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破解城镇化进程中教育难题 推动粤东西北教育健康发展

2016-12-16 02:21:09 来源:广东政协网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40160号

案由:着力破解城镇化进程中教育难题 推动粤东西北教育健康发展

提出人:民盟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非户籍人口子女教育需求愈来愈大。据统计,2012年底我省在校小学、初中生总人数逾1250万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了25.0%。教育的供求矛盾日显突出,这已成为制约我省尤其是欠发达地区教育发展的瓶颈。能否破解这一难题,关系到非户籍人口能否真正“市民化”,农民工子女能否完全融入城镇,能否享受均等的教育权利等新型城镇化的核心问题,最终关系着新型城镇化的成败。

  粤东西北地区长期以来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在教育投入和教育资源配置上与珠三角发达地区存在一定差距,城镇化发展所带来的教育供求矛盾更为突出,政府对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如何从政策层面破解城镇化进程中教育难题,推动粤东西北教育健康发展,对于实现教育均等化、提升粤东西北经济发展后劲,促进我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具有更深层次的意义。目前,我省粤东西北教育发展存在五大方面的问题:

  1、缺乏科学的城镇学校规划

  根据对粤东西北四个地级市的抽样调查,城镇学校的规划较为粗放,缺乏老城区、新城区和开发区整体的统筹与规划。对于城镇化对教育“提质增容”的迫切需要认识不足,缺乏城镇学校近期、中期和远期规划。老城区由于地价和拆迁等问题,学校扩容难度大,大班额问题突出。新城区和开发区因为学校建设滞后,也面临学位紧张问题。至于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工业镇,非户籍人口子女入学进一步加剧了入学难问题。如粤北某市城镇小学借读生占19%,城镇初中借读生占9.7%,高中借读生占2.8%。

  2、各级政府基础教育投资比例模糊,事权与财力不相称

  在调查的市(县)年度教育总经费中,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含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比例为7.3%-10.2%,地方教育经费投入在年度财政总支出中比例高达24.1%-28.5%,占年度财政总收入比例为20.4%-58.4%。投资主体“以县为主”难以适应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对市县财政造成较大压力,挤压了基础设施、卫生、文化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势必影响新型城镇化进程。

  3、土地出让金在教育投入中所占比例过小

  城镇化进程中政府通过土地出让获得了大量的财政收入,基础教育作为公共产品理应在土地出让金分配中获得合理的份额。按照国家财政部和教育部2011年联合印发的《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的教育资金。然而,在所调查的市级财政支出中,土地出让金占教育投入仅为0.3%-0.66%,与土地出让金总量相比,比例过小。

  4、政府对民办教育扶持力度小,民办学校规模、质量亟待提高

  四市的民办学校在籍学生数占本市城镇中小学校在籍生比例依次为:小学0.6%-8.8%,初中3.5%-8.4%,高中0.9%-1.8%,比例偏小。民办学校中民工子弟学校居多,非规范化学校居多,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和教学质量与同类公办学校相比差距较大。虽然地方政府拨付了就读民办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但由于在教师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及职称评定等诸方面难与公办教师达到平等,致使民办学校教师队伍不稳定,影响了教学质量。

  5、职业技术教育规模偏小,专业亟待优化

  工业化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急需大量的高素质技工和高技能专门人才,同时非户籍人口子女通过就读职业技术学校,可以解决就业和融入城市的关键问题。从所调查的四市情况来看,辖区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与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例在0.32:1-0.63:1,与珠三角某市近1:1的比例相比存在较大发展空间。当前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不尽合理,与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不相适应,特色专业和精品专业偏少,热门专业存在重复培养问题。

办法:

  1、各级政府加强城镇学校的科学规划

  省政府加强指导,督促市县镇政府参照城镇化率递增情况和城区人口迁移规律,制定老城区、新城区和开发区及工业镇学校的近期、中期和远期科学规划。空间上既要考虑中心城区,更要通盘考虑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等流动人口集聚地;层次上既要考虑义务教育学校,也应前后延伸至幼儿园和高中及职业技术学校;方式上不仅由教育和城建规划部门参与,也应广泛征求市民、社区意见,包括非户籍人口代表意见;时间上既要满足当前学龄人口的教育需求,更应研究辖区非户籍人口子女增长规律。既要规划公办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也应将民办中小学校和民办职业学校纳入规划范围,做到前瞻性和科学性的统一。

  2、落实义务教育投资主体“省级统筹”政策,建立比例清晰的义务教育经费科学分担机制

  根据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向粤东西北地区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完善教育经费的科学分担机制,加强省级统筹力度。

  (1)创新转移支付模式,将义务教育一般性转移支付进行独立预算。逐年增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构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相辅相成的合理转移支付模式。

  (2)省对县转移支付应考虑地区财力差异、政府投入程度差异以及生均教育支出成本差异等因素,将县市的义务教育财政供给能力(包括县市财政能力和县市政府的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程度)和县市的义务教育财政需求综合测算,适当参照基数法,科学确定义务教育转移支付额度,以确保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的公平和效率。增强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的独立性,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和审计,杜绝挤占、挪用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的现象。

  3、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金在教育投入中的比重

  在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中,明确用于教育支出的土地出让金比例。严格按照2012年财政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逐步使土地出让金中计提教育资金的比例提高到10%,并保障资金的及时计提和有效使用,重点向农村和基础教育倾斜。

  4、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提升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和规模

  (1)进一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完善民办教育政策体系。督促检查民办教育专项资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拨付落实情况。

  (2)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应随同级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加,对资金使用效益尽快制定跟踪和评价办法。加大奖励优质达标民办学校的力度,尤其增加对民工子弟学校专项经费扶持,用于资助其教学设施设备、师资培训、帮困助学、安全设施等。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对于规范化民办学校给予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通过在职培训、教师支教、双向挂职等举措提高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师素质。推广年金制,即学校缴费、教师个人缴费和教育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组成的补充养老保险,以稳定教师队伍。

  5、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形成校企合作共赢的职业教育模式

  省教育主管部门在进一步强化对职业教育的宏观调控基础上,要根据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职业教育的专业结构和区域布局进行科学规划,实现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相融合,避免职业教育结构性过剩或不足。加强粤东西北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地方政府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引导学校和企业合作,建立订单培养及股份合作等双赢模式。

  同时搭建供求平台:一是由地方政府劳动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来搭建的人才需求信息平台;二是由教育主管部门和职业学校搭建的职校专业设置和毕业生信息平台。