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省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机制建设的建议

2016-12-16 02:21:11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40066号

案由:关于完善我省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机制建设的建议

提出人:民建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技术性贸易措施,又称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简称TBT)主要是指货物进口国通过制定技术法规、标准以及合格评定程序所形成的贸易障碍。经过世贸组织多年贸易谈判,关税水平不断下降,关税约束水平不断提高,各成员体的非关税贸易壁垒不断增多,且形式日益多样,隐蔽性日益增强。而TBT已经取代反倾销成为我国出口面临的第一大非关税壁垒。2013年2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2012年度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出口企业影响调查结果,其中广东直接损失总额达220.57亿美元,占全国总额32.2%。而且2005-2011年,广东省有6年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列全国第一。广东作为第一外贸大省,在这种形势下, 理应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降低技术性贸易壁垒带来的损失,同时预警机制的建立对我省产业转型升级也有重要的促进和指导作用。

相比发达国家, 我省当前的预警机制还比较滞后, 主要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目前的预警机制缺乏权威性的指标体系,研究方法和研究技术不够具体, 缺少对贸易摩擦本身的特色研究;现有预警机制侧重对已有的TBT(包括正在通报的TBT)进行预警,不能对未来可能产生的TBT进行预警,只能被动接受并迎合他人的条款。由于我省行业协会本身的行政色彩较浓, 代表性差, 预警信息并不能很快传达到企业,即使有些企业知道了相关信息, 也因为存在一些“等、靠”思想,限制了预警机制功效的充分发挥。政府承担了许多应由行业协会和企业承担的职责, 而在提供理论指导、信息收集、以及人才支持等方面尚有待加强。这些都影响了预警机制的快速反应能力, 也使得预警机制缺乏全局性和长期性的应对措施。为提高“广东创造”的国际竞争力,有效保障我省外贸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我们建议如下 :

一、加强预警机制理论研究

   政府运用政策机制, 整合各种资源,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继续对有关研究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深入探讨“治本”良策;学术界应在国外完善的预警机制基础上, 结合广东实际制定完善的指标体系, 完善研究方法, 同时考虑广东比较劣势的产业安全, 逐步开展进口方面的预警监督机制的研究, 尤其是大类进口商品的预先监督机制, 不仅可以分析并预测进口趋势, 还有利于产业损害的分析以启动保障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信息系统

   广东应对现有预警信息的收集机制进行完善,对主要贸易国家可能采取的技术性壁垒措施, 特别是对那些正在进行“暗箱”操作的, 要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在政府部门的协调下,TBT通报咨询中心可以与重点出口企业签订技术标准服互动协议,实施服务跟踪,并将检测机构和重点出口企业联网,从而更好地跟踪企业的出口动态。将采集到技术标准、技术法规等动态信息进行筛选、归类和分析, 对整理后的信息进行科学的预测, 并按照一般风险程度( 黄色);中等风险程度( 橙色); 严重风险程度( 红色),分级对外发布TBT预警信息。

三、明确主体职责,建立统一协调的联动机制

   我们应该学习的欧盟应对技术性贸易摩擦的做法,面对贸易中出现的危机, 相关各方应协调立场, 统筹规划,制定规则, 然后各方自觉遵守, 坚决执行, 形成良好协调机制。政府部门作为建立预警机制的发起方、组织方,应加强与其他部门、中介组织、企业的沟通协作, 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多边、区域、双边等多种渠道搜集贸易措施动态信息;行业协会是政府和企业的桥梁, 也是企业沟通国内外的纽带,一方面, 应利用与企业天然的联系, 搜集企业信息, 做到对本行业状况了如指掌, 及时上报本行业产业损害预警数据和动态情况,另一方面, 应以民间业者的身份收集海外经贸信息, 向企业提供有价值的贸易信息;企业作为应对TBT的主体,作为预警机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应结合自身特点制订TBT应对方法与计划,同时积极参与通报评议,了解和熟悉技术性贸易措施,努力提升企业质量和技术水平。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