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海归人才创新创业政策环境的建议

2016-12-16 02:21:10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40120号

案由: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海归人才创新创业政策环境的建议

提出人: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目前,广东步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广东的重要阶段。创新型广东的建设关键离不开创新型人才,而掌握先进技术与国际高端资源的海归人才,无疑是创新型广东建设中最有含金量的人力资源。据统计,我省归国留学人员已达5万多人,总量居全国第三位。一大批海外人才回国,成为创新创业的中坚力量,为促进创新型广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然而,虽然我省相继出台和实施了许多扶持海归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与措施,但海归人才回来创新创业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在当前广东建设创新型社会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完善促进海归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和环境极为必要。

  一、我省海归人才创新创业在政策及环境方面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创业融资困难,贷款没有担保抵押

  资金问题是海归人才创新创业面临的最大瓶颈。海归人才创新创业往往选择的都是高新技术产业。而越是高新技术产品,前期投入就越是需要大笔资金的支持。尽管我省各级政府部门在海归人才办企业方面给予了各种优惠政策,按产业政策的发展要求给予了一定的扶持资金,但很难解决企业在整个资金上的需要,贷款又很难获得担保,无法与同行业开展竞争。许多海归人才没有房产等固定资产做抵押,所以想通过银行贷款基本不太可能。

  (二)身份问题

  海归创业者首先要解决工作签证和身份问题。美国的工作签证有效期为3年,而国内的工作签证为1年;除去领事馆签证以外,海归创业者还需要提前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外事侨务局办理工作证和邀请函,行政审批手续繁琐,周期漫长。对于持有外国国籍的归国人士虽可以考虑申请中国“绿卡”,但是,现实中中国绿卡门槛极高,获得者凤毛麟角。没有解决身份问题,海归人才就不能享受诸如后代教育、社会保障、融资贷款等方面相应的居民待遇。

  (三)缺乏社会文化归属感 

  海归人士由于在国外生活时间长,国内外文化差异等原因,归国后无论在生活上、工作上都会有诸多不适应。国外工作和生活比较有规律,工作之余例如欣赏音乐会、参加沙龙讨论、参加义工活动等社会活动会比较丰富,对心灵上的交流的活动水平比较高。但是在国内,由于文化和价值观的差异,工作和生活方式也有不同,海归创业人士不能在熟悉的环境找到认同感,从而导致其心理会有较大落差,缺乏社会文化归属感。

  (四)有关部门海归信息统计不完善、交流不通畅,办事效率低

  现在我省的相关政府部门如人社部门、留学交流中心、组织部门、侨务办公室、外经贸委等都有对海归人才进行些数据统计并相继都制定了针对海归人才的优惠政策。但是这些部门都没有建立起完善统一而且系统性较强的数据管理机制。对海归人员基本情况统计不完善,各部门只掌握与自身工作相关的数据,部门之间信息交流不通畅,为海归人才回广东创新创业办理手续效率较低,每到一个部门都进行基本情况统计,重复性工作多而且繁琐。

  (五)对海归人才创新创业的扶持政策不够周全,落实不到位 

  虽然我省已出台一些专门针对海归人才创新创业的特殊倾斜政策,但相关政策未能落实或兑现。如佛山市禅城区政府对引进的海归创业人士符合相关条件的,套用引进国内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给予了安家费、创业基金扶持、融资担保补贴等相关优惠政策。但在具体政策的落实和审批的程序繁琐,涉及多个部门,有关部门之间不能协调,严重影响了政策的兑现和落实。而有些扶持政策则因申请门槛过高、条件多、手续过于复杂,使得很多非专业技术性海归都望而却步。

  (六)宣传力度不够,配套服务不到位

  目前我省在对投资环境、吸引海归人才来投资创业的优惠政策、人才预期发展目标、良好的专业发展前景等方面宣传不够。人才需求、技术需要信息等也相对封闭。而海归人才曾长期生活在国外,对国内的社会环境和市场运作缺乏了解,其回国创业和发展的反馈机制和渠道亦不畅通。同时,相关的生活配套不到位,没有为海归人才的配偶工作、子女入学、医疗保险等提供相应的保障。

办法:

  二、进一步完善促进我省海归人才创新创业政策及环境的建议

  (一)以创新为导向,提供创业资助和融资服务

  我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创新突破:首先,在海归人才创业初期,政府应在严格评估项目的基础上,采用不同的方式途径向其提供资金支持。建议探索建立“风险补贴”机制,同时在创业初期可以在税收、厂房租金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积极引入天使投资、风头投资公司介入,规定技术参股等多种方式;针对海归创业的资金再续难题,政府可以实行“贷款担保扶持政策”,积极组织各界投资人士成立海归人才创业基金会,调派专员负责对申请创业基金的海归人才进行筛查评审,给予符合条件的创业海归人才重点拨款扶持;再者,政府应与担保公司以及主要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建立密切的联系,为创业企业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投融资机会。同时,建议有关部门会同金融部门对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的产品,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当然政府在提供这类资金支持时一定要进行严格的审查、筛选,特别要注意对资金项目的监管和跟进检查,以免使一些徒有虚名的海归创业团队或个人在取得资金后并没有如期开展或不了了之,严重占用和浪费了资金。

  (二)统一建立海归人才居住证为主的居住制度,彻底解决其身份问题

  应统一建立海归人才居住证为主的居住制度。对于出国前非广东户籍但有意来广东发展的留学人才,可以实行先入户后就业的政策,由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其人事档案;完善海归人才社会保障制度,针对不同海归高科技人才,将其出国前工龄和国外攻读硕士以上学位的学习时间及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其留学人才配偶也享受同等待遇。同时完善住房补贴政策,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为海归人才创业创新提供服务。

  (三)加强配套服务建设,建立海归人才联席会议制度,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

  应加强配套服务建设,建立海归人才联席会议制度,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如深圳就专门建立了由市领导挂帅的留学生人员联席会议制度,参与部门涉及人社局、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房管局、教育局等,为海归人才开展绿色通道,加快决策流程,取得了极为理想的效果。同时还要建立海归人员回国工作服务体系,推进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海归人才回国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四)科学制定海归人才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并落实到位

  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海归人才创新创业各项扶持政策。如留学人员创业园是留学归国人才创业的重要载体,我省应不断完善对留学生创业园建设,为入驻园区的海归人才创业企业提供专门的服务和优惠政策,在不同方面进行不同额度的减免。同时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不断简化各项审批手续,保证已出台的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五)搭建各类交流平台,增强海归人才的社会文化归属感

  建立海归人才协会,让有相似背景的海归人士有更多的机会相聚。相关部门也可引进相关机构和举办多种活动,从而让海归人士工作之余的生活更加丰富,加强其社会文化归属感。同时可以吸引更多符合条件、具有中国国籍的海外人才加入国内的各类组织中,例如全国青年联合会、各级人大和政协、民主党派等,让他们有机会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六)加强宣传力度 

  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多种形式大力和广泛宣传现有的针对海归人才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与制度。同时还要加强与海外留学生协会或团体的交流与合作,增强其与本地及外埠企业的联系,增加举办各种形式的交流洽谈会的次数,还要邀请有技术需求的国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参加,为海归人才创新创业寻找切实有效融资途径牵线搭桥,帮助打通投资者和项目之间的投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