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建议

2016-12-16 02:21:13 来源:广东政协网

大会发言材料(8)

民建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关于优化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建议

  广东在改革开放中曾经先走了一步,缔造了“四小虎”的神话。但是,后来江苏、浙江等省份迎头赶上。据统计,截至2013年6月份,我省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单位数达528.23万户,居全国第一位。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与东部沿海发达省份相比,我省大型骨干企业数量偏少。2012年中国企业500强中,我省企业仅有9家,而江苏超过40家,浙江为31家;而在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我省仅有23家,江苏、浙江分别有108家和142家。为什么中小微企业数量位居全国前列的广东,却出不了更多的大型骨干企业呢?通过对我省产业集群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环境进行调研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一些端倪。

  一、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政务信息不对称,政策落地难。企业抱怨政府缺少政策支持或帮扶不到位,政府已出台的政策信息难以传递至企业,行政审批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税费负担压力大。部分地市税费挤占了企业30%的利润。主要表现在:

  1.税收负担过重。有些地方税收执法实行“包干制”,企业无论盈亏每年须按一定增长幅度缴税,制约了企业的做大做强和品牌发展。

  2.地方附加费征收过高。如堤围防护费,中山、佛山工商企业按营业(销售)总额的1.2‰征收,惠州工商企业按营业收入额的1‰征收,深圳工商企业按营业(销售)额的0.1‰—0.5‰,而上海工商企业只按当年实缴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的0.25%征收。

  3.行政性罚款弹性较大。如虚假宣传罚款,其幅度从1—20万元不等。

  4.行政垄断性行业收费过高。如,特种设备年检垄断性、重复性收费,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财务审计等方面费用在2012年实行新收费标准后,大幅度提高。

  (三)企业招人、留人难和用工成本上涨。主要表现在:地域差别导致高级人才留住难;工人工资上涨过快,企业用工成本增加;新《劳动法》对员工随意离职不作处罚,导致企业更愿意招徕熟练工人而不愿意自己培养人才,加快了人才的不正常流动,提升了企业的用工成本。

  (四)外需受阻,内需不振,急需提高市场开拓能力。由于没有完善的销售渠道,也没有强大资金实力去打造产品品牌,致使很多中小微企业只能做原配件,做OEM或ODM;即使有自有品牌,销量也只能占产量的很小部分,产品销售的持续力很难维持。

  (五)缺乏核心技术和自有品牌。尤其传统企业,由于规模小、资金少、产品技术含量不高、创新能力弱等原因,缺乏建设自有品牌的能力。

  (六)家族式管理,害怕资本运作。企业管理和产权家族化,导致企业产权不清、缺少监督;企业发展延续自有资金或贷款为主,鲜有懂资本运作的职业管理人。

  二、优化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建议

  (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切实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1.统一政策标准,减少解读误差,使企业切实享受到各项优惠政策。政府各部门要及时学习、执行新的优惠政策,尤其是涉及多个部门的政策,制定统一的执行标准,杜绝不执行或“打折”执行的现象,切实维护好政策法规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2.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切实解决政企信息不对称难题。政府部门加快建设依托移动网络的政企互动平台,提升政策的公开、透明和科学性,让政策真正能贯彻落地,并突破小利益群体的局限。

  3.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能取消的取消,能简单的简单”,减少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时间,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4.政府部门在制订政策时应更加注重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宣传推介。政府可通过构筑各级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使政策效应能够自上而下地渗透到中小企业赖以生存的各个领域。

  (二)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1.税收方面。改革税收只增不减的模式,建议税收与当地GDP增长和经济增长挂钩,使税收切实反映企业的盈亏情况。

  2.行政收费方面。降低堤围防护费收征收标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当前我省正在进行营改增试点,因此,堤围防护费可参考上海市的征收标准,按当年实缴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的0.25%征收。

  3.行政处罚方面。出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则,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按情节轻重不同程度,设立罚款阶次,压缩执法弹性空间。

  4.行政垄断性行业收费方面。关于特种设备检测收费。允许国内外专门的检验机构、保险公司、设备生产公司、科研院校等机构共同参与市场竞争,打破现有垄断,从而促使检验机构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同时降低检测成本。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收费。验资、审计等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的活动属于市场行为,应该由市场来调节。信誉好的大型事务所可以向国际知名事务所收费标准看齐,中小事务所则根据需求层次在利润较薄的市场开展竞争,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合理的专业化服务。

  (三)多渠道吸引各层次人才。

  1.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高学历人才的引进。出台优惠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到县、镇基层就业,如租房、购房补贴,安家费等。

  2.政府组织当地企业到定点省市招聘工人,去高校招聘高学历人才。依托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社会办学力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培养民营企业发展需要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3.引导企业建立股权激励等一些机制,来增强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政府可建立“股权激励专项资金”,引导企业与高端人才签订股权分配协议,使高端人才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服务。

  4.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基本医疗保险、劳动权益保障等基本问题。

  5.规范劳动就业合同,约束员工随便离职,使企业敢于培养员工,留住人才。

  (四)壮大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助力中小微企业开拓市场。

  1.通过发展行业协会、厂商会等社会组织,将分散的中小微企业“编织”成具有外在共同利益和内在协同关系的“契约式实体”,切实促进企业的抱团发展和共同成长。

  2.加快出台承接部分政府经济服务职能的相关措施,使行业协会商会在企业管理、行业标准、市场诚信、信息资源等方面能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更贴心、更优质服务。

  3.政府牵头,协会搭桥,引导企业抱团开拓国内外市场。政府部门发挥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优势,由当地商协会组织会员企业,抱团参展参会,打造地方、行业品牌,开拓国内外各级市场。

  4.社会组织牵头,多方式抱团创名牌。方式一:指导同行业中小微企业组建集团公司,打造共用品牌;方式二:组织同行业中小微企业抱团收购国外知名品牌,共同使用;方式三:打造区域品牌、行业品牌。可由政府申请、监管,委托行业协会运营,协调区域、行业企业统一使用,从而提高市场占有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五)加强引导和支持,改变落后的家族式管理模式。我省产业集群区以民营企业居多,草根现象严重,大部分还是家族式管理模式,懂资本运作的人才匮乏,甚至把资本运作看作是洪水猛兽,企业在发展中遭遇天花板。政府应从企业发展战略、中小企业上市要求与IPO路径、中小企业如何利用风险投资做大做强等多个方面予以支持,鼓励中小微企业引入现代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