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类案号:提案第20140070号
案由:关于提高广东经济欠发达地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水平的建议
提出人:民建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为做好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的研究,民建阳江市委会课题调研组深入阳东县北惯镇平地村展开调查,了解到该县为了发展工业,成立了阳东(佛山)万象产业转移园区,征用了北惯镇平地村大量土地,平地村农民因此失去靠土地养老。由于该项目在2008年6月之前(即当地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之前)已经取得省政府征地批文,造成平地村没有落实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至今未能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现状。据了解,阳东县是在2009年12月开始实施新农保制度,统计至2012年底,平地村参加新农保928人,参保覆盖率为46%,还有将近一半的被征地农民没有养老保障,而且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与普通农民一样为每人每月65元左右。平地村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已经引起了阳东县政府的高度重视,2013年6月县政府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决定由政府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筹集资金,对平地村符合因征地失去1/2以上农用地条件的16周岁以上人员,按每人4320元的标准进行缴费补助,为其购买新农保,按照新农保政策实施管理。至2013年11月,平地村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农保接近1800人,参保覆盖率达到89%,养老待遇每人每月约100元,比政府实施补助前提高30多元。阳东县政府对今后的征地项目所落实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仍按照平均分配的方式补助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不断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水平。阳东县的做法对广东经济欠发达地区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1.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重要性,着力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参保覆盖率。
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事关幸福广东的建设,是惠民利民的一大德政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参保覆盖率,让党十八大提出的“老有所养”目标得以实现。
2.利用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努力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水平。
按照征地有关政策,政府在征地时要落实社会养老保障资金方可批准征地。据了解,阳东县目前积压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将近5000万元。如何利用好养老保障资金在广东经济欠发达地区显得特别重要。建议当地政府要千方百计破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积压的困局,对于已经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农民并入新农保,按照新农保制度管理,对于未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农民,建议按照新农保制度管理,原来落实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按征地项目所涉及的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平均分配,补助其参保缴费,努力提高其养老保障水平。
3.加大对被征地农民的培训转移就业力度,让年轻的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被征地农民失去了土地后,失去了生活的主要保障,政府部门除了提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外,更应加大对被征地农民的培训转移就业力度,有针对性地制定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的职业培训计划,通过订单式培训等多种方式帮助年轻的被征地农民实现就近就业,让更多的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4.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让有条件的村集体对被征地农民给予参保补助。
据有关征地政策规定,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征地单位要留出或划出实际征地面积的10%—15%用于被征地集体作生产发展用地。在广东省欠发达地区的村集体,普遍的做法是将政府安排的留用地分给农民,没有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因此农村集体经济非常薄弱。建议当地政府要指导好征地所涉及的村委会,对留用地进行整体经营开发,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将集体经济收益提留用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补助,从而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水平。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