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扶持民营文化企业 壮大我省新兴文化产业

2016-12-16 02:21:09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40150号

案由:大力扶持民营文化企业  壮大我省新兴文化产业

提出人:民盟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全球化与世界经济的迅速发展,使传统工业经济开始走向衰落,文化经济代之而起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主流形态,文化产业正在成为各主要经济体的重要产业。随着现代科技的突飞猛进,信息技术、网络手段、数字化趋势给产业带来了革命性变化,网络文化、游戏、动漫、数字文化服务等新兴业态为文化产业搭建了崭新的平台。

  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启示我们,广东省要在“十二五”时期实现新跨越,建成文化强省,文化产业特别是新兴文化产业将是一个重要的支撑点。新兴文化产业消费群体广、市场需求大、附加值高,而广东从事新兴文化产业的企业以民营为主,相关民营企业基础良好,优势明显,如以此为突破口,加快培育和发展我省从事新兴文化产业的民营企业(以下简称“民营新兴文化企业”),不仅顺应历史潮流和时代发展,也将极大促进广东文化产业的发展,有助于广东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2年我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为2706.5亿元,同比增长14.8%,高于全省GDP增速,占全省GDP比重为4.74%,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中,网络文化、游戏、动漫、数字文化服务四大新兴业态,我省总产值占全国1/3左右。民营企业更成为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在全省文化企业中,民营文化企业总数和从业人员总数均占全省总数的80%,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均占全省的50%左右,涌现出腾讯、网易、中青宝、华强、奥飞动漫等在全国同行业中居于领军地位的品牌企业。

  虽然发展态势较好,但是面对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广东省民营新兴文化企业在发展中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

  1、相关法规不完善,不能适应产业发展需要

  在中央政策指引下,我省出台的针对相关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不够完善,如在文化部制订《“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后,广东尚未出台相关规划和政策。部分政策持续性不强,如广州市扶持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的《广州市进一步扶持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穗府〔2006〕44号)和《关于加快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的意见》(穗府〔2006〕45号),均已超过有效期,其中的动漫部分并未得到更新。

  2、新兴文化产业联盟建设滞后

  产业联盟在推动产业发展上作用巨大,如北京通过成立北京动漫游戏产业联盟、首都剧院联盟、博物馆联盟、出版发行联盟、影视产业联盟等,统筹整合文化资源,提高了整体竞争力。而面对新兴文化产业的相关板块,我省相关行业尚未组建相应的产业联盟,民间行业组织作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间的沟通作用不足,其纽带作用亟待加强。

  3、新兴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尚未成熟

  新兴文化产业对技术、创意和智力投入要求较高,投资风险大,目前金融等领域的配套支持不完善。相关民营企业以中小型为主,没有政府控股的文化企业的同等地位,较难获得政府资助和培育,向银行贷款又缺乏抵押物,导致融资困难,营销推广后劲欠乏,难以做大做强,参与国际竞争。同时,市场上的盗版侵权行为破坏了相关企业创新的动力与热情,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成本也较高。此外个别文化产业园区存在“圈地运动”式的建设方式,无法起到产业孵化的作用。

  4、人才结构不合理,制约产业的发展

  我省缺乏对领军的文化名人、企业家及高端人才等的政策倾斜,导致高端人才大量流失。此外高校相关专业课程设计不能契合产业实际发展情况,培养的人才无法满足产业发展需求。

办法:

  1、出台对民营新兴文化企业的扶持政策,完善相关法规

  建议我省在落实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及《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广东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11—2015 年)》的基础上,开创性地制订民营新兴文化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并将重点落在网络文化、数字文化服务、游戏、动漫板块上。同时,加强支持民营文化经济发展的法规建设,进一步降低文化产业的准入门槛,完善准入标准、程序和管理办法,适当调整现行的相关产业政策,使其更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以政策导向与法规来调控产业发展。

  2、设立扶持民营新兴文化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成立新兴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基金

  在民营新兴文化企业发展扶持政策的范畴内,建议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的“民营新兴文化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方式上采取“事后奖励”与“事前培育引导”并重,“助、投、奖”三管齐下,对民营新兴文化企业的优质项目与知名品牌进行补贴及扶持,对社会影响大、两个效益好的精品给予奖励。

  积极配合广东创建知识产权服务业示范省、广州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的相关工作,降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成本和难度,成立“新兴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基金”,对相关企业进行著作权登记费用补贴以及为企业打击侵权盗版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建议整理发布《重点新兴文化产品保护目录》,汇聚文化、工商、公安、知识产权等各个管理部门联合协调督办的力量,重点打击对相关品牌(产品)的侵权行为,增强综合维权力度,为民营新兴文化企业提供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

  3、积极引导资本投向民营新兴文化企业

  借鉴上海通过成立全国首家从事中小文化企业担保服务的专业机构、创设全国第一家文产私募基金等举措为相关企业建立多元融资渠道的方法,我省可通过国有资本控股、参股和吸引金融资本、民间资本认购等多种方式组建投资公司,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设立新兴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来筹措资金推动文化创新,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民营新兴文化企业,扶持处于创业成长期的中小型民营文化企业。同时,对参与新兴文化产业投资的民营企业应在业务指导、行政审批等方面给予简化环节、优化服务。此外,支持民营新兴文化企业通过入股、购买、兼并等形式参与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改制、重组。对改制、重组后的民营企业和同行业的国有文化企业在政策上一视同仁。

  4、推进各类新兴文化产业联盟的建设

  在政府指导下,尽快扶持成立网络文化、游戏、动漫、数字文化服务等新兴文化业态的产业联盟,建立政府和企业间的沟通桥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推进各项政策的落实,承担推进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规划、咨询、项目评估等具体工作。

  5、制订“新兴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借鉴北京“文化名家领军工程”与杭州培养和集聚创意人才的成功经验,制订广东省“新兴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引进与培养通晓国际规则的高级文化管理人员及海内外相关行业领军人物,在其科研、创作、创业等方面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并定期对相关人才进行评优与奖励,同时制定并落实包括住房、子女入学、落户等在内的人才引进一揽子政策。此外,积极推动省内高校与知名企业共同建立战略合作机制与人才培养基地,共同推进人才培训和教学实践,实现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