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类案号:提案第20140072号
案由:关于促进我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四点建议
提出人:民建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科技型小微企业是科技创新最为活跃和最具潜力的群体,现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生力军,在促进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以及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当前我省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影响,外贸出口萎缩、用工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融资困难,发展面临严峻考验。经我们在珠三角地区抽样调查了解到,当前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产品结构单一、行业覆盖面窄、资产规模小以及品牌实力弱。
2.有近八成的企业销售收入偏低、超二成企业出现亏损。
3.科技研发费用投入不足,达到国家级高科技企业标准的不足二成。
4.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超过九成的企业认为税负重。
5.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
建议:
1.要求各地政府把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战略规划纳入区域经济整体发展规划中,培育一批重点示范产业集群,引导产业集聚区建设科技型小微企业孵化园,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联合建立技术创新基地、技术创新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举办科技型小微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企业合作交流会,推动产学研成果转化与应用。
2.积极鼓励信贷资金投向科技型小微企业,督促商业银行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制订专门的放贷流程设计;建立适合小微企业贷款特点的担保业务模式,进一步优化审贷流程,提高担保贷款的审批、发放效率;鼓励民间资本阳光化、合法进入信贷领域,探讨组建社区银行和村镇银行;探讨和研究成立科技型小微企业联盟的互助基金。
3.加强优惠税收政策宣传,简化申请流程,确保企业及时了解和享受相关税收优惠;通过结构性减税,进一步降低科技型小微企业税费负担;尽快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其抵扣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和将科技创新项目收益再投资于其他科技创新项目的给予税收减免优惠;加大对高科技人才的税收优惠力度。
4.鼓励专业顾问和市场主体参与制定科技政策决策,深入广泛了解企业发展和行业现状,确保科技政策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明确各政府部门业务职责,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建立“一站式”服务;建立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包括代办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各地重点企业数据库和联系制度,动态管理和掌握样本企业的经营状况,实施科技型小微企业提升计划。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