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运用财政手段 努力改善民生 扩大居民消费

2016-12-16 02:21:09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40153号

案由:积极运用财政手段  努力改善民生  扩大居民消费

提出人:民盟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作为反映我国人民生活水平重要指标的居民消费率却并未实现同步增长,2000年以来甚至呈现出严重下滑的趋势,居民最终消费率从2000年的46.4%下降到2011年的35.5%,我国的消费率明显处于较低水平。这说明,我国经济快速增长所积累的财富未能让全体国民合理分享,民生状况的改善未能与经济的增速同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充分表明,改善民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民生改善的重要体现。因此,把改善民生和扩大消费更好地结合起来,积极运用财政手段,努力做好群众的基本保障,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已经成为我省改善民生、保持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重要途径和必然要求。

  居民消费能力是反映一国民生水平的重要指标,当前,居民消费能力主要受到收入分配制度不完善、基本生活开支高企、居民购买力相对下降、各项社会保障不足等民生因素制约。

  1、居民收入相对降低,食品价格大幅度攀升,购买力相对下降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收入分配状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国家税收占GDP的比例大幅度提高,据统计数据测算,2012年税收收入占GDP比例为23.07%,比2000年的18.84%增加了22.45%;城镇居民收入占GDP的比例大幅度下降,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当年人均GDP的55.88%,比2000年的76.6%累计下降幅度达27.2%;与此同时,食品价格大幅度攀升,如以深圳市为例,根据深圳市统计年鉴数据测算,2001年至2006年的5年间食品价格累计增幅为18.9%,平均增幅2.1%;而2006年至2012年的6年间食品价格累计增幅高达62.2%,平均增幅8.4%。

  2、住房价格飞涨,城镇居民房价收入比猛增,挤压其他消费

  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收入之比。根据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的专题报告和《2012年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统计分析》数据显示,2001年至2012年我国城镇的平均房价收入比从6.19升至12.07,其中,广州等一线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更是从6.49猛增至25.25。这意味着一个广州家庭要购买一套住房必须连续25年不吃不喝才能做到,购房已经成为普通居民的奢望。目前,各级政府仅对低收入家庭提供安居房,对低保家庭提供廉租房,对少数低收入群体提供公租房。根据广东省住建厅数据显示,仅有5%的广东居民能享受上述待遇,显然现时公租房并不能满足居民的实际住房需要。大量城镇居民在住房消费上开支过大,极大地挤压和抑制了其他消费。

  3、社会保障不足,居民不敢消费

  目前,我国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主要公共服务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比重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说明我国公共服务投入相对滞后,居民在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方面的预期支出压力较大,导致居民不敢消费。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发布的 《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2年有19个省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不抵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缺口扩大了约240亿元。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日益加剧,“收不抵支”情况将愈演愈烈,对未来保障的不确定性,导致居民减少消费,增加储蓄。

办法:

  1、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建立我省职工最低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切实保障低收入人群消费能力

  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是扩大消费最为根本的措施,首先要继续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由国家和企业占主导向个人倾斜,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尤其是增加城镇中低收入阶层和农民的收入。要尽快建立我省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尤其是对受物价上涨影响较大的低收入人群,应随经济增长或物价上涨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通过给予低收入者直接的物价补贴、社保补贴并逐步扩大补贴覆盖范围、提高补贴水平等形式,保障低收入人群的消费能力。此外,政府应每年按CPI和GDP上涨幅度相应出台职工平均工资调整指导性意见,发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对工资水平的引导作用。

  2、投入适当财力,有效稳定生活必需品价格,增强基本生活消费意愿

  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适当补贴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者,加大我省生活必需品的政府储备和市场投放力度,稳定生活必需品供应。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我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减少农产品的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此外,还应督促各级地方政府建立价格调节基金,每逢遇到暴雨、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波动时,各级地方政府要积极动用价格调节基金给予适当补贴,打击恶意炒作哄抬物价等行为,以稳定生活必需品的物价。

  3、大幅度增加公租房供应,释放居民消费需求

  政府应在当前已经开始实行的“三房合一”大并轨的思路下,通过制定吸引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相关指导和引导政策,加大我省公租房供应量。同时,通过“调整降低住房保障收入准入门槛”,“调整放宽住房保障户籍限制”等手段,逐步扩大我省公租房保障的覆盖面,为尽可能多的低收入群体提供公租房,并根据低收入人群的家庭收入差异适当制定不同等级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以及相应的公租房入住和退出机制。公租房的具体管理制度可参考如新加坡等地的先进管理经验。

  4、多管齐下,扩大我省社保基金储备规模,提高居民消费信心

  第一,建立财政收入增长补充社保基金的长效机制,可将每年省财政收入增长部分按一定比例拨入社保基金;第二,可向中央申请,包括驻粤央企在内的我省国有企业每年上缴中央的财政利润,提留一定比例划拨到我省社保基金。此外,《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已提出“划归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可向中央申请,将我省上市国有企业国有股份超过51%的部分逐步划转到省社保基金,这样既不影响它们的控股地位,又增加了我省社保基金的积累,同时也有利于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