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海岛保护和开发的建议

2016-12-16 02:21:10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40122号

案由:关于加强海岛保护和开发的建议

提出人: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广东省海岛众多,加强海岛保护、规范海岛开发、强化海岛监督管理有着非常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我省海岛保护开发现状及问题

我省海岛总数为1429个,位列全国沿海省份第三。我省目前海岛保护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在海岛保护方面,建立了涉及海岛的自然保护区18个,占我省海岛总数的13.9%,保护对象包括海岛生态系统、珍稀或濒危物种、海洋生物资源、海岛地貌等;在海岛利用方面,开发活动多集中于沿岸面积较大的海岛,多数海岛有待于开发。我省海岛保护利用工作虽已初见成效,但还面临许多问题,主要是:

    (一)海岛地区基础条件较差,经济相对落后。主要体现在海岛的产业结构单一,生产附加值低;受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的影响,大多数海岛可利用陆域资源有限,缺乏淡水;交通、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落后,生存条件和人居环境较差,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由于海岛基础设施落后,难以形成规模效益经济,造成海岛投资与引资渠道不畅等问题。

    (二)海岛保护开发水平不高。主要体现在海岛开发方式单一、手段粗放、效率低下等方面,如开山取石、采伐林木、粗放的围填海方式等,改变了海岛地形、地貌,损害了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的环境,造成了海岛资源的极大浪费,不利于海岛资源环境的保护和海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海岛保护意识淡薄。如将无居民海岛视为无主地,随意占用、使用和出让,重开发、轻保护,随意建造建筑物。特别是由于开发无序造成无居民海岛生态资源破坏严重、人为改变海岛地貌和形态的活动使海平面上升以及海岸侵蚀等原因,使我省部分领海基点面临灭失的危险,对国家的海洋权益维护构成了严重威胁。

    (四)缺乏海岛管理法律及相关规章制度。由于我省缺乏省市一级专门针对海岛保护与开发的具体实施细则,所以在实际工作中会遇到很多障碍,各种审批手续过于复杂和繁琐,从而影响我省海岛保护利用工作的开展。

   

办法:

二、解决我省海岛保护开发面临问题的建议

    (一)加快海岛保护开发重点工程的建设速度。应加快我省海岛资源和生态的调查与评估、海岛典型生态系统和物种多样性保护、领海基点所在海岛的保护、海岛生态的修复、海岛淡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以及海岛可再生能源及防灾减灾体系工程的建设速度。先建设一批海岛保护开发示范区,积累海岛保护开发经验;对破坏严重的典型海岛应开展海岛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利用生物技术和工程技术,建立人工群落和植被系统,修复被破坏的海岛生态系统。

   (二)加大海岛保护开发的资金投入。一是要加大对领海基点海岛的保护、海岛生态修复、海岛防灾减灾等资金的投入,提高海岛公共服务能力。加大对海岛保护开发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划出专项资金用于海岛调查;拓宽融资渠道,吸纳民间资本;加大地方财政的投入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二是要加大对海岛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改善海岛投资环境。统筹规划和建设以大岛和中心岛为枢纽,以航运、车客渡、岛屿公路为主体的交通网络系统,特别是加大对海岛的电力、通讯、供水等公共设施的投资强度,改善海岛的投资环境。

   (三)细化和补充《广东省海岛保护规划》中的有关措施,建立健全我省地方海岛保护开发的配套制度,加强海岛开发的法制管理。为加强《规划》在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各地区有关部门应分别在组织领导、法制建设、能力建设、公众参与、工程管理和资金保障等方面出台具体的保障措施,制定相应的地方海岛管理法律规章,如加强海岛开发的审批管理、推行海岛资产评估办法、实行海岛的有偿使用制度和用岛生态补偿制度、严格实施海岛开发利用许可证制度、对相关海岛开发权限实行公开招标制度等,以健全的法律制度,真正处理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系。

   (四)优化和完善实施中的海岛围填海工程方案。为保护海岛资源环境,围填海工程的平面设计应以占用海岛岸线尺度、岸滩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为评判指标,进行围填海工程的选址、平面设计的多方案比选和优化,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海岛地貌的原始性和多样性,做到集约、节约用海,保护海岛资源。

   (五)加强海岛保护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我省各地海洋主管部门应根据各地海岛管理的实际情况,组建必要的海岛管理及技术支撑队伍。还应对海岛保护管理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海岛保护管理技术培训,提升海岛技术服务的保障能力,特别是应具备海岛调查、生态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能力,实现海岛的综合管理。同时,还应改善海岛保护队伍的执法装备,充实海岛专项执法力量,提高海监机构应对违法、违规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