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类案号:提案第20140018号
案由: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禽类流通规范管理的提案
提出人:民进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一、背景
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防疫法》),2006年1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类文件关于禽类流通规范管理的核心内容包括:(1)严格活禽经营市场的开办条件。(2)严格活禽市场准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3)规范市场活禽宰杀行为,逐步推行活禽定点屠宰制度。(4)加强活禽经营市场卫生管理,实行定期休市制度。
《防疫法》和《意见》实施以来,活禽经营市场秩序有所改善;然而,2007年以来,禽流感疫情不断出现。特别是2013年3月底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发生以来,家禽养殖业遭受重大冲击,损失超过400亿元。全国禽肉价格出现“断崖式下跌”,特别是白条鸡零售价格下跌严重,一周内肉雏鸡价格从3元/只迅速下降至0.24元,降幅达92%。据测算,养殖户出栏每只2.5千克体重的肉鸡,亏损4至5元,一体化企业按合同价收购,每只亏损3元左右,更为重要的是人民生命安全受到前所未有的威胁。因此,进一步加强我省禽类流通管理规范刻不容缓。
二、现状
禽流感是禽流行性感冒的简称,它是一种由甲型流感病毒的一种亚型(也称禽流感病毒)引起的传染性疾病,被国际兽疫局定为甲类传染病,又称真性鸡瘟或欧洲鸡瘟。最早的人禽流感病例出现在1997年的香港。是H5N1型禽流感病毒感染导致12人发病,其中6人死亡。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到目前为止全球共有15个国家和地区的393人感染,其中248人死亡,死亡率63%。感染人的禽流感病毒亚型主要为H5N1、H9N2、H7N7等,其中感染H5N1的患者病情重,病死率高。
活禽大多成为禽流感病毒的原发源,禽类来源复杂,各种禽类病原极易交叉感染。各地在防控时更多采用扑杀、焚烧、填埋等防控措施,同时叫停活禽市场。专家表示,从长远来看,应以冰鲜畜禽产品取而代之最为安全,但是目前,消费活禽仍是我国内地相当大部分家庭的习惯。基于此,如何平衡安全防控要求与百姓需求的矛盾,就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因此规范禽类在运输、入市、屠宰等流通环节规范管理迫在眉睫。提案组成员深入广州、清远、英德等地各级市场进行了反复调研,具体情况有:
活禽经营市场建筑设计不合理、防疫设施不健全、缺乏管理体系等严重问题,都有可能加速禽流感疫情发生和传播。家禽收集来源渠道繁多,绝大部分家禽无产地检疫证明、免疫证明、外出跨境证明和运输工具消毒证明,对进货时间、来源、名称、时间、数量等内容未做登记,无法溯源;大部分活禽市场经营区域卫生条件极差,装有活禽的禽笼摆置门店口或者走道边,没有防护装置,销售区、宰杀加工区与消费者之间未实施物理隔离。大部分未设有排风及照明装置、地面未设排污系统、墙面未铺设瓷砖。屠宰方法落后, 周围污染极大,没有完善的消毒制度和消毒措施。经营者和消费者法律意识淡薄, 责任不明确,风险分担意识薄弱。同时对禽类疫病认识不足,缺乏个人防护,使经营者和消费者易被疫情感染,造成生命不安全现象时有发生。
办法:
三、建议
现阶段,禽流感病毒不断演化,病毒不断发生基因突变,国际、国内的禽流感疫情形势严峻。暨南大学王声湧教授指出,禽流感是世界人类的头号威胁,它将快速演变成为一种能直接在人类间传播的可怕超级杀手。鉴于以上情况,特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在政府管理方面:
1.政府引导建立社会管理机构,转变管理观念,实现禽类流通管理主体多元化。发挥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社会研究机构等社会组织在禽类流通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形成从源头到产品的产业链监管体系。
2.政府应与民间有关组织建立充分的合作关系,利用专业化人员和市场手段来监管禽类流通。加大行业协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使之推进禽类流通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
3.在禽流感信息公开、禽类流通风险评估等方面要吸收社会组织参与,为其参与公共政策的评估创造条件和环境,鼓励社会组织作出独立的行业实施建议和评价体系,切实发挥其专业性、民间性和组织性优势。
4.制定规范市场层级标准,以省、市、县、镇四级差异性市场规格,各地各层级因地制宜选择准入,采取统一动态规范管理机制。
(二)在规范市场方面:
1.加强活禽交易区分类管理:禽流感高发期,也是候鸟迁徙活跃期,因候鸟等野生鸟类传播疫情几率高,疫情发生风险大。美国卫生及公共服务部部长莱维特10月21日在美国国务院的简报会上表示,野生鸟类是禽流感的传播者,因此禽流感病毒很可能沿飞鸟的迁移路线流传。因此活禽流通领域中,野生禽类与养殖家禽严格分开,分类管理。活禽交易区内应设置野生禽类独立区域,有明显标示。建立散养和规模养殖家禽分类管理,事实上,现代化养鸡场并不容易出现禽流感,反倒是传统散养的家禽容易出现禽流感,两种养殖方式的家禽严格分开,出现疫情,能够有效保护规范养殖户利益。
2.规范活禽交易区布局。倡导活禽零售实行“存栏”、“宰杀”和“交易”相隔屏断的“两房一厅”模式,同时符合卫生许可,特别是地级以上市场应尽早实施。整改不规范活禽交易区,活禽经营区有独立的出入口,并与其他农产品交易区完全分开;每个摊位采用全封闭的落地玻璃橱窗;活禽存栏专卖区与宰杀区分开,宰杀间配置符合防疫要求的宰杀设备和通风设施;活禽与消费者隔离,每个活禽经营摊位全封闭,装有排气通风设施;消费者在玻璃橱窗外挑选,卫生宰杀后交给消费者。减少疫情感染风险。
3.实施禽类产品“挂牌经营”管理制度。要求市场内禽类产品经营者挂牌经营,同时标明禽类产品生产地、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及销售承诺等内容,消费者有效监督。
4.设置活禽经营区基本设备标准:包括必要物理隔离设施和通风设施,活禽交易区等重点区域都配备专用的清洗池、喷雾消毒器和消毒液;活禽宰杀间配备符合防疫要求的宰杀工具。
5.建立车辆与禽笼捆绑运送模式,落实强制性禽笼、运送车辆、刀具、屠宰区域的清洗消毒规范。
(三)在行业管理方面
1.逐渐扩大推行禽类冰鲜上市。依据有效防控禽流感的要求,应推行活禽“集中屠宰、就近屠宰、冰鲜上市”;建立完善的监管和处罚机制,严控活禽进入超市交易。
2.不断完善问责制,各级畜牧兽医、药监、卫生、城管和环保等部门对新建的活禽经营和定点屠宰市场要求依法行政,严格审批,严格动态规范管理。
3.严格活禽市场准入制:
建立活禽流通环节的档案管理,逐步推行禽类标识管理制度,对运输环节和市场上的活禽建立严格检疫制度,对不能提供活禽检疫合格证明的经营者建立处罚等有效监管办法。
4. 完善人员管理、清洗消毒、定期抽检制度
落实活禽经营人员的档案管理,加强个人防护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清洗消毒操作能力、无害化处理能力的测评和处置。发挥经营人的积极性,建立有效可行的清洗消毒方法和无害化处理流程,防止作假和应付。落实活禽经营市场定期休市制度,妥善安排活禽经营市场实行区域轮休,对休市市场的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给予指导并实施严格的监督。实行定期抽检制度,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对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禽类产品安全的监测方案,定期对活禽及禽类产品、粪便、垫料等进行抽样监测。
5.探索活禽流通管理差异化典型模式: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全省每年培育30—50个规范活禽流通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总之,建议政府高度重视,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行业养殖产品保护机制和销售平台,规范家禽禽类流通和加工环节的监管,通过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保障养殖产业发展平稳、人民百姓身体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