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广东中山故居和黄埔军校旧址等孙中山史迹遗存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建议

2016-12-16 02:21:12 来源:广东政协网

大会发言材料(25)

民革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关于将广东中山故居和黄埔军校旧址等

孙中山史迹遗存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建议

广东是孙中山先生的故乡,也是孙中山生活、成长和革命多年的地方。孙中山首举彻底反封建的旗帜,“起共和而终帝制”,是中国近代民主主义革命的先行者。中山先生及其追随者在领导和开展中国近代民主革命活动当中,在广东大地上留下了许多珍贵的史迹遗存,如中山故居、黄埔军校旧址等等。

  一、我省重要的孙中山史迹遗存概况

  中山故居,位于中山市翠亨村。孙中山26岁时亲自设计和改建过,是中山市唯一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孙中山在此出生,曾写下著名的《上李鸿章书》,曾和陆皓东等革命志士共商过革命大计。中山故居及其纪念馆,具有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原真性特征。

  黄埔军校(原名中国国民党陆军军官学校)旧址,是孙中山在中国共产党和苏联的积极支持和帮助下创办的,是第一次国共合作的产物,培养了大批军事政治人才。黄埔师生在反帝反封建、争取国家统一与民族独立的斗争中立下了赫赫战功,为中国革命做出了重大贡献。黄埔军校旧址目前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园,是为纪念1911年4月27日(农历辛亥三月二十九日)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在广州“三·二九”起义战役中牺牲的烈士而建的,是全国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它是广州作为近代革命策源地的重要见证,也是中国近代民主革命烈士英勇献身精神的最好见证。

  大元帅府旧址,1917-1925年间孙中山曾两次在这里建立大元帅府,领导中国民主革命。大元帅府旧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以大元帅府旧址为依托建立了遗址性纪念馆——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

  中山纪念堂和“孙先生读书治事处”碑,原为总统府与粤秀楼遗迹。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后,在清抚标箭道旧址设总统府,与宋庆龄在粤秀楼居住。1930年广州中山纪念堂建筑管理委员会在越秀楼遗址建筑“孙先生读书治事处”碑以作纪念。1931年又在总统府遗址建中山纪念堂。现“孙先生读书治事处”碑为登记保护单位,中山纪念堂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广东咨议局旧址,1911年辛亥革命时,广东各界人士代表在此宣布广东独立。后为孙中山领导护法运动时的非常国会所在地。这是孙中山两次组织革命政府向非常国会宣誓就职的地方,一为1917年9月10日任军政府海陆军大元帅宣誓就职;一为1921年5月5日任非常大总统宣誓就职。广东咨议局旧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国国民党“一大”旧址。1924年1月20日至30日,孙中山在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帮助下,在这里主持召开了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改组了国民党,出席会议的有孙中山、廖仲恺等国民党人,还有李大钊、林伯渠、毛泽东、瞿秋白等跨党的共产党人。这次大会的召开,标志着国共两党第一次合作的实现和反帝反封建革命统一战线的形成。国民党“一大”旧址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将孙中山史迹遗存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意义

  中山故居等孙中山史迹遗存是孙中山先生爱国、革命和不断进步的精神及其事迹的集中体现,同时这些史迹遗存因收集、整理、展示孙中山生活、史迹文物而成为重要的陈列场所,见证了孙中山先生及其领导的辛亥革命的伟大精神,是我们及全世界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是全人类的共同事业。根据联合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及其《实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操作的指南》的有关规定,上述孙中山史迹遗存及其纪念场馆,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无一不是中国近代文化的重要遗产,无一不是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理应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以更好的保护这些文化遗产,更有助于弘扬孙中山先生爱国、革命和不断进步的精神,凝聚全体中华儿女的力量,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因此,根据联合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有关规定,我们建议将上述所列的中山故居、黄埔军校等孙中山史迹遗存打包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三、将孙中山史迹遗存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建议

  (一)省、市、县等各级文化主管部门组织全面普查有关孙中山及其主要追随者在我省革命活动的历史遗迹和文物情况,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发掘其历史文化内涵,提升其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充分论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建立和完善广东中山故居、黄埔军校旧址等史迹保护与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史迹保护的可持续发展,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创造有利条件。

  (三)将广东中山故居、黄埔军校旧址等史迹遗存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列入省政府工作报告和有关工作计划,落实申报经费,由省人大审议通过并交省政府组织实施。

  (四)成立孙中山史迹遗存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副省长和其他有关省领导任副组长。省委、省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史迹所在市、县政府为成员单位,各委派一名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作为具体工作机构,可设在省委宣传部或省政府办公厅,由分管副省长或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省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有关市、县负责人和史迹保护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具体负责申报的日常工作。

  (五)根据联合国和我国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编写世界文化遗产申报文本,编制保护管理规划,力争早日入选《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六)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和联合国有关专家的沟通和联系,争取他们对我们申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争取早日实现成功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