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

2016-12-16 02:21:11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40024号

案由:关于全面推进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

提出人:黄宏文(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一、“十八大”重点提出的“生态文明”概念与意义

  “生态文明”是十八大根据我国社会发展当前程度提出的一种崭新的文明理念,是社会发展走向成熟的标志,其本质是倡导人与自然平等、和谐共处。生态文明是继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之后的又一重大文明,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及其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和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目标和新任务,顺应了时代发展趋势,完善和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二、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前瞻性和成果

  广东地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前沿。广东生态文明建设起步于20世纪八十年代,那时的广东省政府就前瞻性的提出并成功践行了“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广东”,并于1991年获得“全国荒山造林绿化第一省”荣誉称号,这一前瞻性的运动就是“生态文明”的最初形式的体现,在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上世纪90年代,广东省政府提出了全国率先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率先开展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率先建设林业生态省。进入21世纪以来(2008),提出了五个林业(生态、民生、文化、创新、和谐)的新理念,确立了确立了建设现代林业强省的新格局。2012年,广东省委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首次提出实施绿色发展战略、走生态立省道路,把“绿色发展、生态立省”作为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同年,广东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这标志着广东从此拉开生态文明建设新阶段的序幕。        

  30多年来,全省累计有6.75亿人次参加了义务植树,植树32.63亿株。目前全省森林覆盖率为57.3%,森林蓄积量4.553亿立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1.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2平方米;全省城乡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态幸福感显著增强。如今,广东省全省联动,又开展了新一轮的“十年绿化广东”大行动,掀起了建设生态景观林带的造林绿化热潮。全省23条1万公里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全面启动,对进一步构筑广东生态安全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三、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在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一系列的亟需解决的问题。 

  (1)目前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中偏重于绿色建设,即区域或流域绿化,忽视了对人们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指导和普及。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提高全体民众的生态意识,并自觉付出行动。

  (2)空间开发格局不合理,已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瓶颈。

  1、对经济效益的追求远超过对生态效益的诉求:如目前矿区生态污染问题(粤北的矿区污染)已威胁到了当地居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亟待治理;

  2、过分局限于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忽视了对保护区周边环境的联合保护与治理,把“绿色”圈禁在了保护区;

  3、目前的森林生态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和升级:经过近30年的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广东省的森林面积快速增加,但在森林经营中存在盲目性(没有做到适地适树)、不均衡性(反复造林及退化严重的地方补偿多,而保护好的基本无补偿)、单一性(布局不系统,品种单一)、短视性(未把城市与乡村统筹发展、林业与社会问题结合统筹考虑)。除此以外,还存在森林的年龄结构不合理,成熟的天然林和人工林少;城镇绿化过渡强调了植物个体的作用及其观赏性,忽略了在植被生态功能上的布局规划。

  4、缺乏对生态公益林的长效保护和补偿机制。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维护需要大量的成本投入,特别是管护费、森林防火、防病虫害费用、资源监测费、更新抚育费、林区管护道路维护费等。我省的生态公益林总量大、地域分布广,所以多数生态公益林只能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如某乡一位生态公益林护林员,他要管护上千亩生态公益林,每年工资收入却只有2000余元。这样的护林员、这样的投入,对公益林的管护只能做到防火,连防盗伐都难以顾及,更不要说按公益林管护技术标准来执行。

  5、城镇化已成为中国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如城镇化的迅速扩张造成了景观格局的破碎化,不利于生态安全的维护。

  (3)生态文明建设缺乏制度化。由于缺乏统一协调经济、社会和自然发展的制度(也包含法律层面),往往造成太局限于局部利益和短期利益,不利于生态文明建设。

  (4)缺乏有关广东省生态足迹(“水、土、气、生”)和生态承载力的现状图、理想图以及可实现理想的的路线图。

  (5)全球变化?全球气候变化、氮沉降全球化、生物多样性丧失等)已威胁到了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安全。影响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开展,但是我们在应对全球变化问题面前似乎无能为力。

  

 四、关于加强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思路和建议

  建设生态文明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怎样把它从理念落实到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上,落实为具体行为的改变和技术的不断更新上。这要求政府在环境保护和资源配置上继续发挥应有的作用,既要有明确的制度安排,又要制定有效的政策去引导,这样才能形成强大的保障和推力。

  (1)深入普及和推广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

  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是“治本”,即转变人们传统的思维方式,提高生态意识,以更好的践行人类、社会和自然和平共处的理念,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无法置之度外。否则生态文明建设很可能只流行于形式,没有质的跨越。

  我们建议倡导一种科学家牵头、公众积极参与的模式,因为科学家是人类先进思想、理论和文化的重要载体和传播者。首先,以定期举办“生态文明讲坛”的形式,拉近科学家与公众的距离,来传播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其次,建设生态文明思想库,并以书籍和报告的形式在社会上传播。

  (2)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合理规划空间发展格局,使人类、社会和自然平衡、和谐发展。

  1、协调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之间的矛盾,使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赢。政府部门应严格控制矿物资源的开采,规范管理矿区,并对源头区域加强生态恢复的投入和治理。

  2、建议政府从三个尺度上开展工作:一、景观-规划-生态安全格局尺度上:如倡导依赖于保护区,并超越保护区的管理模式。依赖于保护区,意味着我们必须保护好现有的植被资源和生态环境;超越保护区的管理模式,既促进全省整体规划,加强森林成分间以及各类用地间的自然流通,即绿道建设。二、设计生态系统-循环系统设计和高值高效的循环模式。如调整和升级森林生态系统结构,使广东绿化布局多样化(包括生态多样性及其功能多样性),满足社会的需求;并重视对乡土树种的应用,增加森林碳汇,提升森林生态功能。三、在物种和生物关系重建尺度上做好工作。

  3、城市化和城镇建设过程中应以保护立地生态环境为前提,并配有相应的生态规划和恢复措施,以防止景观破碎化。

  (3)加强生态文明的制度化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应该上升高制度和法律层面,进一步规范对土地资源、水资源和植被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完善可度量的评估体系、考核机制,以及相应的生态补偿和惩罚制度。

  (4)强化对广东省生态足迹和生态承载力的追踪、评估和预测,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理想路线图。并分别按省、市、县、镇、乡等级别因地制宜给予路线指引。

  (5)加强如何应对全球变化方面的研究。

  全球变化带来的负面效应(如极端天气频现、氮素污染、生物多样性丧失等)使我们每个人都身在其中、深受其害,所以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相关研究单位和科学家的投入,设置前沿性和探索性的重大课题,加强理论方面的研究,以更好的引领生态文明建设。

  (6)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应该信息共享。

  各政府部门、产业界、科研系统及公众应该共享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各种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效率。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