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蔬菜质量安全水平的建议

2016-12-16 02:21:10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40110号

案由: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蔬菜质量安全水平的建议

提出人: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广东省2012年蔬菜种植面积达1843万亩,蔬菜总产量和总产值居农作物首位。作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个重点,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应该常抓不懈。

  一、我省蔬菜质量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高度重视蔬菜质量安全问题,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法规制度,蔬菜质量安全状况总体稳定向好。但据调查了解,在保障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蔬菜生产中存在着威胁安全的因素。蔬菜中主要有农药、重金属和硝酸盐等有害化学因素。我省现有以珠三角为主的出口蔬菜生产基地、粤西冬种北运菜生产基地、粤北夏秋渡淡蔬菜生产基地、粤东加工型蔬菜基地和城郊型商品菜生产基地等五大蔬菜生产区域。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工业“三废”和生活污物排放向农村扩散,使部分蔬菜生产区域的土壤、水系及大气质量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成为影响蔬菜产业向绿色、安全方向发展的一个隐患。在蔬菜生产各个环节中不科学的生产管理方式及违法行为,如不按规定科学使用农药、超标使用农药和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导致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在清洗、包装等采后预处理过程不严格按照无公害要求造成二次污染等等,都会引发突发性蔬菜质量安全事件。

  (二)蔬菜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发展不平衡。近年来,我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目前全省 21个地级市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并全部对公众开放,有93个县(市、区)、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企业(基地)建立了农产品检测站(室)。但部分县(市、区)和乡镇尚未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县、镇级产地检测站大多数没有专项检测经费,难以持续有效开展检测工作;一些农贸市场虽已购置了快速检测设备,但因舍不得投入试管、试剂资金或缺乏独立工作的检测人员,在实际运行中并没有发挥其真正的作用,“农残速测公示”成了挂在墙上的一个摆设。

  (三)监管力量跟不上工作需要。农业综合执法力量薄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从省、市、县到乡镇逐步弱化。全省仅5个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缺乏专业队伍,难以全面实施执法监管。县和乡镇两级普遍存在“缺人员、缺经费、缺手段”等现象,很多监管职责和任务在基层难以落实到位。一些县只是在农政(法规)股上加挂执法机构的牌子,实行“两个牌子一套人马”运作模式,执法队伍散、乱、弱,执法效能不高。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目前,《食品安全法》尚在修订中,蔬菜质量安全管理主要依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未能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同步修订,监管存在真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低等问题突出。

办法:

  二、促进提高全省蔬菜质量安全水平的建议

  根据《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2012〕49号)“全面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的要求,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的治理保护和科学利用,改善蔬菜生产环境。加强基础研究,建立蔬菜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测、评价与预警系统,开展蔬菜产地土壤、水源、大气等环境监测与适宜性评价,依法、科学、及时划定蔬菜禁止生产区域,推动我省蔬菜生产逐步向优势区域集中。加强对珠三角蔬菜生产基地、城郊型商品菜生产基地等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废液和有害有毒物质对生产基地的污染,促进“菜篮子”产品生产安全、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生产技术和质量标准体系,推进蔬菜标准化规范化生产。对本省主要蔬菜品种研究制定先进、实用、操作性强并符合广东实际的蔬菜生产技术规程,逐步建立完善蔬菜安全生产技术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大力开展蔬菜标准化生产创建活动,创建一批示范县(区)、示范户,示范带动蔬菜生产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转变。在现阶段农业科技水平还比较落后、农民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下,政府部门要加强蔬菜标准化的推广实施工作,加大蔬菜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质量控制技术和高效低毒农药运用等的培训,提高生产者生产技术水平和科学安全用药意识,从源头上防止蔬菜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三)全面推进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提高蔬菜商品质量。加强全省蔬菜基地认证工作,并且推进由基地认证为主向以产品认证为主转变,促进蔬菜产业向无公害、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实施蔬菜产品标识制度,鼓励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识蔬菜产品,对获得认证的蔬菜产品进行包装标识、商品化处理,逐步改变蔬菜“散乱、无标识、无包装”的传统形态,形成现代商品形态。着力推进蔬菜品牌建设,提升品牌知名度,实行优质优价,促进优质安全蔬菜价格机制的形成,提高安全优质蔬菜市场占有率。同时,要严格蔬菜质量认证程序并加强认证监管,提高“三品”认证的社会公信力。

  (四)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完善蔬菜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结合实施《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 年)》,进一步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水平,形成标准统一、运行高效的检验检测体系。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建立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公共服务机构,建立省级综合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健全完善县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

  (五)强化蔬菜质量安全责任,加大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对蔬菜产品质量合格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实施蔬菜安全的领导问责制,强化地方政府及企业主体蔬菜质量安全责任的落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定》,建立健全与监管职能相适应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增强监督执法力量,尤其要提高县、乡镇基层监管服务能力。

  加大生产源头监管。严格执行蔬菜种植过程生产档案、产品检测、产地准出等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蔬菜种子、农药、肥料等投入品的安全监管,严禁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使用。重视流通环节监管。强化政府督导检查及省、市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龙头作用,加大对全省范围内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蔬菜产品的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构建广东省蔬菜安全信用体系,健全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和投诉举报机制。实行问题蔬菜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和从业禁入制度,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制定扶持政策,筑牢蔬菜质量安全体系。(1)支持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和标准化示范县(区)建设,推进优势区域蔬菜产业扩能、提质、增效;(2)支持县、乡镇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建设,配备检测仪器,保障运行经费,强化服务手段;(3)支持蔬菜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构建蔬菜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对建立蔬菜质量追溯体系的生产、流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给予补贴;(4)支持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识蔬菜产品,引导蔬菜分等分级、包装标识、质量认证;(5)支持科学研究和技术普及在蔬菜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如蔬菜品种选育与技术创新、病虫害防治、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技术研发、蔬菜安全和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宣传普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