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中小科技型企业担保基金的建议

2016-12-16 02:21:10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40075号

案由:关于成立中小科技型企业担保基金的建议

提出人:民建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针对我国中小型企业贷款难,融资成本高的状况,一直以来政府和社会各界及专家学者都提出很多方案来解决,我国也借鉴许多国外的经验和作法,各级政府每年也从财政拨出专项担保扶持资金进行担保体系建设。但现实的情况是部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解决了,现在融资贵的问题又冒出来。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机构,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商业运营的法则,他们认为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高,加上中小企的议价能力低,因此普遍对他们的贷款上浮利率,增加担保和抵押条件。商业性担保公司也是逐利的机构,在市场他们选择经营规模大、业务成熟、有一定资产抵押、经营风险低的中小企业做为目标客户。在这些银行和担保公司商业化选择下,市场里那些经营规模不大,轻资产运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就被筛选下来,融资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在当今世界,各国出提出创新才是发展的硬道理,创新是生产力。科技创新在我国目前经济转型和升级中作用尤其重要。作为创新排头兵的中小型科技企业,他们能否良好发展和成长,事关我国科技兴国大业。因此,在商业化市场运作中,政府不能依靠商业机构来做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事情,政府要把这件关系国计民生的事情自己运作。

   建议政府停止对担保公司的财政扶持,出资成立政策性科技担保基金,这个基金一方面是为中小科技型企业在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另一方面为他们贷款超过银行基准利率部分提供贴息,使他们在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上享受和大型国有企业和股份公司同样的待遇,提供他们发展的空间。

   具体方案如下:

   一、由政府出资1亿,成立科技担保基金有限公司和科技担保基金会。基金公司负责筛选客户和对外担保,以自有资金对外担保,担保额度是注册资本金的5到10倍。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参考现有商业性担保公司的做法。收取担保费,费率是1%,基本是目前市场担保费的四分之一。基金公司收到担保费后将其中0.5%作为管理费用等开支,其余部分作为风险补偿金。担保基金公司与目前普通的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相比,除要取得融资性担保资质外,还要按基金公司制度要求运作,建立制度完整,财务透明的体制,以便在合适的机会,对外发行基金,放大杠杆效应。

   二、基金会实行会员制,采用推荐和报名两种形式,各种类型的科技型企业都可以参加,会员每年缴纳一定的会费,该会主要为会员提供信息交流的平台,另外接受会员贷款申请,将贷款项目推荐给基金公司和银行和其他会员。基金会还可以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捐赠可以用来为基金公司增加和补偿注册资本金。基金会除了是会员交流的平台,也是基金公司信息的来源,基金公司的项目经理遇到专业问题,可以向相关会员公司咨询,提高调查评估信息的准确度。

   三、基金公司为在抵押物不足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时,除常规的个人反担保条件外,也可将股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纳入反担保体系。如果真的发生代偿,也可将上述权利转让给基金会的会员单位,以弥补损失,化解风险。

   四、基金公司担保的中小企业贷款结束后,未发生代偿,凭银行付息凭证,到基金公司申请贷款贴息补助,由基金公司向财政申请,由财政部门核发,按现在贴息流程办理。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