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对已有法规条例进行修订、扩充或完善,以加强强制性和约束力,使高校从事教育国际化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积极争取国家教育部门对我省予以更大的支持,在政策上给予突破,参考浙江省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审批试点,指导我省在“加强内地高校与港澳知名高校合作办学”试点框架内,开展自行审批我省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以上学历教育合作办学项目。积极争取引进境外知名高校来我省独立办学。同时,建议修订《广东省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收费按专业、办学成本和合作双方学校办学水平进行分类管理,进一步简化和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收费审批程序,以符合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

  (二)建立高等教育国际化评价和质量认证制度,明确合作办学主体的准入条件和办学机制。通过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跨境高等教育评价和质量认证制度,强化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质量,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水平。首先,严把“入口”关,要注重外方合作学校的综合实力,选择科研学术水平世界一流或专业特色突出的高校,注重外方合作学校管理的规范性。其次,积极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制订统一的高等教育国际化评价标准,尝试在一些通用性较强的研究专业或领域,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创办相关的国际性评价组织和认证组织,管办分离、管评分离、办评分离,更加积极主动地推动高等教育国际化评价。最后,加强高等教育国际化质量监督,相关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境外办学、中外合作办学、来华留学、海外留学等的质量监控,定期发布高等教育国际化质量报告。同时制定细则,明确合作办学主体的准入条件和办学机制。

  (三)以培智引智的人才战略提高我省高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助推我省经济国际化。以市场为导向,以我省主要高校为平台和窗口,大力引进发展急需的具有宽广国际视野的领军型学术人才;研究制定新的人才政策,吸引外国人才到我省工作,制订《广东省外国人管理与服务条例》,构建统一的外国人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放宽人才条件,不断出台和优化各项政策措施吸引、留住留学人员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做好经济、科技和教育协调发展的长远规划,以重大科研和民生项目为抓手,鼓励企业和高校开展紧密合作,培养并输出适应国际性、区域性合作的高素质人才,更好地为我省外向型经济服务;放宽我省高校教师出境培训的政策限制,加强高校教师及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研修与党政机关出访培训分类管理,增加高校教师出国(境)培训数量。

  (四)搭建稳定的、可持续的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平台。要通过具体项目的实施扎实推进,依托相关管理机构搭建稳定的、可持续性的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平台。应充分探索教育对外交流的特点和规律,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创新和建设有质量的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品牌项目,丰富我省高校对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多样性选择,主动地、更好地为我省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事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