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民营医院能稳步发展,应修订民营医院对公费医疗、医保费用负担制度的建议

2016-12-16 02:21:11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40055号

案由:为使民营医院能稳步发展,应修订民营医院对公费医疗、医保费用负担制度的建议

提出人:孟丽红(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民营医院在经营过程中,公费医疗病人、医保病人占了医院经营的很大比重,这部分病人对医院的生存、发展影响是显著的,有这部分收入,对民营医院的稳定发展和壮大十分重要。同时,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当许多民营医院还在奋力争取加入公费医疗、医保定点医院的阵营中时,己加入定点的医院也有难处,公费医疗、医保衍生的问题,对民营医院的困扰同样巨大。

  一、民营医院不仅要承担10%的超支公费医疗款,而承担的这10%超支公费医疗款同时还已全额缴纳了各种税费。

  公费医疗款年年超支,根据有关公费医疗制度,超支费用由财政、单位和医院分别按比例负担。广东省、广州市公费病人财政医疗款项同样每年都超支,每年超支部分由各医院承担的费用近10%,对于民营医院也一样,也需承担此部分超支费用,部分民营医院一年下来承担的费用将近百万元。对于此部分公费医疗病人,医院的医疗服务营业收入本就减少了10%,但该部分收入还要全额缴纳各种税费。民营医院不仅没有像公立医院那样享受财政补助,而且在已经为财政分担一个较高比例的公费医疗超支款的同时,还要为承担的超支款全额缴纳各种税费,无形增加了民营医院经营成本,加重了医院的负担。

  二、公费医疗、医保结算款太慢,要民营医院长期垫付医疗款。

  公费医疗、医保结算,一般是等到财政有钱就拨一点过来,尽管拖欠的结算款还是会还上,但旧账刚结完,新账又产生,因此医院垫钱成了常态。如果医院无需垫付这笔钱,就能把它拿来买设备、仪器,投入医院硬件维修,改善病人的住院环境。对于一切资金都要靠自己的民营医院来说,长期垫付医疗款,严重加重了民营医院自身的负担,不利于民营医院的健康发展。

办法:

  建议:

  1、建议加快改革公费医疗制度,取消民营医院承担公费医疗超支款的比例份额,或对民营医院承担公费预算超支款部分,通过减免税费或给予财政补贴的形式进行弥补。政府预算不足应由政府承担,不应将此责任强制性转嫁给医院承担,尤其不能让没有获得任何政府补助的民营医院承担。

  2、从源头厘清公费医疗款超支问题,改革公费医疗制度。现全国都在进行公费医疗改革,建议广东省可以参照其他城市改革成果,将广东省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尽快提上日程,并广泛问计于民众、学者。

  3、改进公费医疗、医保结算制度,加快结算进度,减少对民营医院的资金拖延。根据相关结算办法,费用结算需经初审、复审,如认为不合要求或有违规,还要决定暂缓支付,一套流程走下来,拖延时间较长。广州市医保结算相对较及时,建议省公医、其他地区医保结算部门可参考其结算办法,改进结算制度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