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我省养老事业财政投入的建议

2016-12-16 02:21:11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40019号

案由:关于加大我省养老事业财政投入的建议

提出人: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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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世纪90年代,我省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并呈现出时间早、老年人口基数大、发展趋

势快的特点。截至2012年底,全省60穗以上老年人口约1100多万,占全省户籍人口的

12.8%。

  虽然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特别是

养老机构床位缺口大,养老服务设施总量不足,严重影响了我省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据统

计,截至2013年11月,全国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已达22.4张,其中北京、内蒙古、浙江、安

徽、江西等5个省份千名老人床位已经超过(或等于)30张,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

山东、湖北、四川、陕西等8各省份千名老人床位数量均超过25张,而我省千名老人床位数

只有15.8张,在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中排名倒数第五,与国家“十二五”每千名老人30张床

位的规划目标相差近半,与《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到的2020年

每千名老人35-40张的指标任务相差甚远;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偏少,覆盖面小。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财政投入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力度不足,远落后于全国平

均水平。据民政部统计,2013年,山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11亿元、安徽6.7亿元、天

津6.3亿元、湖北6亿元、四川5.3亿元,甘肃2.1亿元,投入资金量超过一亿元的省份有14

个,而我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只有5000万,在全国32个省自治区中排名倒数第五,如按

60岁以上的老年人均投入来计算,广东则排名倒数第三,与我省的经济地位(2012年广东全

年生产总值为57067.9亿元,继续居全国首位)极不相称。

  为解决上述问题,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建议加大对我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对广东省的养老事业

的扶持具有重要作用,对新建床位的补贴和运营补贴都是依靠此项资金的投入。目前省级财

政专项资金只有5000万,在全国名列倒数第5,不提高此项投入,依靠此项资金向社会办养

老机构发放的补贴更成无源之水,无从谈起,也很难扭转我省养老床位等服务设施严重落后

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局面。广东作为经济大省,在事关百姓民生的养老事业更不应该落后,在

60岁以上老人人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方面至少要赶上全国平均水平,每年应根据GDP的

增速增加相应的养老财政投入,才能有利于扭转我省养老事业落后的局面,缓解我省巨大的

养老缺口压力。

  二是建议参照其他省市区的做法,增加对已建床位的补助。明确对非盈利性民办养老机

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或组织的运营补助,促进民办养老机构的长期维护和发展。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