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石马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建议

2016-12-16 02:21:11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40064号

案由:关于加快石马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建议

提出人:莫浩棠、郑耀南(共2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石马河是东江下游的一级支流,发源于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大脑壳山,上接深圳观澜河,流经深莞惠三市,其中在东莞境内流经凤岗、塘厦、清溪、樟木头、常平、谢岗、桥头等7镇,在桥头接纳惠州潼湖水后在新开河口汇入东江。石马河流域面积1249平方公里,长88公里。

  在1980年代之前,石马河包括当时珠江流域的几乎所有河流,都可以做到在河里“弯腰瓢水喝”。在1990年代初期,石马河的水就不能喝了,只能用于洗衣等用途。1990年代中期以后,已经变得黑臭的石马河,被当地人称为“黑龙江”。除了脏,河水还有“毒”——那是企业生产直排的废水、废渣,还有各种化学品。

  在2003年东深供水工程改造完成后,石马河进入几乎无人管理状态,2006年东莞接手管理这条污水河。2012年,广东省对石马河有过一次治理,石马河水质有所改善,但至今仍游移于V类及劣V类水之间,严重影响了石马河流域的居民的正常生活。

  为了提升石马河水质,多年来各级政府机构提出多项整治方案。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0年9月1日发布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石马河污染整治的工作方案》,以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为重点,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通过布局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工程减排等综合整治措施,全面提升石马河流域环境承载力,建立健全跨界污染联防联治机制,共同推进石马河污染综合整治,确保水质逐年改善、阶段性目标按期实现,东江水质安全得到保障。目标是至2015年,流域水体水质持续改善,恢复工业和景观用水功能,生态有所恢复,深莞、惠莞和石马河口交接断面枯水期氨氮达到V类、其他指标达IV类,丰水期水质全面达III类。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2年3月19日发布《2012年关于印发2012年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目标和任务的通知》,通过提高认识、加强协调、突出重点、综合整治、加强督查督办、严格责任落实的方式,以调整产业结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畜禽养殖业和面源污染整治、环境承载能力建设、强化环境执法、水利设施建设以及生态建设等手段提升石马河水质。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8月印发了《东莞市2013年度石马河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加强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和建立问责制,利用多项措施,目标是提升观澜河深莞交接的企坪断面、潼湖水惠莞跨市断面、石马河河口断面的水质。

  目前,虽然省市两级环保部门发布了完善的石马河污染整治方案,莞深惠三地相关部门也进行了多项联合整治行动,但雷声大雨点小,整治项目进度滞后,效果不彰,多年来石马河的河水仍然是常年又黑又臭。特别是处于莞深交界处的凤岗段,承接来自莞深两地污染源,河段水质污染已经严重影响到当地居民的居住环境和身体健康,不仅影响莞深地区的形象,也极大影响了当地经济的良性发展。

办法:

  为此,本人建议:

  第一,省政府及环保等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协调、指导莞深惠三地联合制订科学、可操作的石马河流域合作治污方案,告别单一市政府或环保部门无力横向协调跨市工作项目的局面,切实推进治污工作。

  第二,省政府及环保等相关部门要提高治污预算,并建立专门针对石马河流域治理的专项资金。针对目前水质严重污染的严峻局面,应该首先在资金上保障治污行动,对石马河流域落后、失修的污水处理设施和设备予以适当的专项财政拨款补助,以确保能及时维修、更换。

  第三,省政府要建立严格的考核问责制度,设定清晰的阶段治理目标,对莞深惠三地治理项目推进缓慢、不力的行为给予相应的惩罚。多年来虽然各级政府及环保等相关部门均制定了妥善的治理方案,但是推进进度、执行程度均大打折扣,治理效果甚微,只有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才能有效推行治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