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村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生态乡镇创建工作的建议

2016-12-16 02:21:11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40011号

案由:关于加强村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生态乡镇创建工作的建议

提出人:民进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强调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省委省政府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把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实施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建设美丽广东作为今后五年重点工作来抓。近几年,先后制定和实施《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1—2013)》等一系列措施,开展农村清洁工程,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村容村貌整治,开展生态示范村镇创建活动,推进幸福村居建设,目前,各项措施已取得一定成效,在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然而,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保护机制体制不健全、农村环境监管能力薄弱、农业污染源缺乏有效控制等矛盾凸显,农村的典型环境问题依然突出。

一、农村环境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垃圾污水量大.无害化处理率低。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方式的转变,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剧增,生活污水量大面广,大部分农村未开展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垃圾收集点不足,无害化处理率低。如惠州市目前95%的行政村没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8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未得到无害化处理,一些地方甚至还没有从根本上转变“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落后状况。

(二)村镇建设缺乏规划,环境基础设施匮乏。多年来村镇规划有名无实,农民住宅建设基本处于无序状态,布局和结构不合理,建设的随意性大,普遍存在村民居住区地点分散、无序、浪费土地等问题,既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又造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截至2013年7月,全省仍有38个县(市、区)未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有21.5%的乡镇未开工建设垃圾转运站,有32.2%的自然村未建成生活垃圾收集点。截至2011年底,全省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仅有158个建成运行,日处理能力约460万吨,占全省城镇污水处理量的24.5%,且绝大部分集中在珠三角地区(440万吨)。省、市要求中心镇建成规模3000-5000吨/日的镇级污水处理厂,由于配套管网建设滞后,目前部分已建成厂的实际处理量仅为设计量的30%-40%,村镇环境基础设施严重不足。

(三)化肥农药过量使用,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据统计我省化肥施用强度高达852.4公斤/公顷,是发达国家警戒线的3.8倍,农药使用量为40.27公斤/公顷,是发达国家对应限值的5.75倍。而化肥利用率只有30%左右,剩余的化肥均变成了污染的重要源头,化肥农药过量使用对土壤、水体造成严重污染,破坏生态系统,危及农产品安全。

(四)环保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因长期的城乡分割二元经济体制和“以农补工”政策,第三方资本缺乏投资热情,大部分地区县、镇财政资金紧张,农村集体经济比较落后等多种因素,导致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缺乏资金支持。特别是广大的粤东、粤西、粤北农村环保投入远远不足,导致贫困地区农村环境保护事业无法正常展开。

(五)环境监管不力,长效管理机制尚未建立。一直以来,普遍存在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不强,缺乏刚性要求,协同责任模糊,公共意识缺位,农民整体素质不高,环保意识薄弱,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抵触情绪,对生态村镇的创建工作参与率低,“等、靠、要”思想严重等问题,造成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责任难落实、经费难保障、氛围难营造。目前大部分镇级政府未设立环保专职管理部门,未配置专职管理人员,仅依靠“兼职管环保”,造成了农村环境保护监管不到位,村民自治组织工作不得力,效率低,大部分农村没有专门的保洁队伍,缺乏长效管理机制。

办法:

二、加强村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生态乡镇创建的建议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协同推进。各级领导、各部门应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站在统筹谋划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生态乡镇创建工作,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将农村环保、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村镇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努力探索农村环境保护的新机制、新途径。

(二)强化规划,因地制宜,统筹发展。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和导向作用,一方面对照国家考核标准,加快推进生态村镇创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与其他规划的协调衔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增加透明度,确保环境基础设施用地供应;另一方面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高起点规划村镇建设?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到整体规划之中,组织创建富有本地特色的生态村镇,建设适合农村实际的污水处理设施,完善“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三)筹措资金,加大投入,提供保障。各级政府必须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村镇创建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尽快制定并落实“以奖代补”“以奖促建”等措施,扩大奖补范围,提高资金补助标准,及时足额拨付补贴奖励资金,对欠发达地区、村镇,减少资金配套要求,安排更多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二是加快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生态保护资金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领域,积极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的市场化、产业化;三是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规范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村镇创建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四)完善机制,加强监督,长效管理。一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建立并完善生态创建财政奖励补贴机制,并结合经济的增长适当提高生态补偿的标准,加大财政转移支付中生态补偿的力度,积极探索流域间、区域间生态补偿的有效途径,加大对生态屏障区的保护和支持力度;二是围绕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机制,考虑在中心镇政府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配置一定数量的专职环保人员,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建立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要加快建立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推广“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聘请专职或兼职保洁员,强化村民自治制度;四是建立健全环境准入制度,对不符合城乡规划、产业政策和生态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实施生态农业工程,控制化肥、农药过量使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建立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五)创新技术,大力推广,提高效益。重视农村环保技术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关键作用,建议由科技、环保和农业部门就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开展科技研究,重点攻关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技术、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和回用技术、除填埋以外的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生态农业及化肥农药高效安全利用技术、畜禽水产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等等,联系实际,因地制宜筛选各种适用技术,深入基层大力推广,以促进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和应用,以技术创新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

(六)广泛宣传,人人参与,形成合力。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知识、生态村镇创建的重要意义,明确目标任务,提高广大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创建氛围,让创建生态村镇、建设美丽村居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变“要我做”为“我要做”;通过开展“小手牵大手”等活动,开展生态文明观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文明素质,增强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环保、低碳生活生产方式,引导村民改变生活陋习,激励群众自觉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参与生态村镇创建工作的实施和监督,形成合力,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